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这个方案-实用word文档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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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案
篇一:这个方案提得好
这个方案提得好
一直以来,科达中学就特别重视学生的每一次考试,并做好考前发动工作、考
中组织工作、考后分析工作。

陈校长特别强调:考前要发动到位,用以端正学风;考试要组织到位,用以严肃考风;考后要分析到位,用以端正教风,在考前考
中考后三个环节中,最重要的是第三个环节。

在考后要加强考情分析,要开好
两个会,即以班主任为核心、任课老师全员参加的分析会,以备课组长为核心
的各备课组分析会,要形成习惯。

近日,学校又特此制定了考情分析流程,以加强对考试后的分析重视。

即:1、每月考一次,召开一次分析总结会。

2、全体老师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牵头,细致研讨月考中的得与失。

每一位老师要认真剖析自己的教学行为,对照学期教学目标,查找不足,确立培优帮
困对象,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重点。

3、每个任课老师分析你所教的几个班存在的问题,至少找出三个。

4、班主任最后做总结,针对本班情况如何开展工作,需要任课老师怎样配合工作等。

试想,如果我们都能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
一次考试,那么我们最后的中招考试将是诸多考试中最辉煌的一次定格考试!(科达中学王守来)
篇二:拉扎利方案
拉扎利方案
联合国改革涉及的面很广,有联合国行政领域的改革,如秘书处的改革,有政
治领域和结构性的改革,如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的改革、经济和社
会理事会(简称“经社理事会,)的改革、《宪章》的修改、财政制度的改革等。

自安南秘书长1997 年提出了名为《革新联合国》的一揽子改革计划以来,迄今行政领域的改革进展顺利,已经得到落实的有设立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
成立高级领导小组、削减预算、裁减人员、合并职能重叠的机构、减少行政支出、减少和缩短秘书处文件等。

但政治领域和结构性的改革,尤其是其核心部门―安理会的改革依然步履艰难。

安理会是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之一,① 规模最小,但权力最大。

按照《宪章》第24 条规定,全体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理会”, 并且只有它作出的决议具有强制性,联合国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
执行,其他五个机构的决议均是建议性的,无约束力。

在安理会内占有常任理
事国席位,表明这个国家有能力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担负主要责任,发挥重
大作用,对国际事务较之其他会员国具有更大的发言权。

因此,安理会的改革,特别是增加常任理事国,不是简单的数量变化,而是权力结构的变化。

实质上
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整个改革的过程是一场争夺大国地位的斗争。

安南秘书
长清楚地知道这是联合国改革中最棘手的问题。

因此,他在1997 年的一揽子
改革方案中干脆避而不提安理会改革问题。

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安理会由11 个成员组成,( 5 个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
事国和6 个无否决权的非常任理事国),占当时会员国总数(51 个)的20 % ,为适应大批新独立的亚非拉国家加入联合国的新形势,经过多年酝酿,于1
965 年将非常任理事国从6 个增加到10 个,常任理事国保持原来的5 个不变,这样安理会成员总数为15 个,一直保持到现在。

但是,现在联合国的会员国
已增加到了188 个,15 个安理会成员就变成只占会员国总数的7 . 9 % ,显
然已不能反映发展壮大后的联合国的现实,说明安理会的代表性已大大下降,
必须予以扩大,这是没有争议的。

从1992 年开始,联合国正式酝酿安理会改革,1993 年根据联大有关决议成立
改革小组,广泛听取各国意见和建议。

从那以后,每年的联大都要对这个问题
进行激烈辩论。

几年来,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安理会扩大的原则和担任常任理事
国的条件两大问题上。

广大发展中国家主张安理会的扩大必须遵循两项原则:
一是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反对只接纳一、二个经济发达的大国作
为常任理事国,而把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指出决不能把安理会变成“富国俱
乐部”;二是接纳新成员要按地域均衡分配。

