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度假酒店工程消防系统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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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度假酒店工程消防系统施工合同
甲方:**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温泉度假酒店消防系统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规、规章,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安装工程的发包、承包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温泉度假酒店工程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广武镇大胡村北
3、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
在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消防专业工程的施工、报建、报验及验收通过等事宜。
乙方认同甲方所提供消防图纸,将施工图纸优化得到甲方认可后能保证满足施工、安全使用及国家有关消防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负责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本项目相关的消防报审、验收,直至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消防使用合格证书,满足本项目开业的消防要求。
乙方施工内容包括上述约定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联动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设备配套的配管穿线、电气控制系统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系统调试。
(详见合同附件:温泉度假酒店消防水、电系统图纸;附件为本合同的必要条款。
)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缩短工期增加费、包长途运输远距离施工费、包全部施工措施费、包不可预见费、包各种规费、包方案优化费、包税金利润、包消防验收合格、质保期内保修等。
保证按合同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完成本工程消防专业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并满足消防验收要
求(包含图纸不明确的但必须施工才能保证达到消防使用功能和国家有关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要求的部分)。
第四条合同总工期
根据甲方工程进度,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进场施工,乙方必须在甲、乙双方确定的工期内如期完工。
合同总工期为45(四十五)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竣工日期是指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监理单位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相关手续后,并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
1. 工程的施工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6-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 工程的质量标准
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所有用于工程的设备、材料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及符合本项目特点的标准和要求并得到甲方认可。
第六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价合同,合同总价为壹佰伍拾万元,一次性包死。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对甲方图纸进行充分论证,认为甲方所提供图纸能够满足施工、使用要求,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能力在不做调整基础上且工程量也不会有增加情况下完工并保证一次验收通过取得政府和消防相关主管部门合格使用证书;如果甲方提供图纸在合同签订后及施工过程中有调整,乙方愿意承担图纸变更所引发的增加费用。
乙方保证合同固定价交工,不因任何原因进行签证及追加工程款。
第七条付款方式
本工程款按乙方实际工程进度付款,具体办法如下:
1. 乙方须在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书面报送至甲方审计。
审计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60%的工程款(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2. 正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工时乙方提交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
3. 剩余的的5%作为质保期内的工程质保金。
待保修期满并经本工程物管部门书面确认运行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均需开具正规合法的等额建筑业发票。
第八条设备、材料采购及供应:
本工程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供应全部由乙方负责;消防水泵厂家由乙方从招标文件限定的三个厂家中任选一家;报警设备采用的品牌为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产品。
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所有施工材料必须是国标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必须有该批次材料的材质证明、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书。
(注:对于乙供设备和材料的相关资料需在甲方处备案。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要求在同等档次产品内进行调整更换。
)第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委派周星子为驻工地代表,代为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有与本协议不符约定或改动,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工地代表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权利。
1、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系,做好本专业施工的协调工作。
2、提供消防系统的专业施工图纸叁套。
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协调提供施工水、电源和垂直运输机械,指定材料堆放地点。
4、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对乙方进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施工(施工段)质量检查(抽查)和验收。
5、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交叉施工配合工作。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派:(姓名)(电话)为乙方代表(项目经理),
负责合同的履行,项目经理每周必须在施工现场五天以上。
委派人员的调整和撤换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同意。
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中约定的前
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保证按合同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完成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并满足使用要求(包含图纸不明确的但必须施工才能保证达到使用功能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部分)。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本专业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质量标
准。
交工时提供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叁套,电子版资料一套。
3、乙方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向甲方和监理单位工程师提供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甲方驻地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乙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满足甲方对现场的统一安排并保证后续工程按期施工。
4、认真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
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应达到郑州市、荥阳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受到执法部门及其它部门的处罚或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同时,施工过程中发生扰民事件,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将材料运到现场,应向监理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安装。
发现使用伪劣
产品或施工工艺违反国家规范及合同约定,每次按5000元向甲方支付现金做为违约金。
如乙方拒付,甲方将从乙方该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统一安排、管理及技术方案的调整要求。
如局部出现不同专业施工冲突,需要乙方对已完工作调整拆除重新施工,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改且不得索要任何费用。
