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方法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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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方法与依据
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正确与否,关键在于是否具有正确的临床思维。
临床思维方法是认识疾病、判断疾病和治疗疾病所采用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包括临床实践和科学思维两大要素。
在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时,如何对其进行判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⑴根据所发生的用药线索和信息去寻找更多的判断依据。
⑵通过不同的推理思维,包括演绎推理(疾病—用药—疾病)、归纳推理(药物和疾病、药物和药物)以及
⑶
⑷
我国2004年3
并
(表1)。
表1 药品不良反应判断标准
合理的时间顺
序已知药物的反
应类型
去除原因可
以改善
再次给药重
复出现
反应可有另
外解释
肯定++++-
很可能+++?-
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需要补充材料才能评价
无法评价评价的必需资料无法获得
“+”表示肯定;“-”表示否定;“±”表示难以肯定或否定;“?”表示不明
2 -1 0
⑹再次给药后是否复发
1 0 0
⑺由体内药物测定可否判断为毒性反应
1 0 0
⑻剂量增大不良反应是否加重剂量减少不良反应是否减轻
-1 1 0 ⑼使用安慰剂后是否仍发生反应
1 0 0 ⑽有否其他能判断为不良反应的证据?
∑
判断标准:①≥9,肯定是不良反应;②5~8,很可能是不良反应;③1~4,有可能是不良反应;④≤0,不可能是不良反应
针对具体病例进行分析,逐项对照打分,根据计分结果,依据标准就能对已发生的ADR进行判断。
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原则如下:①有明确的用药史;②用药前无类似阳性体征;③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
④停用该药症状减轻或消失;⑤不能用原患疾病解释病情变化;⑥既往有同类药品不良反应史;⑦家族中有同类
第二节
定。
措施。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军队系统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向全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处理原则如下。
A型不良反应:调整药量,观察停药。
选用另一种药理作用相似的药物替代或加入具有拮抗作用的药物对症治疗。
B型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停药,积极抢救,家用具有解看顾总用的药物对症治疗。
避免使用同类药理作用相似的药物,选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或抗组胺药物以及营养支持治疗。
C型不良反应:全面了解既往用药史,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进行手术、正畸、放疗或化疗等治疗措施。
1.
目的。
2.
3.
4.
性休克引起的心跳微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
抗过敏治疗可使用抗组胺类药物,如阿司咪唑、异丙嗪、马来酸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等。
葡萄糖酸钙即维生素C 也有一定的抗过敏作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具有抗过敏、抗休克作用,也有抗炎作用,可用于严重的过敏性药品不良反应症状和药物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
5.治疗受损的器官对药物引起的各种器官系统损害的治疗方法与其他疾病引起的相应器官损害的治疗方法相同。
可按疾病诊疗技术操作常规执行。
6.对症处理对过敏性皮肤损害者可对症局部用药,环节瘙痒症状;对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可给予吐药治疗;对药物热可用解热镇痛药等。
第三节药品不良反应的预防
药品不良反应的预防要从几个方面着手,因为导致ADR的有药品、机体、人为3种主要因素,三者情况各异,其
一、药品
1.
2.
3.
