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修订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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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考勤管理, 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公司所属单位员工考勤监督与检查;
3.1.2.负责公司机关部门员工考勤检查与审核。
3.2.公司机关部室
3.2.1.负责本办法的宣传与执行;
3.2.2.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报送与原始记录存档。
3.3.公司所属单位
3.3.1.负责本办法的宣传与执行;
3.3.2.负责本单位员工考勤监督与检查;
3.3.3.负责本单位员工考勤利用与原始记录存档。
4.考勤管理要求
4.1.考勤内容
对员工迟到、早退、班中请假、员工休假等情况记录统计管理。
4.2.考勤方式
4.2.1.考勤簿签到考勤,由员工签名确认。
4.2.2.考勤设备(指纹考勤机、打卡机)考勤。
4.3.非正常出勤情况界定
4.3.1.迟到:员工到岗时间晚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为迟到;
4.3.2.早退:员工离岗时间早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为早退;
4.3.3.旷工: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旷工
4.3.3.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4.3.3.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未上班者;
4.3.3.3.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新工作岗位报到者;
4.3.3.4.当日达到或超过3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四分之一天处理;
4.3.3.
5.当日达到或超过2小时的未到(或离开)岗位者,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二分之一天处理;
4.3.3.6.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4.4.日常考勤
4.4.1.公司机关部室采用考勤签到簿与考勤设备相结合方式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各部室主管领导为部门考勤负责人。
4.4.2.所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考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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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4.4.2.1.能够进行签到考勤的应当使用考勤签到簿进行日常考勤。
4.4.2.2.不能实行签到考勤的应使用考勤设备进行考勤。
4.4.2.3.实行签到考勤的,员工上班、下班必须在考勤簿上进行签字确认。
4.4.2.4.使用考勤设备考勤的,员工上班、下班必须通过考勤设备进行确认。
4.4.2.
5.员工考勤实施日考勤、月统计上报制度。
4.4.2.6.考勤管理人员应于每月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依据考勤签到簿统计编制的月度考勤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于公出、休假的应附审批单。
4.4.3.当班在岗未经考勤签到确认的情形视为迟到。
4.4.4.有特殊事由的可由本单位或本部门领导确认,并报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
4.5.市内办理公务考勤
4.5.1.实行先请示,后办理原则。
4.5.2.请示方式可采用直接口头请示、电话请示、短信请示等,请示同意后必须由本人填写市内办理公务记录单。
4.5.3.环节管理人员应与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请示,一般管理人员应与本车间(科室)主管人员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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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岗位工人参照一般管理人员执行。
4.5.5.市内办理公务未按要求履行请示程序及填写市内办理公务记录单的,视为班中脱岗。
4.6.公出人员考勤
4.6.1.公出人员应当在公出前通过OA系统进行网上审批,如无法通过OA系统进行网上审批时,必须通过纸介公出单审批。
4.6.2.中层正职公出经总经理批准,知会公司分管领导,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办公室备案。
4.6.3.中层副职公出经本单位正职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知会总经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办公室备案;
4.6.4.所属单位环节正职公出应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6.
5.所属单位环节副职应经环节正职同意,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知会单位主要领导,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6.6.所属单位环节以下人员公出应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6.7.公司机关部室中层以下人员公出应由本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6.8.因其它紧急原因不能事先报批的,必须事先电话报批,并在离岗2日内进行网上报批或由他人代办纸质审批单审批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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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加班考勤
4.7.1.机关部室加班考勤
公司机关部室人员加班应事先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在考勤签到簿上进行备注记录,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确认。
由各部门适当安排补休或串休。
4.7.2.所属单位加班考勤
4.7.2.1.所属单位职能科室人员加班考勤按公司机关部室考勤方式进行。
4.7.2.2.所属单位岗位工人法定节假日加班由车间填报加班审批表经车间主任审核,报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并支付加班工资。
4.7.2.3.所属单位安排员工延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员工补休,不能补休的由各车间主管领导确认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加班工资。
4.7.2.4.员工因工作延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安排补休的,必须保留加班考勤记录及员工补休审批确认记录。
4.7.2.
5.所属单位环节管理人员补休记录需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一般管理人员及工人补休记录需由车间或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补休记录需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7.2.6.机关部室管理人员补休记录需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8.请休假考勤
员工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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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手续。
事假、病假、工伤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哺乳假、迁居假、慰唁假等休假程序与允许休假期限按《员工休假管理办法》执行,对于未履行请假手续或履行请假手续超期休假的均按旷工处理。
4.9.考勤记录管理
4.9.1.人力资源部门留存的考勤表及科室、车间留存的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4.9.2.员工各种请销假手续必须齐全并妥善保管,与考勤表同时保存,不少于3年。
4.10.考勤纪律监督与检查
公司成立由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工会办公室组成的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劳动纪律检查工作。
4.10.1.员工考勤管理主要检查内容:
4.10.1.1.考勤原始记录保留是否完整;
4.10.1.2.考勤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
4.10.1.3.请销假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4.10.1.4.考勤结果利用是否按制度执行。
4.10.2.公司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小组每月应至少开展1次考勤纪律抽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工作。
4.10.3.所属单位应按本办法要求建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考勤纪律检查工作。
4.10.4.在检查过程中,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事项应提出书面处理意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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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关要求
5.1.公司对考勤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所属单位与机关部室每月对考勤结果向员工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利用考勤结果支付相关待遇。
5.2.机关部室出现虚报考勤、班中脱岗等违反考勤管理办法事项,每次视情节减发部门主管领导500-1000元奖金,并通报批评。
5.3.所属单位环节以上管理人员出现虚报考勤、班中脱岗等违反考勤管理办法事项,每次视情节减发主管领导500-1000元奖金,并通报批评。
5.4.所属单位环节以下人员出现虚报考勤、班中脱岗等违反考勤管理办法事项,每次视情节减发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500-1000元奖金,并通报批评。
5.5.所属单位、机关部室主管领导不按规定审批假期,给予直接责任人减发500—1000元的奖金,并通报批评。
5.6.因考勤人员不认真负责,不按规定记录考勤,弄虚作假,每出现1次减发考勤人员500—1000元的奖金,并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调整岗位。
5.7.员工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事由或到期未归的均按旷工处理;当月迟到、早退1次减发奖金50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减发奖金200元,并通报批评;班中脱岗每发生1次减发奖金50元,当月累计三次减发奖金200元,并通报批评;员工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2天以上的按《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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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对于受到减发奖金处罚的由人资部门在月度奖金中扣除,奖金数额不足时,可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
6.附则
6.1.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员工考勤管理办法》(露天煤业规章制度〔2012〕47号)同时废止。
6.2.本办法若与上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按上级文件与法律、法规执行。
6.3.本办法解释权属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7.支持性文件
7.1.《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7.2.《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7.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8.附表
8.1.员工市内办理公务记录单
8.2.员工补休审批确认记录单
8.3.考勤审批表可否统一制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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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附表2
员工补休审批确认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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