不结盟运动外长于1994 年10 月在纽约开会,在声明中强调了这两项原则。

目前安理会内席位分配对欧洲、西
方国家有利,它们占有4个常任理事国席位和至少3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显
然是不合理的。

但西方发达国家多年来一直反对这两项原则。

直到1997年夏天,美国才突然一反常态,改变了以往只同意吸收德、日两国担任新常任理事国的
立场,宣布它还将同意支持三个发展中国家占有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亚非拉三
个地区各占一席),至于哪些发展中国家可作为候选国,美国说让它们自己去争。

观察家们对美国这一转变有多种不同的解释。

一种解释是美国为了换取发
展中国家对美国削减会费要求的支持;另一种解释是美国明知要从发展中家国
家中产生三个常任理事国的候选国决非易事,但这一态度既可赢得发展中国家
的好感,又可以使安理会扩大问题继续拖延下去,因为它内心深处也并不真正
愿意德、日两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另一个问题是挑选常任理事国的条件和标准。

虽然大家都认为《宪章》第23 条第1 款中的有关规定仍然有效,与哥际上分歧很大。

发达国家强调能否对维
护国际和平、安全以及贡献,地理分配并非是要考虑的惟一标准;而发展中国
家则认为不应过分强调经济和军事实力。

那些想争当常任理事国的国家都尽量
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条件和标准,例如,日本强调“担任常任理事国应首先考虑
该国在政治、经济和其他方面是否具有全球性的分量”,一再声称它“不能只
是给联合国支付大笔会费,而在安理会内没有发言权。

”近年来,日本还威胁说,如果再不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它将削减所缴的会费。

印度和尼日利
亚则强调人口资源和未来经济潜力的重要性。

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同意接纳三个发展中国家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后,分
歧又转到安理会扩大的规模和时间等问题上。

关于安理会扩大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一24 国方案”。

这个方案是由前任联合国大会主席、马来西亚资深外交官
拉扎利提出的,故称“拉扎利方案”。

其主要内容是:将安理会成员国由目前
的15 个增加到24 个,其中常任理事国增加5 个,非常任理事国增加4 个。

新常任理事国从经济发达国家挑选2 个,即德国和日本,其余3 个分别由亚非拉三个地区推选产生,但三个由发展中国家产生的新常任理事国不一定享有否
决权。

新增加的4 个非常任理事国由亚非拉和中东欧地区各推选一个。

许多国
家认为这个方案不可行,特别是对新增加的常任理事国分等级的做法有不同意见。

2 一25 国方案”。

这一方案主要由中东欧国家提出,即将安理会成员国增加
到25 个,其中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各增加5 个,在5 个新常任理事国中2 个由发达国家担任,另外3 个分别由亚非拉三大洲各出一个。

他们强调,在5 个非常任理事国中必须有一个席位给中东欧地区。

3 一26 国方案”。

这个方案是由埃及代表不结盟运动提出的,主张非洲至少
要占有两个常任理事国席位,由非洲国家轮流担任,同时要求新增加的常任和
非常任理事国必须与现有的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享有同等权利,即拥有否决权。

这一方案得到广大非洲国家以及非洲统一组织和伊斯兰会议组织的赞同和支持。

4 . , ' 20 一21 国方案”。

这个方案是由美国等国家提出并得到英国等欧盟
许多国家和北欧国家的同意。

其主要内容是将安理会成员国增加到20 个或21 个。

所增国家均为常任理事国,但不一定享有否决权,否决权问题留待以后再
讨论解决。

在新增加的5 个常任理事国中有两个必须来自经济发达国家,即日
本和德国,其余3 个可由亚非拉三个地区自行推选。

若非洲地区还要求增加一个,也可同意,但总数不得超过21 个。

按这个方案,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中
小国家担任非常任理事国的机会并未增加,因此也颇有异议。

上述诸方案反映
了各会员国或地区集团各自不同的利益考虑,因而,在讨论和磋商中各自坚持
己见,针锋相对,迄今未能就其中任何一个方案达成妥协或一致。

因此,不结
盟运动又提出了一个方案,即如会员国不能就扩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问题达成
一致,可暂时把这个问题搁置起来,先完成增加非常任理事国。