4.一是药物的有效性,二是药物的安全性。
药物变态反应是人类最早认识的一个临床变态反应类型,药物变态反应的发生率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而逐渐提高。
据北京协和医院1959年的调查,药物变态反应在正常城市居民中的发病率为3.2%,而至1980年,其发生率已达约8%。
药物变态反应的发生不但决定于药物本身的致敏性,也决定于该药物应用的频度。
药物变态反应发生的危险因素包括两个方面:药物因素和个体因素(表3)。
表3 药物变态反应发生的危险因素
药物因素个体因素
药物代谢类型特殊遗传类型
纯度和化学状态变态反应体质
剂量个体代谢类型
应,
Ⅲ型免疫复合物型抗原抗体
复合物
IgG、IgM
炎症(多核白细胞)血清病、肾小球肾炎、变应性血
管炎、全身性红斑狼疮等
4~24h
Ⅳ型迟发型致敏淋巴
细胞
炎症(单核细胞)亚急性甲状腺炎、变应性脑炎、
异体组织排异、接触性皮炎等
24~72h
药物变态反应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多为B型不良反应,不可预测,后果严重,应高度重视预防此类药品不良反应。
二、机体
人的机体都有各自的特点,包括性别、年龄、种族、健康状况、遗传因素、心理因素、个人习惯、个人嗜好、免疫功能差异、疾病、生活环境等。
不同机体对药物的反应不同,不良反应表现也因此不同。
1.性别机体有性别差异,药物对性别的影响也有不同。
如对激素水平的影响、对生殖的毒性影响、对血液系统的影响等,都表现出明显的性别差异,因此不同性别用药应区别对待。
2.年龄
14.4%,61~70
3.种族
4.
5.
,
绝厂家效应,是减少人为因素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第四节常见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和防治
药品不良反应是引起药源性疾病的主要原因,两者关系密不可分,只是程度和预后不同。
早判断、早治疗是防治药品不良反应向药源性疾病进展的主要手段。
轻度药品不良反应只需停药就可自愈。
中度药品不良反应停药后需要对症处理,短期内可康复,不需要住院治疗。
重度药品不良反应则要在医院内及时救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甚至危及生命。
重度药品不良反应也是药源性疾病中的重症,往往需要争分夺秒去挽救患者的生命。
一、循环系统
循环系统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不加注意克制猝死。
其特点是近期内使用过影响循环系统的药物,临床表现发生在使用该药物之后,有明确的时间关系。
引起循环系统损害的西药有钾盐、麻黄碱、强心苷、β受体阻断药、胺碘酮、普鲁卡因胺、多巴胺、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苯丙胺、酚妥拉明、洋地黄类、新斯的明、维拉帕米、奎尼丁、毛果云香碱、罂粟碱、依米丁、利多卡因、氯喹、氟卡尼、安博氯定、溴苄胺、硝苯
㈠
1.
2.
3.
4.
5.
6.
7.胸部摄X线片可见心脏影增大、肺门影增大、肺叶透光度下降,双侧肺叶可见云雾状及小斑片状阴影。
【治疗】
1.停用治病药物,积极抢救治疗。
2.取半坐位,吸氧(急性左心衰竭给予50%乙醇过滤氧)。
3.急性左心衰竭,使用吗啡,每次3~5mg,静脉注射,每3~5min一次,可使用2~3次。
4.急性左心衰竭,舌下含服硝酸甘油,起始量为10μg/min,每5min增加5~10μg/min,直至症状缓解或收缩压降至100mmHg,若收缩压≤90mmHg,则应停药。
5.静脉注射呋塞米40mg,血压偏低者慎用。
6.选用洋地黄制剂。
7.低血压的肺水肿宜先予多巴胺2~10μg/(kg·min),保持收缩压在100mmHg再行血管药治疗。
8.慢性心力衰竭要对因治疗、加强利尿和强心药的使用,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调整血压至稳定正常水平。
㈡
1.
2.
3.
4.
【治疗】
1.
2.
器。
3.
快速心律失常可选择β受体阻断药或利多卡因治疗。
4.注意纠正电解质失衡,有心脏病基础者,要给予扩张血管和扩张冠状动脉的药物治疗。
5.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患者给予异丙肾上腺素静脉滴注或起搏。
室性心律失常者给予苯妥英钠或利多卡因常规剂量治疗。
6.洋地黄中毒者应补钾、补镁,口服活性炭,补液利尿或导泻,促进洋地黄排出。
适时进行洋地黄血药浓度监
测,指导调整洋地黄用药量。
㈢血压升高或降低
【判断依据】
1.面色潮红或苍白。
2.胸闷、心慌、气短、烦躁不安。
3.头晕、头痛、眩晕、耳鸣。
4.
