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脑验印系统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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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验印系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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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号:
生效日期:xx年03月25日
目录
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职责 (3)
第三章系统管理操作 (3)
第四章登陆系统 (4)
第五章开户建立印鉴卡 (4)
第六章审核印鉴 (5)
第七章印鉴变更 (5)
第八章销户 (5)
第九章特殊业务 (6)
第十章验印 (6)
第十一章报表统计 (7)
第十二章验印平台的使用规范 (8)
第十三章附则 (8)
附件: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电脑验印系统的管理,控制支付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电脑验印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电脑验印系统是为了适应本行综合业务需要,针对印鉴电子化管理而开通的,可以对印鉴进行存储、管理和识别,满足异地调用客户信息和印鉴的管理系统。
第四条验印是电脑验印系统利用图像处理、模式识别等技术,将处理后的待验印鉴与预留印鉴相比较,从而得出检验结果的过程。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五条总行负责电脑验印系统的业务管理。
第六条分行、支行负责电脑验印系统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总行负责根据业务需求解决技术问题;统一管理全行电脑验印系统的软件版本、技术维护和验印系统与相关系统的软件接口,保障电脑验印系统的顺利运行。
第三章系统管理操作
第八条系统管理包括柜员管理、系统设置、账户类型管理、支行撤并、平台设置、权限管理等。
第九条柜员管理是根据人员配备设置,可在系统菜单中增加或删除柜员、修改柜员权限、迁移柜员等。
第十条系统设置是根据需要设置账号前缀、新旧印鉴并行期和分、支行节点号。
第十一条账户类型管理是根据结算要求设置各类人民币结算账户类型和代码。
第十二条支行撤并分为机构撤并和账户撤并两种方式,机构撤并实现由一个机构并
入另一个机构;账户撤并则实现一个机构个别账户并入另一机构。
第十三条平台设置是在系统安装时由验印公司技术人员一次性调整。
技术参数仅供技术人员使用,不得随意修改。
第十四条权限管理根据用户角色的不同,实行四级权限管理,分别为:A级、B级、C级、D级。
(一)A级:管理权限(负责人),只能进行系统管理操作,无录入、变更和审核印鉴的权限;
(二)B级:审核权限(、分行、县域支行审核员),只能审核印鉴,无录入、变更印鉴权限,对于新开立账户和变更印鉴必须经过审核员审核方能启用;
(三)C级:分、支行管理权限(分、支行营业部主任、会计主管),负责本网点电脑验印系统柜员的新增、变更和删除,负责验印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及验印日志查询;
(四)D级:操作员权限(分、支行柜员),负责录入、变更、增加客户印鉴,负责日常业务的审核验印及验印日志查询。
第四章登陆系统
第十五条系统登陆前应检查加密U盘、验印平台是否正常连接,检查完毕后柜员输入正确的操作员号、密码进入电脑验印系统。
第十六条分行、支行应将加密U盘作为重要物品保管。
营业终了,加密U盘入柜落锁。
第十七条操作员密码应不定期更换,每次更换间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天。
第五章开户建立印鉴卡
第十八条对新开立的账户按系统提示要求录入完备的资料,以便对账户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开户时录入的整张印鉴卡作为标准图像保存在系统里,若实物印鉴卡涂改的需重新录入保存图像信息。
印鉴卡片书写应准确完整、干净整洁。
预留印模必须清晰易辨,尤其是有小码的印章,以便于系统对小编码的识别。
系统支持手签字录入。
开户当天必须建立并且录入印鉴卡片,录入印鉴时应核对录入的户名、账号、启用日期等信息是否与印鉴卡片一致,如不一致,应与客户核对后进行信息修改。
第二十条空白印鉴卡应参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第六章审核印鉴
第二十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和监督,所有印鉴的审核由审核员统一审核,未经审核的印鉴卡片不能启用。
