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单位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绿色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分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分包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严格遵守绿色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建筑工程的绿色发展。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内容包括绿色施工管理要求、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绿色施工验收等。

第二章绿色施工管理要求
第五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坚持绿色施工理念,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六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制定绿色施工管理方案,包括绿色施工设计、施工组织与管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等内容。

第七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振动和粉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环保。

第八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产生,采取合理的分类和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第十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建立绿色施工考核机制,对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制定绿色施工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与目标、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与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在绿色施工实施方案中明确环保措施,包括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方案、噪音和振动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措施等。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环保专职人员,负责监督和组织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的执行。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控制施工噪音、振动和粉尘等,确保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第四章绿色施工验收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在竣工后应组织绿色施工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应向验收机构提交绿色施工验收资料,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过程记录、环保设施设备清单等。

第十八条绿色施工验收机构应对建筑工程分包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评估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绿色施工验收机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工程分包单位的绿色施工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建筑工程分包单位。

第二十条对于未按照绿色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的建筑工程分包单位,绿色施工验收机构将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相关行政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五章绿色施工奖惩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绿色施工管理和实施有突出表现的建筑工程分包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于未按照绿色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环境污染行为的建筑工程分包单位,给予纪律处分,并通报相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