5.
6.;
【治疗】
1.
2.
3.
4.
5.
6.
7.
㈣微循环系统功能异常
【判断依据】
1.毛细血管扩张,皮肤潮红,发热。
2.毛细血管收缩,皮肤苍白,湿冷。
3.周围血管静脉炎,沿血管走行发红变硬,可以触及条索状硬索。
4.静脉血栓形成,肢体肿胀、发红,皮温升高,疼痛。
严重时患肢皮肤可出现溃疡。
【治疗】
1.停用可疑药物,对症治疗。
2.使用莨菪碱类药物改善微循环。
3.对受损血管进行环状药物封闭治疗。
如0.5%利多卡因5~10ml,加维生素B注射液100mg等进行封闭治疗。
4.给予双氯芬酸钠乳剂或肝素类乳、双季外敷受损血管,局部理疗。
血栓形成者给予溶栓治疗。
5.
二、
K、阿
㈠
鼻塞、打喷嚏、流清鼻涕、鼻粘膜水肿、张口呼吸。
【治疗】
1.停用致敏药物。
2.给予抗组胺药,如阿司咪唑、氯雷他定、酮替芬等药物口服。
3.给予麻黄碱类药物滴鼻。
㈡过敏性哮喘
【判断依据】
发作性喘息、咳嗽、呼吸困难、胸闷、不能平卧、端坐呼吸、双肺闻及哮鸣音。
【治疗】
1.立即停用致喘的药物。
2.积极进行对症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吸氧、吸痰。
3.
4.
5.
㈢
【治疗】
1.
2.
3.
4.
㈣
【判断依据】
头晕、憋气,极度呼吸困难,大汗淋漓,烦躁不安,发绀及严重缺氧表现。
可听到笛哨音样的呼吸音。
【治疗】
1.立即停用可疑药物
2.保证呼吸道通畅。
轻度呼吸困难者予以氧气吸入;重度呼吸困难者,立即行气管切开术。
3.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常规剂量治疗。
㈤肺真菌病
【判断依据】
1.有肺及全身慢性疾病长期应用抗生素、肾上腺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药等病史。
2.咳嗽、咳乳白色黏液胶冻样痰,偶带血丝,重者还可有畏寒、高热、胸痛等,肺部可闻湿性啰音。
3.胸部X线检查,肺中、下野纹理增多,可呈弥漫性斑点或小片状阴影,由肺门渐向肺的周边扩展,最后融合
4.
【治疗】
1.
2.
3.
4.
5.
三、
托品、氯丙嗪、丙咪嗪、东莨菪碱、抗组胺药、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头孢菌素类、林可霉素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等;中药主要有瓜蒂、黄药子、雷公藤、山豆根、山慈菇、天南星、蜈蚣、肉桂、川柬子、斑蝥、雄黄、旋覆花、芜花、牛蒡子、丁香、生牡蛎、艾叶、丹参、大青叶、石榴皮、木通、虎杖、贯众、水蛭、全蝎、青木香、轻粉;中成药有壮骨关节丸、小活络丹、大活络丹、六神丸、六应丸、复方青黛丸、克银丸、蛤蚧定喘丸、牛黄解毒丸等。
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如下。
㈠消化道应激性溃疡
【判断依据】
1.有长期使用激素或水杨酸类药物史。
2.腹痛、恶心,呕吐咖啡样液体。
3.肠鸣音活跃,腹泻,排柏油样黑粪。
4.面色苍白,出虚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
5.
6.
【治疗】
1.
2.
3.
4.
5.
