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体强电专业设计技术标准及统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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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电及消防专业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环大道以西,惠华路两侧,共包含两个地块。

设计依据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业主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建筑工种提供的平、立、剖面及相关专业提供的用电资料;
二、设计原则
1、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程;
2、满足地方规范、规程及相关部门要求;
3、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当地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不得有任何违反;
4、供配电方案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电业管理规定的要求;
5、供配电系统应合理、节能、优化,设计应兼顾质量与成本;
1、各工程子项的技术标准及绘图标准应统一。

三、设计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设计范围进行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高、低压配电系统(含发电机配电系统);
2、2、动力配电(含室外)系统;
3、3、照明配电系统;
4、4、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系统;
5、5、主要机房布置详图;
6、6、主要设备材料及清单表;
7、7、用电负荷、防雷、照度等计算说明书;
8、配合其他专业
9、本项目的室外环境照明、泛光照明、通讯机房、各电梯机房内的设备用电由专业公
司设计,本次设计仅预留配电箱及用电量。

本工程中需要二次装修的场所,按照二次装修设计,本次设计仅预留配电箱及用电量。

四、设计内容
1、用电负荷
各类项目业态的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
普通商业: 150W/㎡(含空调)
餐饮商业(有燃气) 250 W/㎡(含空调)
餐饮商业(电餐饮) 500 W/㎡(含空调)
办公普通负荷: 70W/㎡(不含空调)
公寓: 90W/㎡;
车库: 20W/㎡
酒店: 100 W/㎡
2、设计参数
2.1公寓的需要系数的取值,参照供电局住宅类的要求;
2.2公寓户内配电箱采用三相供电,进户开关为4P开关;租户重要负荷配电箱采用三相供电,进线开关为4P。

公寓楼层电表箱总进线开关应设置漏电保护(300~500mA);电表后保护开关,单相用户为2P开关,三相用户为3P开关;商业、办公楼层电表箱电表后保护开关,单相用户为2P开关,三相用户为3P开关。

五、电气系统设计
1.用电负荷级别
参照相关规范要求。

2.供电电源
本工程中压采用10KV电源供电,设置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当市电电源故障或失电时,启动柴油发电机,保证工程一、二级负荷的供电。

3.变配电所设置
3.1本项目按照供电线路深入负荷中心的原则。

变电所应争取设置在负荷中心,供电范围按照200m控制,超过200m的负荷配电应复核电压降和保护灵敏度,不满足时采取分回路配电或放大电缆截面。

3.2变电所不应设置在卫生间、厨房等可能积水区域的正下方,无法避免时设置双层板,下层结构板要求采取防水措施并考虑排水措施(应告知建筑和业主风险);
3.3 变电所区域地面抬高0.15m,另外各房间设置300mm高门槛;
3.4变配电房的设置参照南方电网业扩技术要求对建筑的要求设置。

3.5 商业、办公、酒店、公寓的变压器和低压柜的设置可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南方电网的业扩技术导则要求设置。

4.计量
4.1高压计量。

4.2商业租户设置低压计量电表,并设置远程抄表系统。

树干式供电的租户,电表集中在楼层分区的强电间设置(包括普通用电、应急用电等计量电表)。

放射式供电租户,电表设置在低压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处。

4.3办公租户设置低压计量电表,并设置远程抄表系统。

电表集中在楼层分区的强电间设置(包括普通用电和重要用电计量电表)。

4.4公寓租户设置低压计量电表(电子式电表),电表集中在楼层的强电间设置。

4.5商业、办公各设置电力监控系统,公寓不设置电力监控系统。

4.6电力监控系统主机设置于值班室,通过网络接口、开放式协议与BAS系统进行集成。

5. 低压系统接线型式
变压器两两组合,单母线分段运行,母线设联络开关互为备用。

6.干线配电系统
6.1一级负荷采用双电源末端切换,二级负荷双电源在适当位置切换,三级负荷单电源供电。

6.2对于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配电,对于容量较小的负荷可以采用树干式或链式配电;树干式配电(中间有分接引出时)不应采用一回路多根电缆形式,容量较大时应分回路配电,每回路配电容量控制在单根240mm2电缆供电容量内。

