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模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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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模版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____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校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

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____和筛选,报学校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

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

一看是否属于本校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

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

不合
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

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

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
1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校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

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3、落实。

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分别转交给各主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再送交相关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要求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4、检查。

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在检查时,发现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反映,作出判断。

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5、反馈。

立案的提案,不论是落实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下一次教代会召开之前向代表进行反馈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模版(2)
南徐楼小学
第三篇。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

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

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

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

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


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

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

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院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

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3、落实。

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分别转交给各主管党政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再送交相关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要求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4、检查。

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在检查时,发现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反映,作出判断。

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5、反馈。

立案的提案,不论是落实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下一次教代会召开之前向代表进行反馈或在行政办公系统网上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模版(3)
一、引言
本制度旨在规范教职工大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流程,确保教职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的发展。

本制度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并且需要经过全体教职工大会的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二、提案征集
1.提案范围
教职工大会接受与教育教学、学校发展相关的提案,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资源配置、师资培训、办公设备更新等。

2.提案形式
提案可以采取书面、电子邮件、在线平台等形式进行提交。

提案应明确提案人和提案内容,并附上必要的理由和依据。

3.提案评审
提案应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和评审,评审机构由大会选举产生。

评审机构应审查提案是否符合提案范围,并评估提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提案数量限制
教职工每人每次提案不得超过两个,以确保提案能够得到充分讨论和深入研究。

三、提案处理
1.提案分类
提案按照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例如教学改革类、设施设备类、校园环境类等。

2.提案交办
已经分类的提案由大会选举产生的处理机构进行交办。

处理机构应按照提案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安排,确保提案能够及时审议和处理。

3.提案审议
处理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和教职工代表进行提案审议。

审议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提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得到充分讨论和评估。

4.提案回复
提案的审议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提案人,说明是否采纳提案以及理由。

回复应及时发送给提案人,以保证信息的及时传达和沟通。

四、追踪落实
1.提案跟踪
处理机构应制定提案跟踪表,记录提案的处理进展情况,并定期向教职工大会进行汇报。

提案的跟踪表应包括提案的编号、提案的处理状态、处理的结果等信息。

2.提案验收
提案的提出者有权对提案的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处理机构应邀请提案人参加相关会议,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3.提案实施
经过大会讨论并通过的提案,应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相关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做好提案的跟踪和落实工作。

五、监督和评估
1.提案监督
教职工大会应定期对提案的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提案的实施效果和意义得到评估。

2.提案改进
根据监督和评估结果,教职工大会可以对提案的处理流程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提案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六、附则
1.本制度的修改、解释和变更,需经过教职工大会的审议和通过方可生效。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教职工大会负责解释。

总结
通过以上制度,能够规范教职工大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流程,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和学校的健康发展。

各位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提案征集和处理的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模版(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决策的参与度,发挥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规范提案的征集、交流、审议和决策程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的提案征集和处理。

第三条提案征集和处理应坚持民主、公开、公正、便利的原则,充分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学校的发展。

第二章提案的征集
第四条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大会,以及不定期召开专题教职工大会,征集提案。

第五条提案征集包括大会提案和个人提案。

大会提案由教职工代表提出,个人提案由教职工个人提出。

第六条教职工在提案时应明确提案的内容、意图和目的,提案书应包括提案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提案内容和附件等。

第七条提案征集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书面征集、电子征集、线上征集和会议征集等方式。

第八条提案征集的时间由学校根据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第三章提案的审核和筛选
第九条学校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对提案进行审核和筛选。

第十条提案审核机构由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和专家组成,其中校领导为主任。

第十一条提案审核机构对提案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定的提案进行登记备案,并给予提案人回复;对不符合规定的提案进行退回,并告知提案人退回理由。

第十二条提案审核机构还可以对提案进行进一步审查,将符合条件的提案进行集中,择优选取进行专题研讨或列为教职工大会讨论的议题。

第十三条提案审核机构应保证审核的公正、公开,严守保密制度,对提案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提案人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提案的交流和讨论
第十四条学校应组织教职工大会或专题教职工大会,将提案的内容进行交流和讨论。