①抗生
③抗结核药与抗麻风药,如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等;④地西泮与抗癫痫药;⑤抗寄生虫药;⑥抗癌药与免疫抑制药;⑦激素与内分泌药;⑧心血管病用药;⑨麻醉药;⑩金属药物;○11中药及其他。
其临床表现为大多数病例在发病初期有食欲缺乏、恶心、呕吐、全身倦怠、腹胀、腹痛等现象,也有发热、关节痛、皮疹等过敏反应症状。
其临床表现以消化道不适感为主,渐衍生出全身症状及血液生化值改变。
【判断依据】
1.腹胀、腹痛、食欲减退,严重时出现恶心、呕吐。
2.右上腹钝痛,肝区有明显触、叩痛,有时向右肩胛区放射痛,莫非征阳性。
3.疲乏,困倦,嗜睡,巩膜发黄,皮肤瘙痒伴黄疸。
4.肝功能检查异常。
胆红素增高,丙氨酰转氨酶增高,天冬氨酰转氨酶增高,谷氨酰转肽酶增高,碱性磷酸酶增高,胆汁酸增高,血浆蛋白下降,球蛋白升高,白/球比例倒置,胆碱酯酶降低。
5.B超检查可见肝大,肝内光点欠均匀,胆囊肿大,胆囊壁毛糙,胆管扩张等改变。
【治疗】
1.
2.
3.
4.
5.
6.
7.
8.
9.
1.有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史。
2.腹胀、腹痛、腹泻水样便,食欲减退。
3.口腔黏膜可见糜烂及溃疡形成。
4.粪便常规涂片或培养可见真菌孢子。
【治疗】
1.停用治病药物。
症状轻微者可在止泻的同时继续原治疗。
2.应用生长抑素或生长抑素类似物,如奥曲肽等可作为一线药。
3.应用阿片类药物。
一旦粪便开始稀软,立即开始洛哌丁胺治疗持续静脉滴注或口服,至最后一次腹泻后12h,但不能超过48h。
超过48h者,可改用善得,或洛哌丁胺加复方地芬诺酯。
肝功能不良者慎用洛哌丁胺。
4.明确有难辨梭状芽孢杆菌感染者,给予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治疗。
5.症状严重合并消化道出血者,禁食,行肠外营养支持治疗。
注意水、电解质与酸碱失衡。
6.
7.
8.
㈠血尿
【判断依据】
1.肉眼血尿,尿液颜色发红,呈洗肉水色或棕黄色。
2.镜下血尿,尿色清亮,尿常规检查隐血阳性,可见红细胞。
3.无痛性尿血,排完尿液后尿道口滴血。
【治疗】
1.一旦发生血尿,应根据病情及肾脏受损程度,采取减量、停药或更换药物等措施。
2.积极进行病因治疗。
环磷酰胺及异环磷酰胺所致的患者除应用美司钠,还可应用水化治疗,简化尿液,纠正电解质失衡,保护肾功能。
3.对症治疗,补充血容量。
可应用止血药,如六氨基己酸5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静脉滴注。
出血严重者可输血。
症状较轻者可口服云南白药常规剂量治疗。
4.预防感染,可选用三金片口服。
5.
㈡
1.
2.
3.
4.
5.·d)。
血尿素氮/
【治疗】
1.
2.;重症可先用冲击疗法,0.4~1g/d,连用3d后改口服治疗。
3.对症治疗。
积极纠正水、电解质与酸碱失衡,控制氮质血症,防止感染、出血、高血压及心力衰竭。
宜及早应用血管扩张药与利尿药。
常选用莨菪类药物及酚妥拉明等。
呋塞米及甘露醇对于早期少尿性急性肾衰竭者有一定疗效。
抗凝疗法可以选用肝素、链激酶及抗血小板聚集药物。
4.血液净化,规律进行血液透析。
五、血液系统
药物引起血液系统的损伤比较多见,可以引起多种贫血、白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及出血性疾病。
特异体质患者尤为多见。
能引起血液病的药物亦较多,其中以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缺乏症的发病率最高。
导致血液病的药物可有不同,但一般不外乎免疫性和非免疫性两方面。
前者与用药剂量无关,后者则与长期或大量用药有关。
常见药物有解热镇痛药、呋喃唑酮、利血平、双嘧达莫等。
引起血液系统损害的西药有地西泮、氯丙嗪、保泰松、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氯霉素、磺胺类、安乃近、苯妥英钠、苯海拉明、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吲哚美辛、锑剂、
㈠
1.