印鉴卡片一式三联:审核岗留存联;支行留存联应专夹保管,由专人负责,营业终了,印鉴卡片入柜落锁;客户留存联由分、支行交由客户留存。
如印鉴审核未通过,分、支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第七章印鉴变更
第二十二条客户变更印鉴的,分、支行按规定审核变更手续及资料后,在系统中进行变更。
第二十三条变更时进入“影像变更”界面,先审核公章,再录入新印鉴。
变更当天必须在验印系统内进行印鉴变更,变更的新印鉴启用日期为客户申请变更印鉴日期的次日。
第二十四条更换新印鉴,系统将旧印鉴转为临时印鉴,变更的印鉴必须经过审核后才能使用,新旧印鉴并行期为10天。
第八章销户
第二十五条客户销户后,应在电脑验印系统中作销户处理。
输入账号后系统自动
调出相应资料及印模,销户日期由系统自动默认当前营业日期。
第九章特殊业务
第二十六条账户资料修改
(一)客户账户资料变更的,可以选择修改账户信息。
允许修改的账户信息有: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备注、通兑标志、账户类型、监控标志、睡眠标志等。
审核客户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申请后,进入系统修改保存生效。
柜员将客户申请附印鉴卡后保管,不需更改印鉴卡;
(二)久悬账户要在系统中将账户加上睡眠户标志,并可以将睡眠户作为搜索条件在“印鉴卡查询”界面里查询本机构的所有睡眠户。
睡眠户可以正常核印,但验印时系统自动提示该账户为睡眠户。
久悬账户转为正常账户的,取消睡眠标志后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七条删除印鉴是将账户信息彻底删除,此项操作需要经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八条客户销户后需要验印的可进行销户恢复,营业部主任和会计主管一人操作、一人复核,销户恢复的情况说明专人专夹保管。
第二十九条分、支行对变更印鉴后到抽卡日期的旧印鉴进行抽卡。
进入“抽卡”界面进行查询条件设置,系统根据条件检索出所有应抽卡账户,柜员可选择全部自动抽卡或单独分别抽卡。
第三十条分、支行在年末进入“年终结转”界面进行查询条件设置,系统默认为本网点,并根据条件检索出所有账户,自动完成年终结转。
第十章验印
第三十一条验印时,票据一定要放平(只需两手指轻按票据两边即可),已折过的票据进行电脑验印的,将影响验印效果。
对于有小码的印鉴应结合验印系统再进行人工比对,确保小码数字的准确无误。
审核验印时如出现特殊情况,应主动与付款单位联系后再
进行处理;如果是录入印鉴有问题,应让客户重新进行印鉴变更;如果是非通兑账户,应让客户到开户行办理。
第三十二条电脑验印系统提供三种验印方式:自动通过(自动配准,自动判别)、配准通过(人工对准,自动判别)、人工通过(人工对准,人工判别)。
第三十三条自动通过(自动配准,自动判别):系统自动校正验印全部通过的即为自动通过。
柜员录入账号后,将待验印鉴放于验印窗口,回车后系统提示审核结果,录入凭证日期、金额、凭证号、凭证种类后回车记录单枚章验印日志。
操作时要严格按票据要素录入,防止要素错误造成验印结果有误。
第三十四条配准通过(人工对准,自动判别):系统自动校正验印不能通过的,可用鼠标拖动印模进行手动配准,显示“配准通过”结果即可。
配准通过与自动通过一样均为系统审核通过。
第三十五条人工通过(人工对准,人工判别):系统在自动方式下无法通过时,可借助“三色比对”、“镂空比对”、“折角比对”、“轮廓比对”、“八角比对”、“矩形比对”、“抖动比对”、“旋转比对”、“覆盖比对”等辅助审核方法,人工对准人工判断印章是否通过。
人工判断印鉴通过风险较大,需要营业部主任或会计主管授权,分、支行应谨慎使用。
第十一章报表统计
第三十六条报表统计用于查询印鉴卡信息、账户变动日志、验印凭证日志、验印单枚章日志、系统操作日志等,可以对各种工作日志进行查询。
第三十七条印鉴卡信息查询可以根据账号、建立印模日期、建立印模操作员、建立印模地点等为查询条件,检索出数据库内的账户相关信息,用鼠标双击某个指定的账户可调取该账户的印模及印鉴卡片图像信息。
第三十八条系统操作日志可以根据操作员号、日期、操作网点、操作类型等为查询条件,查询验印系统人员的登录、注销、增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日志。
第三十九条验印凭证日志用于记录验印的结果,包括每一笔票据上每一枚印章的
判别结果。
第四十条验印单枚章日志用于查询单枚章验印记录。
第四十一条账户变动日志可以根据账号、变动日期、操作类型等为查询条件,检索数据库内的账户变动日志。
第十二章验印平台的使用规范
第四十二条验印平台已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校准,请勿随意调整,移动时要轻拿轻放,保证设施完好。
第四十三条分、支行应定期对验印平台进行维护、保养,根据需要联系系统供应商进行系统维护。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银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本办法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