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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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
一、出勤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1. 目的:为了规范三中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二、出勤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 出勤登记:教职工每天到岗前需到指定地点进行出勤登记,包括上班时间、离岗时间等。
2. 出勤统计:根据教职工的出勤登记情况,进行出勤统计,及时掌握教职工的出勤情况。
3. 请假管理:
(1)请假申请:教职工如需请假,需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明确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
(2)请假审批:请假申请上报后,上级主管部门需进行请假审批,审批结果需告知请假教职工。
(3)请假记录:将请假情况记录在教职工的个人档案中,做为日后参考。
4. 考勤管理:
(1)严格执行上班时间:教职工需按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迟到、早退等情况需做好记录并扣除相应的工资或奖励。
(2)加班管理:对于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需进行加班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加班,加班情况需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3)外出管理:如有教职工需要外出(不包括请假),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外出申请,外出时间需提前报备。
5. 奖惩制度:
(1)奖励:对于按时上下班,积极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如表扬、奖金等。
(2)处罚: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扣工资、扣奖金等。
三、责任分工和监督检查
1. 责任分工:学校将出勤管理工作划分给相关部门负责,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 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的出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附则
1. 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 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以上为虚拟生成答案,仅供参考)
三中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二)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三中的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出勤考勤
1. 教职工每天按照上午8点到学校集合,下午18点下班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2. 出勤考勤包括上班签到、迟到、早退、请假和加班情况等。
3. 每位教职工需要在工作时间外外出的,需提前填写外出申请表并请领导批准。
4. 教职工上班迟到15分钟内为迟到,超过15分钟的按旷工处理;下班早退15分钟内为早退,超过15分钟的扣除相应工资并记缺勤时间。
5. 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需填写销假申请表报备。
6. 加班情况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填写加班表并记录工作时间。
第四条奖惩制度
1. 如果教职工连续三天未请假缺勤,将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五天未请假缺勤或擅自离岗的,将给予解聘处分。
2. 教职工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三次的,将扣除该月工资的5%作为迟到早退费,五次及以上将扣除该月工资的10%并计为旷工。
3. 教职工连续三个月无故缺勤达到5天以上的,将取消其当月绩效考核资格。
第五条薪酬管理
1. 教职工按照学校规定的工资制度领取薪酬。
工资按月结算,于次月20日前发放。
2. 教职工有旷工、迟到、早退等情况的,按照规定的扣款标准扣除相应的工资。
3. 教职工加班的,按照学校制度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第六条考勤记录
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记录,并定期报告给学校行政部门。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不符合本办法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行政部门有权对本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
以上为三中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范本,供参考。
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三中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三)
一、总则
为了加强三中教职工的出勤管理,规范出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三中全体教职工的出勤管理。
三、出勤考勤制度
1. 出勤考勤采用刷卡考勤方式,每位教职工每天上下班需进行签到和签退操作。
2. 迟到、早退、旷工、外出等情况将被记录并计入个人出勤考勤记录。
3. 出勤记录将纳入绩效考核,直接影响个人的工作绩效评价。
四、工作时间规定
1. 教职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
2. 上午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工作时间为下午1:00至5:00。
3.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专心工作,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请假制度
1. 教职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2. 请假期间,教职工应按照请假事由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到工作紧急情况的通知。
3. 请假期间的签卡记录将标注为请假,不计入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记录。
4. 请假期间如有紧急工作需要教职工协助完成,教职工应及时回到工作岗位。
六、迟到、早退、旷工处理办法
1. 迟到:教职工迟到超过15分钟,将被视为迟到,每次迟到将计入个人出勤记录,连续迟到3次将进行批评教育,连续迟到5次将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纳入绩效考核。
2. 早退:教职工早退超过15分钟,将被视为早退,每次早退将计入个人出勤记录,连续早退3次将进行批评教育,连续早退5次将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纳入绩效考核。
3. 旷工:教职工无故旷工一天,将被视为旷工,旷工将计入个人出勤记录,连续旷工3次将进行批评教育,连续旷工5次将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纳入绩效考核。
七、外出管理
1. 教职工需外出办事时,应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请示并提供外出事由、时间等相关信息。
2. 外出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工作相关信息。
3. 外出期间的签卡记录将标注为外出,不计入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记录。
八、奖惩制度
1. 对于出勤良好、工作出色的教职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的教职工,将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并纳入绩效考核。
3. 对于严重影响工作效率、长期不改的教职工,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记录在不良行为档案中。
九、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三中所有,如有需要,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就是三中教职工出勤管理的办法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中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三中教职工的出勤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校的形象,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三中所有教职工的出勤管理。
第三条定义
1. 教职工:指在三中工作的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
2. 出勤:指教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工作并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3. 出勤记录:指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的文书资料。
第二章出勤要求
第四条出勤时间
1. 教职工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
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课、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第五条出勤记录
1. 学校将建立教职工的出勤记录,记录教职工每天的出勤情况,包括到岗时间、离岗时间、迟到、早退、缺勤情况等,并及时通知教职工。
2. 出勤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送人事处存档。
第三章违规处分
第六条迟到
1. 若教职工迟到,每次超过5分钟的,将被视为一次迟到行为。
2. 迟到行为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罚:
(1) 第一次迟到,口头警告;
(2) 第二次迟到,书面警告;
(3) 第三次迟到,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奖金;
(4) 第四次迟到,扣除当月全勤奖;
(5) 第五次迟到,扣除当月工资;
(6) 第六次迟到,考虑给予停职处分。
第七条早退
1. 若教职工早退,每次提前离岗5分钟以上的,将被视为一次早退行为。
2. 早退行为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罚:
(1) 第一次早退,口头警告;
(2) 第二次早退,书面警告;
(3) 第三次早退,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奖金;
(4) 第四次早退,扣除当月全勤奖;
(5) 第五次早退,扣除当月工资;
(6) 第六次早退,考虑给予停职处分。
第八条无故缺勤
1. 教职工未请假且超过规定时间缺勤的情况,将被视为无故缺勤行为。
2. 无故缺勤行为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罚:
(1) 第一次无故缺勤,书面警告;
(2) 第二次无故缺勤,扣除当月岗位绩效奖金;
(3) 第三次无故缺勤,扣除当月全勤奖;
(4) 第四次无故缺勤,扣除当月工资;
(5) 第五次无故缺勤,考虑给予停职处分。
第四章奖励机制
第九条优秀出勤奖
为了鼓励教职工按时参加工作并履行工作职责,学校将设立优秀出勤奖制度。
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学校人事处另行制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三中教职工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教职工,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即为三中教职工出勤管理办法模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