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一五中医药科技攻关招标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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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一五”中医药科技攻关招标指南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de)意见及关于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de)意见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9—2015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研究发展提纲确定(de)研究目标和任务,结合我省“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促进继承发展和科技创新,推进我省中医药科技事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招标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de)发展观,加快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以提高临床疗效和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中心,紧紧围绕我省中医药治疗有优势(de)重大疾病开展防治研究;结合全省中药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加快中药现代化进程,更好(de)为人民群众健康和山东经济发展服务.
二、遵循(de)原则
1、坚持突出优势(de)原则.研究课题要紧密结合我省重大疾病防治(de)实际,突出中医药优势与特色,研究方向及成果代表中医药科技前沿,体现行业水平,切实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de)实际问题.
2、坚持突出重点(de)原则.研究(de)课题要紧密围绕中医药基础、临床、中药研究,选择重点领域,高起点、高层次(de)开展研究工作.实行有限目标、重点突破.
3、坚持多学科协作攻关(de)原则.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de)协作攻关,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促进多学科(de)交叉、融合、渗透,实现在较高水平上(de)技术跨越.
三、招标内容
(一)中医基础研究
1、研究目标:以产生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等理论性成果为目标.
2、研究内容:加强证侯、藏象、经络、方剂、治则、治法、病因病机等基础理论研究.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de)机理研究.要以中医药防治某一种疾病(de)优势为重点,从整体、器官、细胞和分子水平进行研究,揭示中医药(de)作用规律和疗效机理.
3、申报要求:以中医基础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临床,从某一具体内容切入进行研究.课题要建立假说,研究方案要围绕假说进行科学设计.采用中医传统和现代研究方法开展工作.选择(de)技术指标要与研究目标和内容密切相关,避免高新指标堆积.课题立题依据要充分,要有较好(de)前期研究基础,且有能够支持假说(de)临床依据和预实验研究结果,研究方法可行,预计通过3—5年(de)研究可以得出比较明确(de)阶段结果
(二)中医临床研究
1、研究目标:以产生新方法、新方案、新诊疗设备和新药(病因、病机、治则、治法有创新(de)新药前期研究)为主要目标
2、研究内容:针对我省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有优势(de)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如骨伤、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病等)开展临床研究,总结辨证论治(de)规律,建立科学规范(de)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和系统有效(de)治疗
方法、方案,研制相应(de)中药新药
3、申报要求:研究(de)设计方案要体现中医特色,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并具有可操作性,采用(de)监测指标要切合实际,与设计方案相适应,切忌高新指标(de)堆积.课题要有较好(de)前期研究基础,又能初步说明临床疗效(de)预实验研究结果,且经过3—5年(de)研究可以得出比较明确(de)结果.鼓励对已按规定完成研究目标、具有良好前景(de)以往研究项目进行深化研究.
(三)中药研究:
1、研究目标:以解决目前中药科研、安全用药和生产中存在(de)关键、共性、基础性科学问题和技术问题,推动中药现代化发展为目标.
2、研究内容:重点开展中药制药关键技术(de)基础研究;加强中药材质量规范化研究,特别是中药材道地性基础研究;开展炮制理论、工艺规范及饮片质量标准研究;重视中药安全性研究和中药研究新方法(技术)以及相关科研基础性工作.
3、申报要求:研究课题要有较好(de)前期工作基础,具有初步(de)实验结果等.鼓励对已按规定完成研究目标并有良好前景(de)以往研究项目进行深化研究.研究方案(de)设计应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中药新药开发研究不作为本次申报内容.
四、申请条件与资格
⒈本次攻关项目招标面向全省有能力从事中医药科学研究(de)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医药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正高职称一般
不超过65岁),在职、身体健康,为该学科(de)学术带头人,具备一定(de)组织协调能力,能保证项目(de)顺利完成.
3、申请(de)项目应具有较强(de)前期研究基础,须提供相关研究(de)已鉴定(de)科技成果或2005年度以前中标省中医管理局、省部级计划项目(de)合同书或相关领域研究(de)已发表(de)论文论着.
4、项目负责人应有稳定(de)研究方向,申报(de)项目需在其研究方向内.项目需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内完成.
5、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专题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de)研究工作.
6、项目负责人(de)工作单位应是具有基本科研条件(de)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de)法人单位.联合申请者须明确牵头单位和牵头人.协作单位须签有协作合同并加盖公章,证明协作关系.
7、鼓励采用联合攻关(de)形式开展研究,可以以学会专业委员会
为大课题组申报项目.
五、申报程序及组织管理
⒈山东省中医管理局负责“十一五”中医药科技攻关招标及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2、“十一五”中医药科技攻关项目申报采用填写山东省“十一五”中医药科技攻关建议书、专家初审、课题负责人答辩、筛选确定(de)程序进行.届时,省中医管理局组织专家成立“山东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公正、公
平、合理、择优(de)原则进行会议初审,筛选后组织拟入选(de)课题负责人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对答辩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项目报卫生厅厅长办公会确定.(通过(de)项目应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填写合同书.合同期限:攻关计划3—5年).
3、根据申报课题(de)类别,使用课题申报软件,认真填写相应(de)山东省“十一五”中医药科技攻关建议书(网站:山东中医药信息网),并将全文打印2份(盖章、签名)与软盘统一报送省中医管理局.
4、省中医管理局将对入选(de)“十一五”攻关计划项目(de)全过程管理,在项目启动前组织专家完善个项目(de)顶层设计、组织开题报告,并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为培育省部级、国家级重大项目做好基础工作.
5、各市及中医药管理部门、厅及省直属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项目建议书报送省中医管理局.省及厅直单位、系统外单位或社会力量(de)建议书可直接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审核.
6、山东省“十一五”中医药科技攻关项目申报,采用现象申报方式进行厅及省直属中医药单位限报6项,综合院校及附院限报2项,各市限报1项.
六、资助经费
1、攻关计划课题每项资助额度5万至10万元
2、本专项所资助经费,为政府引导性资金,鼓励地方或研究单位匹配课题研究经费.各单位经费匹配不得少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