2.
3.
4.
5.
【治疗】
1.立即停用可疑药物。
2.轻者停药后可自愈,不需特殊处理。
3.重者可输血,给予浓缩红细胞。
4.给予补血药物,必要时可使用糖皮质激素或中药治疗。
㈡ 再生障碍性贫血
【判断依据】
1. 使用过对骨髓有抑制作用的药物。
2. 全血细胞减少,血红蛋白下降速度快,网织红细胞<0.01,绝对值<15×9
10/L ,白细胞明显减少,中性
粒细胞绝对值<0.5×910/L ,血小板≤20×910/L 。
骨髓多部位增生减低,三系造血细胞明显减少,非造血细胞增多。
骨髓小粒与非造血细胞及脂肪细胞增多。
3. 4. 1. 2. 3. 4. 5. 6. ㈢ 1. 9/L ,5岁
<5.5×910/L 。
2. 骨髓象,粒细胞系可正常、增生减低或成熟抑制。
【治疗】
1. 立即停用可疑药物。
2. 防止感染,脱离污染环境,预防呼吸道、消化道及泌尿道感染,及时选用有针对性抗感染药物治疗。
3.使用升粒细胞药物,重组人粒系集落刺激因子2~5μg/(㎏·d),皮下注射;口服强力生白片、鲨肝醇、利
血生、维生素C、维生素B等常规剂量治疗。
4.使用糖皮质激素常规剂量治疗。
㈣过敏性紫癜
【判断依据】
1.药物引起的过敏性紫癜以皮肤紫癜为主,可以有腹痛、便血(腹型)、关节肿痛(关节型)、血尿、水肿
2.
3.
4.
1.
2.
3.
4.
5.
6.
7.10mg,
3/d。
儿童按每日1mg/kg,分3次服用。
必要时可增加剂量,共1~2周,然后逐渐减量停用。
病情严重者急性期可静脉滴注甲泼尼龙0.4~1g/d,儿童0.02~0.05mg/(㎏·d);或氢化可的松100~200mg/(㎏·d)治疗。
也可用地塞米松5~10mg/d,儿童0.25~0.5mg/(㎏·d)治疗。
六、神经精神系统
引起神经系统损害的西药有大剂量青霉素、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异烟肼、链霉素、卡那霉素、甲硝
唑、吲哚美辛、长春新碱、氯丙嗪、氟奋乃静、氟哌啶醇、五氟利多、利血平、碳酸锂、巴比妥类、水合氯醛、大剂量溴剂、丁卡因、甲氨蝶呤、甲丙氨酯、苯妥英钠、丙咪嗪、氟尿嘧啶、氯霉素、乙胺丁醇等。
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如下。
㈠头痛
【判断依据】
1.表现为一侧、双侧或全头部的波动性痛或胀痛,一般不超过24h,个别可长达数日。
2.
3.
4.
5.
1.
2.
3.
和
4.,边缓
慢减少镇痛药用量,逐渐撤药。
㈡末梢神经炎
【判断依据】
1.发病可急可缓,多表现为肢体末端对称性套式感觉障碍。
2.腱反射多数减弱,少数可亢进。
3.可以有不同程度的运动、感觉或自主神经功能损害。
4.肌电图可见下运动神经元损害征及运动、感觉传导速度变慢和(或)末端潜伏期延长。
【治疗】
1.停用可以药物。
2.给予多种维生素,尤其是B族维生素治疗。
3.给予神经营养药治疗。
4.
㈢
1.
2.
3.
4.
