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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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系
列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建质函[2015]179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8.25
【实施日期】2015.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5〕179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广东省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切实提升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根据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万里行等工作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营造气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
“质量月”期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一是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在全省各地、有关建设各方形成较好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我厅将以近期省人大环资委组织的条例实施后的评估督查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宣贯活动,督促和指导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有关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使广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