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材料配件定额及考核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年度材料配件消耗定额及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我矿材料配件消耗管理,完善材料配件费用控制、材料计划申报、领用、考核制度,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杜绝材料浪费,防止材料费超支,达到节支增收,降耗增效的目的,根据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材料配件费用总体控制目标
根据本年度生产计划及我矿年度材料配件费用预算,制定材料配件费用总体控制目标如下:
我矿材料配件费用控制目标为:吨煤材料配件消耗3.8元/吨;成本目标为361万元。
根据上年度各区队、部室年度材料配件消耗情况及本年度我矿材料配件费用控制目标,将各区队、部室材料配件费用控制目标分解如下:
二、材料计划上报
各区队、部室要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设备运转情况、材料库存情况和材料配件费用控制目标,合理填报月度材料计划。
日常消耗材料以一月为循环周期,杜绝一次报计划两个月以上不领用的情况发生,常用的日常消耗材料尽量做到月底零库存。
机电设备易损件要以最小额度进行备存,避免备件积压过多。
对不易损坏的大型配件原则上不备用。
各区队、部室材料配件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要对每月申报计划认真进行审核,确保所报计划能满足生产需要还不浪费,使机电材料库存达到最优化。
机电部要根据材料配件实际存库情况对各区队、部室上报的月度材料配件计划进行严格的把关,确保计划合理。
三、材料验收及使用
购进的材料配件、设备由机电部、仓库、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负责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按《合同书》或技术参数要求认真验收,开箱检查、核对数量、检查质量,机电设备及材料配件要检查“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质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必须齐全。
凡与合同书或技术协议不相符或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拒绝验收。
各使用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要对新购进的机电设备、材料配件的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因质量原因造成频繁损坏的要及时向机电部反映,机电部负责与公司相关部门联系反馈。
四、材料领用
(一)可控材料配件领用
1、各区队所用材料,必须按计划领取并建立台账,计划外材料(工具、电器等)因生产需要,必须有各区队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领取,否则,计划外材料一律不得领用。
2、每班前或每项工程施工前由跟班副队长或班长核算所需材料及数量,经区队长审核签字后,下发给各班组并严格按照核算数量进行领用。
因特殊情况,需追加材料计划时,由区队统一补加计划,但必须经过区队长审签。
各区队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必须交机电部存档。
3、所有工具性材料,必须以旧换新(工具:使用期为一年),能够修复的要充分利用,并建立个人工具发放台帐,多领取的按材料购
进价格对领用人进行罚款。
4、葫芦、手电钻、梯子等公用性工具发放时各区队必须建立台帐,用完后要及时交回,丢失者按购进价格进行罚款。
5.区队负责人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合理调节材料日常领用,避免材料消耗忽高忽低。
(二)不可控材料配件
不可控材料配件为各区队机电设备因各种原因意外损坏需要更换的配件(零配件达到使用极限需要定期更换及设备定期大修更换的不在此列),不可控材料配件消耗按年度进行考核,各区队年度不可控材料配件消耗不得超过年度材料配件消耗的20%。
各区队要加强机电设备检修力度,保证检修质量,尽量避免不可控材料配件消耗。
机电部负责各区队不可控材料配件消耗的统计与核算。
五、考核
1、各区队、部室材料消配件耗费用控制目标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一次,根据生产情况和各区队、部室实际材料配件消耗情况,按季度材料配件费用节、超部分的30%对我矿部室及区队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四季度不再单独落实考核奖励,结合前期考核奖惩情况,对各区队、部室进行年度考核通算。
具体奖、惩分配方案各区队、部室研究后报我矿经理审批。
2、非备品、备件的材料配件按两个月的领用量进行考核,两个月后材料未领用量超过计划30%,对计划申报人、分管副队长、区队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对机电部负责审核把关的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3、购进的机电设备或材料与合同书、技术协议不相符或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拒绝接收,违规接收的,对相关验收人员处以200元罚款,造成机电事故影响生产的,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4、各区队的材料配件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并经区队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领用,无领料单违规领料或不按领料单核算数量领料的,对领料人罚款100元。
5、日常施工过程中,发现材料严重浪费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对区队负责人罚款100元。
6、循环性材料(管材、阀门、卡兰等)回收不及时,造成丢失、损耗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对区队负责人罚款100元。
7、年度不可控材料配件消耗超过年度材料配件消耗20%的,对区队机电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对区队负责人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