6.3某几个防火分区的普通动力、普通照明负荷分别由低压主母排直接提供一路市电电源,设置总配电箱,放射至末端用电点。

6.4某几个防火分区的二级动力负荷由低压主母排直接提供一路市电电源和一路应急母线段电源,在适当地点双电源切换,再放射至各防火分区总配电箱,配至用电点。

6.5商场公共部位
在商场公共部分适当考虑花车或推广促销位置,并预留电源。

大中庭预留100kW、小中庭预留50kW。

开关箱的位置需与建筑及物业公司协商,设于便于运营操作的位置。

在室外促销区主入口附近外墙处底距地500mm设置防水防尘配电箱(带锁),内设1个380V 63A/4P 30mA漏电断路器。

如有室外大型活动场地,在主入口附近处配电间内预留一个200A开关作为室外大型活动的预留,并装设电表计量。

7.非消防电源切除
7.1电表箱的非消防电源切除在楼层电表箱处切除,楼层电表箱主开关带分励脱扣附件。

7.2普通电梯的非消防电源切除在电梯控制箱处。

8. 电机控制
下列设备的控制箱,由设备厂家自带,需在系统图上标注清楚
a)生活水泵
b)太阳能系统水泵
c)水景、泳池的水泵
d)制冷主机
e)空调水泵
f)冷却塔
g)空调机组(PAU和AHU)
h)防火卷帘
9.照明系统
9.1灯具、光源及镇流器
有装修要求的场所视装修要求商定。

灯具选择要求高效、美观兼防眩光功能;设备房等一般场所为T5细管径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高大空间建议采用金卤灯。

镇流器除金卤灯采用节能电感镇流器外均采用电子镇流器。

9.2车库照明采用LED灯。

9.3照度要求:非装修区域,照度标准值按照《GB50034-2013》标准设计。

9.4应急照明
在变配电所、消防控制室等消防设备用房设100%备用照明;在走廊、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前室、主要出入口等场所设置100%疏散照明。

地下车库除设备房外应急照明仅考虑车道设置,占车道照明灯具的25%。

地下车库、公共区的应急照明采用小型EPS(备用时间30min)供电;疏散指示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自带蓄电池,由单独回路供电。

9.5照明控制
各设备用房、机电管井就地控制
疏散楼梯移动感应控制
后勤走道智能照明控制
公寓楼层公共区域移动感应+时间控制
地下停车场智能照明控制
商业、办公公共区智能照明控制
景观照明定时、场景控制
室外泛光照明定时、场景控制
有应急照明要求的地方,消防控制优先;车库照明采用LED灯管,车位和车道回路分开,车道分3个普通回路+1个应急回路并采用交叉设置;车库(非人防区)照明灯采用线槽下安装,人防区灯具为链吊安装。

10.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在楼层电表箱和普通照明配电总箱处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六、设备选型及安装
6.1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10kV高压开关房选择高压开关柜,优先采用下进下出的方式;
变压器选用低损耗环氧树脂浇铸型干式变压器,自带强制风冷及温控设施;
低压配电房选用抽出式开关柜,电缆优先采用上进上出的方式,柜上设电缆桥架;商业配电箱、插座、开关等设备宜安装在靠后勤通道墙上,避免安装在租户分隔墙上。

6.2公寓内开关、插座及弱电面板选用表及安装高度详见下表:
开关/插座/弱电面板选用表
房间名需安装的开关、插座、弱电插座等
入户门单联双控开关入户门1个、可视对讲室内机1个
客厅
单联双控开关客厅1个、普通插座3个、电视插孔1个、电话插孔1个、紧急按
钮1个
餐厅单联单控开关1个、普通插座1个
主卧
大户型主卧设置单联双控开关2个、衣帽间开关1个;小户型主卧设置单联开关1个、普通插座3个、电视插孔1个、电话+网络插孔1个
次卧单联开关1个、普通插座2个、电视插孔1个、电话+网络插孔1个
书房单联开关1个、普通插座2个、电话+网络插孔1个
厨房单联开关1个、普通插座2个、冰箱插座、抽油烟机插座各1个
公卫单联开关1个、吹风机插座1个
主卫单联开关1个、吹风机插座1个
阳台单联开关1个,设置在室内,热水器插座1个、洗衣机插座1个
开关/插座/弱电面板安装高度一览表
材料名安装高度
开关面板安装高度普通开关底边距地1.4m 床头开关底边距地0.6m
插座面板安装高度
普通插座底边距地0.3m
柜式空调(带开关)底边距地0.3m
壁挂式空调(带开关)底边距地2.2m 厨房备用插座底边距离操作台0.3m或根据厨柜装修要求确定抽油烟机底边距地2.2m
微波炉根据厨柜装修确定
消毒柜根据厨柜装修确定
冰箱底边距地0.3m或1.8m
电磁炉底边距离操作台0.3m
热水器底边距地1.8m
洗衣机(带开关)底边距地1.4m 电吹风底边距离操作台0.3m
弱电面板安装高度
电话底边距地0.3m
电视底边距地1.4m
电话+网络底边距地0.3m
紧急按钮底边距地0.6m
可视对讲户内机底边距地1.4m
燃气泄漏报警器
使用天然气的吸顶安装,使用煤气的操作台下安装,或由
燃气公司负责
烟感探测器(超高层)根据规范要求
以上安装高度及其他相关要求若与装修有冲突,根据装修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厨房和卫生间照明开关设于其房间外门边,中心距门边 150mm。