这一方案得到
意大利、巴基斯坦、墨西哥等国的支持,但遭到急于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
德国和日本以及支持它们的美国等国的反对。

五大国对安理会扩大问题的态度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要保持
自己在安理会的地位不变并主张新增常任理事国不一定享有否决权。

美国一方
面希望德国和日本尽早成为
常任理事国,既可增强西方发达国家在安理会内的实力,又可减轻它在联合国
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又担心发展中国家增加在安理会中的影响力,也担心德、日将来利用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不买它的账,这就是美国方案中提出新增常
任理事国“不一定享有否决权”的根本原因。

英、法两国虽然公开支持德国成
为常任理事国,但内心也并不很愿意,因为德国一旦成为常任理事国,必然削
弱它们两国在安理会和整个联合国内的影响力。

俄罗斯尽管口头分别答应支持德、日成为常任理事国,但是它的总理、外长和驻联合国大使在联合国内却多
次表示俄罗斯原则上反对扩大安理会。

中国认为,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联合
国本身的发展,支持联合国改革和安理会扩大,但强调必须在充分协商和得到
广泛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并应遵循地域均衡分配原则,反对仓促行事。

对于那
些《宪章》中被确定为”敌国”的国家,除应遵循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外,还应看它们对发动二次大战的侵略行为认罪的态度。

若这类国家
迄今拒绝承认它们的罪行,一旦成为常任理事国,将对未来国际秩序以及和平
与安全带来严重后患。

日、德两国早在1994 年就申请争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按它们的经济实力,
担任常任理事国是没有疑问的。

但安理会不是一个经济发展机构,它肩负着维
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任,因此,对常任理事国应主要看其能否担任维护和平
与安全的责任。

20 世纪,日、德两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给人类带来了无穷灾难。

虽然它们早已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但它们在21 世纪的政治发展方向尚难确定。

日本迄今依然拒绝承认侵略罪行,而且近年来民族主义和右翼势力不断上升,并大肆扩张军事实力,不能不使东亚国家特别是那些饱受日本侵略的国家
深为担忧,因而对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持反对或保留态度是理所当然的。

德国虽然对二战认罪较彻底,但它毕竟是两次世界大战的主要策动者,特别是
这次施罗德领导的德国又积极参与北约对南斯拉夫的侵略性轰炸,这是二战结
束以来德国第一次出兵到国外参战,已引起西欧其他一些国家的担忧,连德国
前总理施密特对德国参与北约空袭南斯拉夫也提出了批评。

因此,曾在二战中
是德国的盟国― 意大利带头反对和设法阻止德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它先
是提出反对增加常任理事国,接着又提出以欧盟名义担任常任理事国,1998 年联大期间它又策动28 个中小国家提出了一个共同提案,规定任何有关安理会
扩大的措施必须获得联合国2 / 3 会员国的通过方可实施,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

该提案已于1999 年1 月23 日在第53 届联大获得通过,成为一项正式决议。

迄今还没有一种方案能被2 / 3 的会员国所接受。

在安理会改革的时间问题上也存在尖锐分歧。

美国认为应该尽快作出决定,不
能无休止地争论和拖延下去。

德国也要求尽快通过决议,主张通过大会投票,
以出席国和投票国的简单多数通过决议,尽快确定安理会改革的“框架方案”。

德国的这一主张得到美国和巴西的支持,但遭到中国、俄罗斯、印尼、马来西亚、埃及、阿尔及利亚等国的反对。

他们认为,安理会改革涉及各国重大利益,不能急于求成,必须由全体会员国进行充分和广泛的讨论,并尽可能争取协商
一致。

基于上述情况,安理会改革在20 世纪乃至21 世纪初不太可能有重大突破,但终究不能拖得太久,在21 世纪第一个10 年内可望获得解决,因为到那时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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