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杆式冷水机组招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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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杆式冷水机组招标技术要求
一.满足的标准及规范
1.1制冷和供热用制冷系统安全要求GB9237-2001
1.2冷水机组能效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
1.3上述规范、规程以最新版本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要求
二.技术要求及相关要求
2.1一般要求
2.1.1在运送时应采取正确的保护设施保护制冷机。

2.2品质保证
2.2.1制冷机应符合美国制冷协会标准(ARI)550规定。

机器结构和安全装置应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标准B9.1规定。

蒸发器、冷凝器应符合国家压力容器规范。

2.2.2制冷机应由正式生产制冷机的厂家所生产,而且需要有超过十套同样冷量的生产经验,而每套制冷机有不少于五年的运行记录。

以上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以供业主核实。

2.2.3安装于制冷机机身的原厂铭牌应标明厂家的名称、设备的编号、型号及有关的技术数据。

2.3交付
2.3.1机组及随机配件应由供应商负责运输至安装现场,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3.2提供制冷机厂家的技术数据、特性曲线显示有关制冷机在不同的冷量时的工作情况、压缩机的耗电量、电气特性,操作步骤、噪音水平、水流
量、水温和水压差等。

2.3.3提供设备配件清单,包括所有本厂及外购件的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参数、产地、材质等,外购件应有原产厂家资料及联系方式。

2.3.4提供制造厂所印刷的安装、操作及维修手册,并应指出操作程序和维修程序等,并同时提供制冷机后备配件表,而后备配件应达到制冷机制造厂的建议和要求。

2.3.5提供制冷机于制造厂和工地的试验报告,报告内应包括试运行的所有数据和结果。

2.3.6提供施工图,有关制冷机的安装尺寸、固定螺丝位置、水管软接头、避震弹簧及所需之土建要求等,都应在制冷机的施工详图内显示出来。

三.产品
3.1概述:
3.1.1变流量螺杆式冷水机组:
3.1.2机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GB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
率等级》(GB19577-2004)规定的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

满足额定制冷量的情况下,机组满负荷输入功率低者能效比较高,能耗较低。

3.1.3单台制冷量: 1231kw,(±5%),。

3.1.4制冷剂为:R407C或环保冷媒R134a,优先选择环保冷媒R134a。

3.1.5机组须具备蒸发器变流量功能。

3.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机组制冷量调节范围;机组蒸发器的流量变化范围(%);机组蒸发器的可允许流量变化率(%/分钟)。

3.1.7机组的主要组成部件(包括压缩机、电机、微电脑控制中心)要求国际知名品牌。

其它的机组组成部件要求在投标时详细列明品牌、产地、规格及质量等级。

3.1.8机组控制屏要求采用中文界面液晶操作屏。

3.1.9机组能量调节要求无级调节或多级调节,范围15-100%。

3.1.10机组运行噪音要小于80dBA(距离机组1米处)。

3.1.11机组蒸发器和冷凝器应符合国家压力容器设计、制作、验收标准。

下表由投标单位填写:
螺杆机技术规格表
3.1.12每一制冷机应由同一厂家整体装配生产,其中包括压缩机、电动机、蒸发器、冷凝器、冷媒流量控制装置和冷媒储液器、电动机启动器以及安装有关控制装置的控制屏。

