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图书馆图书流通借阅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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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图书馆图书流通借阅办法范文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提高中学图书馆的图书流通效率,便利读者借阅图书,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学图书馆的图书流通借阅活动。
第二章图书流通借阅的方式
一、学生读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借阅图书:
1. 到图书馆借书柜台直接借阅;
2. 预约借书:学生可以通过图书馆的官方网站或在线借阅平台,预约所需图书;
3. 书架自助借还:在阅览室设立自助借还机,学生可以通过自助机借阅、归还图书;
4. 电话借书:学生也可以通过电话告知图书馆管理员所需图书,管理员将为其准备好。
二、教师借阅图书可以通过预约或直接到图书馆柜台办理。
第三章图书借阅的时间限制
一、借阅期限:
1. 对于学生读者,借阅期限为30天;
2. 对于教师借阅,借阅期限为60天;
3. 如借阅的图书有特殊规定,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二、借阅期限到期后,学生读者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借阅期限的一半。
第四章图书归还
一、图书归还应在借阅期限到达前办理。
二、学生读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归还图书:
1. 到图书馆借书柜台直接归还;
2. 书架自助借还:在阅览室设立自助借还机,学生可以通过自助机归还图书;
3. 邮寄归还:对于临时无法到图书馆归还的学生,可以选择邮寄归还,但需提前联系图书馆,邮寄费用自行承担。
三、教师借阅图书请直接到图书馆柜台归还,不支持书架自助借还和邮寄归还。
第五章图书遗失与损坏的处理
一、学生读者如遗失或损坏借阅图书,应当赔偿图书的原价,并承担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费用。
二、教师借阅图书如遗失或损坏,可以选择赔偿图书原价或提供同等价值的图书进行替换。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图书损坏,应及时向图书馆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图书馆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六章图书的查询和续借
一、学生读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图书:
1. 到图书馆柜台查询;
2. 在线查询:通过图书馆官方网站或在线借阅平台查询。
二、学生读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续借图书:
1. 到图书馆柜台办理续借;
2. 在线续借:通过图书馆官方网站或在线借阅平台进行续借。
第七章图书馆的责任和义务
一、图书馆应当及时更新图书的目录,以便学生读者查询和借阅。
二、图书馆应当做好图书的分类、整理和维护工作,保证图书的完好性和可读性。
三、图书馆应当定期开展读者教育活动,提升学生读者的阅读能力和信息素养。
四、图书馆应当及时处理学生读者的借阅申请和查询请求,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八章附则
一、对于特殊图书的借阅和流通规定,可以另行制定详细的办法。
二、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图书馆流通借阅办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