厨房内开关和插座布置避免与冰箱、抽油烟机等厨卫设备冲突,除抽油烟机插座外,灶台上方不可有开关或插座,普通插座安装在灶台两侧。

生活阳台需集中考虑热水器、洗衣机位及其插座、水管、龙头、排水管等的位置,电插座与热水器间距应保持安全距离300mm。

七、配电线路的选型及敷设
7.1、配电线路的选型
高压电缆
高压环网供电的电缆由供电部门确定。

高压电缆选用NH-YJY-8.7/15KV交联聚氯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铜芯耐火电力电缆。

低压电缆
非消防回路低压电缆选用低烟无卤阻燃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铜芯YJY电力电缆;消防回路低压电缆及主干线路选用BTTZ矿物绝缘铜芯电力电缆。

电线
普通照明、动力线路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线,;与消防有关的照明、动力分支线路采用低烟无卤耐火型铜芯电线、电缆。

末端明装线路采用金属线槽或JDG金属线管敷设,暗埋管线采用硬质PVC管。

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强制性标准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并针对项目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公寓、酒店及商业为独立系统设置。

地下室停车区域及机电用房区域、各层楼梯间消防线路采用JDG管楼板暗埋敷设,各层商铺、商业公共区域及机电用房、后勤走廊消防线路采用JDG管明敷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控制中心型智能消防报警系统,应能集中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提供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BAS系统的接口,且各系统间的信号传输、显示和联动控制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提供与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息联网的接口预留。

系统主机容量宜预留不小于10%余量,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地址码总数,应预留不小于10%的余量,以备发展使用。

系统报警线路应为环形回路设置。

办公、商业、公寓区域消防广播系统与公共广播系统合用;广播分区需兼顾功能分区及防火分区;公共区域与商铺的广播要求为分开的独立回路设置。

九、室外部分
9.1 室外配电箱及管线
室外强电配电箱、电视及网络等弱电室外箱要求安装在隐蔽处,并要求箱体与环境协调。

室外强弱电电缆井、弱电井应根据管线的数量、走向合理设置,不能设在建筑门厅门口、道路等显眼处,最好设在绿化带。

室外电力电缆与电信电缆、给排水水管以及燃气管等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9.2 室外照明
室外照明,应按正常照明、节日照明分别设置供电回路,且在相应回路设置“时间控制器”,避免平时开启大面积照明,浪费能源。

室外环境灯具的布置,应考虑对商户及住户的光污染,数量合理、经济实用及节能。

要充分考虑室外环境照明配电箱的数量和位置以及配电房的出线电缆。

室外照明末端配电箱或设备控制箱出线回路均设置漏电开关。

十、其它
10.1 建筑物公共部分
10.1.1 首层(含地下一、二层)门厅不允许有外露管线。

10.1.2 地下室电气预留通向室外、穿梁或剪力墙的桥架及电气管线孔洞详细标注在电气图中,并应同时在建筑及结构图中标注。

强弱电配电箱及其它箱体、桥架等的留洞位置、尺寸大小及高度应提资于建筑、结构专业,在建筑及结构图中应有详细标示。

10.1.3 电井须充分考虑各种设备布置,按设备比例画竖井布置大样图。

10.1.4 电梯基坑深度、防冲撞及排水、井道的预留预埋,厅口及轿箱的高度,电梯机房门内外的照明、电梯机房的通风降温采光、设备基座及其吊钩设计,负荷分类及其控制方式,电梯对讲及迫降功能,各台电梯的并联或群控,到站钟,楼层指示灯,消防手报及警铃等建筑、结构及设备专业要统筹考虑。

10.1.5 顶层楼梯间若层高较高,应考虑设计壁灯。

高层屋顶考虑设计泛光灯,外立面考虑广告照明及立面照明,预留配电线路及其控制开关。

10.2 地下室部分
10.2.1 配电房地面应高于地下室地面100mm~300mm,且应考虑排水。

10.2.2 线槽、桥架敷设时应与通风、给排水等专业仔细协调,确保地下室净高满足建筑要求。

10.2.3电气室外总平管线综合图应详细绘制和注明各类市政管线(供电、电讯、电视等)的接入位置和标高、各类电气管线的敷设方式、平面位置和标高,不得与其它管线(给水、雨水、污水、燃气、消防等)产生矛盾;电缆沟、电缆井的排水方式应正确和有效。

10.2.4电气设计应配合室内装饰设计、景观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专业设计公司,提供符合使用功能、节能指标的设计要求并审查其提供的设计图纸,如有需要应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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