3.1.13以上所述的配件应由同一厂家装配,如管子连接、电气配线、进行加压和真空试漏及注入冷媒等,而在工厂以外装配的制冷机将不被接纳或采用。

3.2压缩机
3.2.1类型
3.2.1.1螺杆压缩机。

3.2.1.2轴承应有足够设计寿命,在机组全寿命周期内毋需更换。

3.2.1.3可依负荷量分阶段操作。

3.2.2附件及特点
3.2.2.1转子 :
制件须在百分之二十五之超速下通过静力与动力的平衡试验。

足够之刚度以防正常转速时产生之振动。

3.2.2.2外壳:精密铸铁或其他批准之材料。

3.3蒸发器
3.3.1外壳:轧制碳素钢板以熔焊缝合
3.3.2冷水机组管壁承压不小10公斤力/cm2,实验压力不小于上述压力1.5倍。

3.3.3配件:应随机附带水流开关以监测供回水管内水流情况并传递信号至控制中心以控制机组启停。

3.3.4保温:所有可能结露或异于常温的部位均应有不小于15mm厚闭孔橡塑材料严密包裹。

3.4冷凝器
3.4.1型式及构造与蒸发器相同。

冷凝器管壁承压均不小于10公斤力/cm2,实验压力不小于上述压力1.5倍。

3.5压缩机电动机
3.5.1压缩机制造厂家要保证有特别加重的结构支承轴承座。

3.5.2电动机绕组应有感温元件并设最高温度限制,当任何不当操作导致绕组升温过高时,应优先强制关闭电机。

3.5.3制造厂保证电动机和压缩机能在最大制动马力下连续带负载运行。

3.6压缩机电动机起动器
3.6.1型式:
3.6.1.2短路保护
3.6.1.3过载保护
3.6.1.4低电压保护
3.6.1.5缺相保护
3.6.2电流表,电压表等安装于起动器的外壳上。

3.6.3设有生产厂家的名牌,包括编号、型号、电压、相、最大功率时的电流值。

3.6.4达到本招标文件内有关的电气部分的要求。

3.7控制系统
3.7.1每台制冷机须包括一个以防水型微型电脑及显示屏为主体,能达到下
列起码要求之控制屏,应有访问级别的安全密码,以防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改变设定值,应有标准的RS232C、R485C接口。

同时下列所有参数应有中文显示。

3.7.2液晶数字/图象显示应包括下列参数
3.7.2.1蒸发器压力
3.7.2.2冷凝器压力
3.7.2.3滑润油压力
3.7.2.4净化系统压力
3.7.2.5运行电流占满负荷电流百分比(%)
3.7.2.6运行小时数
3.7.2.7排气温度
3.7.2.8冷冻水供回水温度
3.7.2.9冷却水供回水温度
3.7.2.10冷冻水温预设值
3.7.2.11油温
3.7.2.12油压
以下参数应可编程·冷却水出水温及范围/设定值·冷冻水出水温度正常启停、偏差停机/重启
3.7.3控制系统应保证机组在满足正常情况(冷却系统运转、冷冻/冷却水流正常、运转部件供油、电源电压正常等)下方能启动,并于下列各种情况下保护制冷机使不致受损,并将资料显示与屏上:
3.7.3.1冷媒低压
3.7.3.2冷冻水温过低
3.7.3.3冷媒高压
3.7.3.4润滑油高温
3.7.3.5润滑油高压
3.7.3.6润滑油低压
3.7.3.7冷冻水流量过少
3.7.3.8冷却水流量过少
3.7.3.9压缩机电动机之电流超过限值
3.7.3.10电机绕组温度过高
3.7.3.11起动器失灵
3.7.3.12任何可能损害机器之输入
3.7.4容量控制:
3.7.
4.1全自动开启
3.7.
4.2全自动以调整容量于100%至15%。

3.7.5在电流中断时具有下功能:
3.7.5.1后备电池以保存各设定点之记忆。

3.7.6具有与大厦自控系动沟通之能力:
3.8工具和工具箱
提供金属工具及一套完整的工具, 用于操作和维修用。

工具箱应有明确标志。

四.试验调试及培训
4.1试验和起动
4.1.1由施工单位配合设备制造厂进行
4.1.2提交六份有证明的试验报告以供验收
4.1.3现场制冷剂管道试验:
4.1.3.1现场试验应符合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如《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机械制冷安全规范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B9.1规定
4.1.3.2设备制造厂提供:
冷媒充灌完成证明书、起动和现场试验证明书,以及设备已可正常运行的证明书。

在安装完成和验收时, 应提供适合的指导人员进行培训, 以指导业主的代表熟悉所有细节,以保证他们在设备运行获得最大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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