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太阳能光伏发电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沪发改能源[2008]09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0.09
【实施日期】2008.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修订)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发改能源[2008]092号)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促进光伏发电合理有序开发,保障电网和用电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及《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沪府发[2008]33号),结合本市太阳能光伏发展实际,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特制定《上海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九日附件:
上海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促进光伏发电合理有序开发,保障电网和用电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