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期末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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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期末复习
Lc法律文书期末复习
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指在司法程序中,司法,公正,仲裁机关处理各类普通诉讼案件和特殊诉讼案件时使用或制作的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2 通缉令:公安机关发布的缉捕在逃人犯归案的命令。
3 抗诉书: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予以纠正而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4 不起诉决定书: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侦查机关(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罪证不足,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时作出不起诉决定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5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6 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文书。
7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
9辩护书:辩护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庭提出的关于被告人行为定性和量刑上的材料和意见,将其整理成逻辑清晰、事实确凿的系统的发言,是为辩护词。
10代理词: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庭提交的关于本案的材料和处理意见及
要求的系统发言,称为代理词。
11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据法定程序,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
12 申诉状: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复查纠正的书状。
13: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14:讯问笔录:又可称为审讯笔录,它是反映审讯活动的书面文件,是审讯人员提问和犯罪嫌疑人回答的客观记载。
15法庭笔录:也叫庭审笔录,它是人民法院书记员在审判庭开庭时记载全部审判活动的笔录。
16询问证人笔录:询问证人笔录是在案件侦查、审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为收集、核实各种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害人、证人、见证人和知情人等进行调查时所作的记录。
17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原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维护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执或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状。
它是依法维护民事原告人合法权益的文书。
18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状又称为刑事起诉状,它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种文书。
19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是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诉讼文书。
20刑事上诉状: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文书,称为刑事上诉状。
21民事上诉状: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判而提出的书状,称为民事上诉状。
22行政上诉状: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原告或被告),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者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重新处理的书状。
23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4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25一审刑事判决书: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案件所作的有罪或无罪决定。
确定被告人有罪,应作有罪判决;确定被告人无罪,应作无罪判决。
26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27一审行政判决书: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28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一句《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作出的书面决定。
29二审民事判决书: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上诉审程序审理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并对此作出的判决书,称为二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30二审行政判决书:第二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终结后,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书面决定。
31人民法院调解书:人民法院把经过调解达成的协议制作成具有
法律效力的文书,成为调解书。
32合同:合同也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人们进行交易时为保证约定事项得以兑现而立以为据的文字材料。
简答题:
1)法律文书具有哪些基本特点?
答:一、格式的规范性。
二、内容的合法性。
三、执行的强制性。
四、时间的及时性。
五、用语的客观性
2)二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情形?
答:(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性质(罪名)和适用法律均不当,原审被告人无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宣告上诉人无罪
3)人民法院制作的执行通知书主要包括哪些?
答: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
P19
4)上诉与申诉有何不同?
答:申诉和上诉是不同的,前者引起审判监督程序,而后者则引起第二审程序。
5)法律文书写作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一、严格地遵循格式。
二、客观地认定事实。
三、准确地适用法律。
四、有力地逻辑说理
6)检察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答:《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
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7)二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情形?
答:(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恰当,应写明“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或者“原判正确,应予维持,上诉无理,予以驳回”。
(2)原判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不当,应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8)人民法院制作的执行决定书主要包括哪些?
答:(一)对妨害执行行为予以处罚的决定书。
(二)暂缓执行决定书。
9)自诉人可以提起自诉状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0)写作起诉意见书时,对于犯罪事实部分应当把哪些基本要素交代清楚?
答:犯罪嫌疑人犯什么罪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情节、手段、后果。
11)一审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情形
答:(1)判决维持。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4)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12)人民法院制作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包括哪些?
答:一、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主体的裁定书。
二、对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书。
三、不予执行的裁定书。
13)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厉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这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法院才受理。
14)合同拟定应当具备哪些基本要求?
答:1 依法拟定合同。
包括(内容合法,程序完备,要件齐全)2条具体,周全。
3文字严谨,规范。
15)什么是刑事裁定书,什么是民事裁定书,二者主要区别何在?
答: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区别:首先,刑事裁定书解决的是刑事方面的问题,不仅仅涉及程序问题,还涉及到部分实体问题,而民事裁定书只解决程序问题。
第二,刑事裁定书种类繁多,应用比民事裁定书要广泛的多,常见的刑事裁定书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死刑复核程序、刑罚执行中的减刑裁定书等等。
最后这两者体现的理念也不一样,刑事裁定书本质上规范的是公权(国家权力)与私权的关系,而民事裁定书解决的是私
权与私权的关系问题。
16)什么是起诉书,它的特点和意义何在?
答: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文书。
特点:1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制作。
2 起诉书所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必须是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3 必须是经检察长批准的起诉书,才能移送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被告交付审判。
意义:起诉书是检察机关一种很重要的法律文书,具有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实效,是人民检察院打击敌人,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也是交付人民法院判决的书面凭证,又是揭露犯罪,宣传法制,教育群众,影响社会的重要教材。
17)什么是一审刑事判决书?从文书的实体内容来分,它包括哪几种?
答: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案件所作的有罪或无罪决定。
一审刑事判决书主要由五个部分构成,即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
18)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答: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特点:1.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制作起诉意见书。
2.必须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3.起诉意见书是在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4.起诉意见书仅仅是“意见书”,而不是“确定书”,到底起诉与否,还要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19什么是抗诉书?从诉讼程序来分,它包括哪几种?有何区别?
答: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书面文件,即为抗诉书。
包括两种:一种是按照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在上诉期限内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不服而提出的抗诉。
另一
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已过上诉期限,发生了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所提出的抗诉。
区别:前一种抗诉受时间限制,只有同级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后一种抗诉不受时间的限制,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