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处罚。
乙方需遵守甲方、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现场安全用电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对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发生以上情况,乙方若不及时按甲方要求整改或乙方拒绝整改的,每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5000元。
竣工前清理现场并做好本合同工程内的垃圾清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承担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环境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和政府部门的罚款,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
若乙方拒绝支付罚款,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施工所用水、电的费用由乙方挂表计量,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自行解决办
公及住宿场所,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要妥善解决好所属人员的劳资关系。
如发生劳资纠纷,应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9、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配件及材料,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乙方负责施
工期间及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给甲方或第三方的成品、半成品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与总包单位和其它分包单位协调配合确保工程施工的进度和
质量。
11、乙方免费负责对甲方的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保证达到甲方维修人员能独立
操作。
12、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或肢解分包本工程。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
工程款,同时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工期调整
如因非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三个工作日内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适当延长,但最迟必须在主体工程交工日期即2009年7 月24 日前交工.否则,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提出变更要求,双方理解为本次变更不涉及工期变更。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
1.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
施工。
由于乙方各种原因造成的事故,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制定严格的高空作业、防火、用电等各种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设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若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及地下管道附近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3.乙方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文明领导小组。
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配备专
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追究制度。
为各危险工种、特殊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设施,充分发挥其安
全保证作用。
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组织紧急抢救,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
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现场管理制度以及总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
对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现象,乙方每次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6.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现场绿化、美化;
施工噪音控制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不扰民;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创建安全文明达标工地。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保护好地上、地下原有的构筑物、管线、树木等
财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或按原价赔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进场施工。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赔偿金。
3、逾期交工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15%,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乙方
仍不能完工,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后,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相欠。
4、乙方没有尽到第十项及十三项责任时,每次支付甲方违约赔偿按合同总价的1%(有
明确违约赔偿规定的除外)。
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合同。
5、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工期内交工,且达到13条3款约定时。
6、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7、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3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8、乙方进场施工10日内,乙方管理及施工能力得不到甲方认可(如承诺的管理及施工
人员、机械设备、工程进度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9、乙方在终止合同后,不免除已施工部分应尽的保修、维护、验收等责任。
合同终止后,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按合同总价的15%,从乙方已完工程工程款中扣除。
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后,合同自行解除,但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
第十四条解决纠纷办法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效力。
第十五条工程质保
工程的保修期自通过调试、试运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签发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不影响使用为前提),保修期为24个月。
在工程保修期内,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维修完成;遇紧急情况,乙方必需立即进行免费维修;乙方如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需费用从乙方保修质保金内扣除。
该工程使用寿命周期内,乙方应负责终身保修。
联系人:维修电话: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的招投文件(含补充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
件,与本合同不符的应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因施工所在地村民影响工程正常进展,自行解决。
4、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如甲方有要求,乙方承诺无条件24小时不间断工作。
5、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
违约金后无息返还。
6、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法定货币。
乙方支付违约金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按实扣除。
第十七条补充条款
1.二年质保期内,消防控制室值班及本酒店消防系统的日常运行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
负责管理维护。
乙方保证消防控制室每天24小时有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并进行酒店消防系统的巡检维护等工作。
乙方只收取值班人员薪金,次月月底甲方按值班考勤表支付值班人员工资(4500元/月)。
质保期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消防系统维保协议,费用另行商定。
2.消防水泵采用软启动方式。
3.乙方负责消防水箱内浮球阀采购安装,并负责到水箱给水管道距水箱一米五处。
4.乙方负责强电强切的脱扣器控制线的布线连接工作。
5.楼梯疏散指示、楼层指示、火灾层显等设备采购及施工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乙方负责除酒店消防系统的消防验收工作外,甲方还委托乙方进行酒店其他专业工
程的消防验收工作,负责与消防验收单位的沟通,确保验收一次通过。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