5.
1.
2.
3.血液透析、血液灌流,并可使用活性碳棒以彻底吸附清楚血中游离中毒药物及毒性代谢产物,达到明显
降低体内中毒药物含量的目的。
4.促进药物排泄,输液使用利尿药可以尽快降低血药浓度,对已进入肠道部分的药物可考虑给予导泻的方
法促进药物排出。
5.应用解毒药或拮抗药。
对于有特殊解毒药的药物应尽快合理地使用解毒药,如阿片类药物中毒,可使用
阿片受体阻断药纳洛酮,此外纳洛酮在镇静催眠药物、抗精神病药等中毒情况下也有较好疗效。
低血糖昏迷者应给予葡萄糖静脉注射。
6.维持生命体征和内环境稳定,妥善处理并发症。
昏迷患者应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开辟人工通气。
血容量不足者应快速合理补液。
心功能不全者根据病情给予适当的强心药和减轻心脏负荷处理。
有脑水肿、颅内压增高者,可给予甘露醇等脱水处理。
注意纠正水、电解质紊乱。
7.良好的护理和支持治疗。
㈣
1.
2.
3.
4.
5.
【治疗】
1.
2.
疗。
3.必要时可行人工冬眠或抗癫痫治疗。
4.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护理看护,防止自残。
七、皮肤反应
药物性皮肤反应在药品不良反应中占有重要地位。
给药途径不同,药物皮肤反应发生率不同。
据报道,口服给药(包括口含及吸入)致敏率占46.5%,其中各种药疹占99.2%,过敏性休克等严重反应仅占0.8%;注射给药(包
括皮下注射)致敏率占38.5%,,其中各种药疹占84%,过敏性休克16%。
口服用药致敏的皮肤表现较注射给药致敏的皮肤表现要轻,恢复较快。
常见药物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类、多肽类、呋喃唑酮、新生霉素、灰黄霉素、呋喃妥因、抗组胺药、砜类、氨基比林、安替比林、安乃近、保泰松、金盐类、氯丙嗪类、巴比妥酸盐类、阿片类、水杨酸盐类、补骨脂素类、香豆素、六氯酚、卤化水杨酸苯胺、芬替克洛、硫双氯酚、二氯酚、对氨基苯甲酸盐、氯碘丙脲、甲苯黄丁脲、胺碘酮、奎宁、丙氯拉嗪、异丙嗪、三氟拉嗪、丙嗪、氯噻嗪、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制霉菌素、对乙酰氨基酚、奎尼丁、吡罗昔康、普罗替
㈠荨麻疹
1.
2.
3.
4
【治疗】
1.停用致敏药物。
2.抗过敏治疗,首选激素治疗,可用泼尼松龙常规剂量;其次抗组胺药治疗,如异丙嗪、西替利嗪、氯雷他定、氯苯那敏等药物常规剂量治疗。
3.对症治疗,并发休克者抗休克治疗、关节肿痛者加用抗炎镇痛药治疗。
㈡发疹型药疹
【判断依据】
1.皮疹表现可为红斑、丘疹、斑丘疹、猩红热样或麻疹样外观,也可酷似病毒疹。
2.皮疹多在用药后突然发生,长期始于躯干及上肢内侧,偶尔首发于肘、膝易受压迫处;分不对称或相对对称,稀疏或密集存在,分散与融合交错于同一部位,丘疹或斑丘疹间皮肤略呈水肿。
3.皮疹形态可单一,也可为多形性,或红斑间杂有团样皮疹,或麻疹样皮疹伴发紫癜或湿疹样皮损。
4.皮疹同时可伴发热。
过去不曾药物致敏的患者,其药疹的初发时间,短者6~7d,长则数月,平均6~12d。
曾
【治疗】
1.
2.
3.
4.
5.
㈢
1.