第十五条大会讨论应公开、公正、民主,充分听取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

提案人对自己的提案有权在大会上进行陈述和辩护。

第十六条大会讨论应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加强探讨、互动和对话,形成多元共识。

第十七条专题教职工大会的讨论可以就特定的提案进行深入研讨,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第五章提案的决策和落实
第十八条大会讨论的结果应形成决议或决定,并对提案的具体实施进行安排。

第十九条学校应将大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及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按照决策要求进行落实。

第二十条对于未能通过的提案,应及时向提案人进行解释和回复,并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教职工公布落实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模版(5)为规范我校教职工大会代表提案工作,特制定《海浪中心小学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一、提案人、附议人提案人必须是学校教职工。

二、提案的书写要求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加附页补充)。

3、提案的格式。

包括以下部分。

(1)提案的案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方案等。

4、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5、每个提案人都必须实名签暑。

三、提案时间要求
1、每年召开教职工大会前征集一次提案(或专题提案),在下次教职工大会上(或专题活动总结时)报告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

2、提案征集的启动时间一般比教职工大会召开提前____个月,截止时间一般比教职工大会召开提前____个工作日,以便有充分时间准备和审查提案。

3、超过截止的日期收到的提案不再立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临时突发的、影响面较大的热点问题,可提交教职工大会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研究解决,提出议案。

四、提案的征集与整理
(一)提案征集的准备工作
1、召开教职工大会代表团团长与分工分主席会议,发出提案征集____和提案征集表格。

2、按规定提出提案征集的截止期限。

(二)提案的收集与审查
1、代表提出的提案表由代表团团长收齐,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交大会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过期上交的将不列为大会提案。

2、收到提案征集表格后,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确定是否可以立案。

3、对符合要求的提案进行初步编序,并做好登记。

对不合规范要求的提案退回。

4、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应在教职工大会召开前完成对代表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报告审查结果。

(三)提案的整理和交办
1、对形式上符合要求的提案,依其内容进行分类:
(1)正式提案;
(2)一般性意见或建议;(3)不予受理的来函。

2、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提案,按提案的内容分别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重大问题或涉及面广的问题报请学校领导处理。

3、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将正式提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并指定提案办理部门和部门单位。

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要转交学校办公室,供学校及有关部门参考。

五、提案的办理、督促、答复与反馈
(一)提案的处理工作应由主管学校领导分管,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承办单位必须重视教职工大会提案,有责任认真研究代表提案,努力
做好承办与落实工作。

(三)承办提案的单位或部门接到提案后,凡是应该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迅速解决;凡因条件所限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应制订出计划,创造条件解决;凡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出解释,并有书面答复意见。

(四)提案办理的具体步骤
1、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认真把关,逐件登记。

要核实交办的是否准确,办理的是否按及时。

2、对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提案,主办部门要主动带头,协助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处理。

反映意见由主办部门起草,协办部门会签。

3、承办时限。

自交办之日起到答复意见的提出,一般不要超过____个工作日。

(五)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应及时了解提案的落实情况,督促办理部门抓紧办理,保证提案落实的速度与质量。

(六)提案的答复
1、处理提案的答复意见,应书写在提案专用纸上(一式三份);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签阅后,一份由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转交提案人,另两份在教职工大会档案学校办公室存档。

2、对答复提案的内容要求
(1)认为提案合理可行、条件基本具备、应予以采纳并可以落实的,应及时答复落实,并提出落实该提案的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办理部门及联系人等。

(2)认为提案合理可行或基本可行,但因目前某些条件限制或解决有一定的难度而暂时不能落实的,应在答复中说明缺乏什么条件、难点在哪里、拟定什么措施去争取解决。

(3)认为提案有合理的内涵,应予以认真研究。

但由于解决难度较大、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部门较多、不能在短时间拿出落实方案的,应在答复中给出研究该提案的具体计划和日期、提案办理的最终答复期。

(4)认为提案不能被采用的,要在答复中将不能采纳的理由表述清楚。

(5)上述各种情况若需几个部门协调研究才能拿出答复方案的,应由学校主管领导出面协调共同予以答复。

(6)要求承办部门的领导在答复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定其责任。

(七)提案处理情况的反馈
1、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在收到承办部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向提案
人进行反馈并收集提案人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

2、提案人对答复的反馈意见,可直接反映给承办部门或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

3、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结合提案办理的情况和提案人的意见,将整个提案办理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向各全体代表进行反馈。

4、由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提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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