V
2.关变应性皮炎在日光照射后才能引发皮炎。
首次发病有一定的潜伏期;以前曾被致敏的个体,外用或内用光敏性药物并接受一定的光照,24~48h出现临床症状。
皮炎除发生于日光照射部位之外,亦可见于未经照射的远隔部位。
皮损可表现为丘水疱疹、湿疹性或渗出性、慢性损害可有皮肤肥厚或苔藓化。
【治疗】
1.使用光敏感药物期间应做好避光防护,避免日晒。
2.停用光敏感药物。
3.激素,如泼尼松、甲泼尼龙或地塞米松等常规剂量治疗。
4.炉甘石洗剂等外用。
㈣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判断依据】
1.多发生在接触用药的局部皮肤。
出现红、肿、瘙痒、局部皮温升高或局部渗液等。
严重者还可引发红皮病。
2.
【治疗】
1.
2.
3.
4.
5.
㈤
1.
2.
素沉着,长久不退。
3.皮损初起时常见局部先有灼热感,继之局部发生水肿性红斑,直径多为2~5cm,境界清楚。
水疱破溃后形成红色糜烂面。
4.皮损于停用致病药物2~3周或以后可消退,遗留色素沉着斑。
如再用原致敏药物,即使用量极小,常于数小时甚至数分钟内导致皮疹再发。
再发时,原有发病部位皮损再现,但较上次为重,外观可呈特殊的黑灰色或
黑紫色,数月不退。
5.皮损可发于各处皮肤及黏膜,以会阴部最为常见,尤以龟头、包皮处为甚,以下依次为口唇、口腔、四肢、躯干、颜面、肛门、颈部等处,极易破溃、糜烂,伴有明显疼痛。
皮疹发作广泛时,可伴有发热、畏寒、头晕、头痛、乏力等全身症状。
【治疗】
多数轻症停药后或给予适当治疗即可迅速痊愈,较严重病例可局部或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
㈥
1.
2.
【治疗】
1.
2.
3.
4.
5.对症治疗。
㈦中毒性表皮坏死性松解症
又称为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或大疱性表皮松解萎缩性药疹。
【判断依据】
1.起病急骤,可先有皮肤瘙痒、疼痛,随后迅速出现皮疹,伴有高热、全身不适、关节痛等全身症状。
2.初发多为大片或广泛的红斑,少数可为红色斑丘疹样损害。
皮疹发生后迅速扩展,片状皮损可融合,1~2d可
遍及全身,色紫红或暗棕。
继之,发生松弛型大疱或大片表皮解离,破后露出深红色糜烂面,呈一至二度唐
上扬外观,尼氏征阳性。
重者表皮解离几乎遍布全身,轻者也可占全身皮肤的1/2,而以颈、腋及腹股沟部为着。
解离部位表皮可出现长达十几厘米的平行皱褶,稍稍用力即可推移。
严重病例几乎体无完肤。
表皮发生解离前,皮肤常先有明显的疼痛或触痛,为表皮解离的前驱症状。
好转时解离部位皮肤干涸,最后脱落。
病程中如无感染发生,多无瘢痕形成。
3.除皮肤外,黏膜亦可累及,可发生结膜及角膜剥脱或坏死,严重者可导致角膜穿孔。
4.支气管黏膜大量脱落时,可导致呼吸道阻塞。
5.胃肠道黏膜可发生糜烂与溃疡,出现腹痛,粪隐血阳性。
6.其他内脏特别是肝、肾损害亦不少见。
【治疗】
1.停用致敏药物。
2.
3.
4.
膏。
5.
㈧
1.
2.
3.
4.
【治疗】
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八、全身性损伤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可导致全身性损伤。
B型不良反应多伴发全身性多器官损伤,可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病情凶险。
各种致敏药物都可能引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氯霉素、四环素类、小诺米星、林可霉素、磺胺类、呋喃妥因、喹诺酮类、局部麻醉药、胰岛素、酶类、造影剂、血清制剂、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