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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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1、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2、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制度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制度——责任制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制度——考核制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制度——奖惩制
3、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物品管理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人士管理办法
4、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规定
5、附录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章程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是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它是由院党委领导,接受建工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指导的学生群众组织,是本院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本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引导学生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在坚持学生会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寻找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契合点。
本会承认《北京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三条:本会宗旨:服务以同学为本。
第四条:本会目的:围绕学校及学院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为中心任务,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为促进同学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而服务,为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的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组织引导本院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加深广大同学对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坚定本院同学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
路的信念,增强广大同学的民族自豪感及建设祖国的历史责任感。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生会在工作中应本着“服务以同学为本”的宗
旨,及时有效地将同学的意见提交到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代表
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并协助学校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同学们在
学校和社会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和改进学生会制度,培养高素质学生干部
队伍,增强其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学院及学校范围内开展各种建
设性活动,注重对外联系与交往,树立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良
好的社会形象,搞好学生会的内部建设,使其具有建设性、前瞻性、
时尚性。
四、加强与校、院团委、各院学生会本院各班级以及社团等组织部门的联
系合作,为共同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巩固校园文明建设成果而奋
斗。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得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籍的本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留校察看期间者除外)。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受留校察看处分者,留校察看期
间不享受此项权利)。
二、对本会的组织机构、组织成员及其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和举报的
权利。
三、对本院及本校与学生相关的各项工作,通过学生提案等方式向本会提
出建设、意见,以及要求将其转达学校的权利。
四、会员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
致。
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理解毛泽东思想,应用邓小平同志关于建
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精
神,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并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活
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其它文体活动,全面发展,争创三好。
三、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四、维护学生会根本利益,宣传学生会各项职能,促进学生会全面发展。
五、会员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以及其它部门和个人的
利益。
六、执行本会决定,认真完成学生会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热心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学生会组织及职责
第九条: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由学生会和班委会组成,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学生会职责
一、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社
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
二、加强基层组织教育,协助学校和学院解决学生实际问题,表达和维护
同学利益。
三、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同学们的意见,开展
科技、文化、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学生课余生活。
四、引导和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五、完成院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六、积极配合院团委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章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班委会
一、班委会由全体同学选举产生,每学期或学年改选一次,并报学生会审
批。
二、班委会是落实本章程所规定任务的基层单位,班委会由班长、学习委
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和体育委员组成,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制。
三、班委会的工作受院学生会行政领导,负责本班的日常工作,并有责任
与义务完成院学生会任务。
四、班委会职责:
1、合理安排班内各项活动。
2、组织完成院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3、收集并整理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院学生会及相关组织反映。
4、协助学校、学院解决同学们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维护同学正
当权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三条:本章程共五章十三条,解释权属于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制度
——责任制
一. 目的
为了明确学生会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职责,更好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各级干部责任制
1.主席:全权负责建工学院学生会各项事务,协调学生会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决策学生会重要事务。
2.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决策学生会重要事务。
3.组长:带领并协调本组部门,有计划的开展工作;相互协调,优化学生会工作资源。
4.部长:带领本部同学积极、认真处理本部事务,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学生会各项活动,培养学生会后备人才。
5.副部长:协助部长处理本部门事务。
三.各个部门责任制
1.办公室: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学生会内部建设等工作,此外还负责学生会的财务报账。
2.宣传部:负责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此外,结合各大重要节日、纪念日,展开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3.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各社会团体、高校、院学生会、社团的沟通和交流,为学生会的活动提供社会资源,并为学生活动开拓平台。
4.体育部:深入了解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时刻倾听同学心声,通过开展各类活动丰富同学体育生活。
5.文艺部:开展以丰富校园文化和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集体荣誉感、集体凝聚力和文化修养为主体的各项文艺活动。
6.学习部:以推动学校教风、学风建设为主要工作内容,积极开展能够提高广大同学的学习兴趣、能力,增长各方面知识的活动。
7.科技部:以科技为主题,积极开展能够推进科研气氛且能够吸引广大同学的学术类活动。
8.院刊部:定期出版本院院刊,以此正确调动同学积极性,推动本院学风建设,引领健康生活方式。
9.学风工作组:以改善本院学风为主要目的,本着课堂学习进度,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座谈等形式的活动,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的实际问题。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考核制
一.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学生会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成绩,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范围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学生会学生干部均需考核。
二.考核原则
1.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表现。
2.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指标、考核形式相匹配。
3.考核以部门职责为主要依据。
三.考核目的
1.部门负责人调整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奖励、惩罚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考核。
3.督促各部门认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考核时间
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进行评估,每学期进行总体评议。
五.考核内容
1.对各职能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估包括制度执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工作
参与程度三项内容。
2.对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估包括学习成绩、敬业程度、组织协
调能力、工作效率四项内容。
六.考核形式和办法
1.考核形式采用量化评议,综合评价。
2.学生会主席团评议。
3.客观学习成绩考核(期末考试两科以上成绩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4.学生会办公室评估:由办公室成员组成评估小组,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业绩
进行监督评议,客观的给出评审意见;考核时,由办公室结合评审意见与评分细则对相关考核内容进行评分。
5.自我评议: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自己近一段时间的工作、思想做出评价。
6.所属职能部门评议:该职能部门中部员对各部负责人工作态度、能力、成绩
的综合评价。
7.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七.考核结果及效力
1.考核结果公开。
2.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作为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成员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决定对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奖励与惩罚。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奖惩制
一.目的
为更好的执行《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广大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其成员。
三.奖励制度
1.部门奖励
每学期评选成绩突出的建工学院学生会职能部门若干,分别给予“北京
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的称号,颁发奖状,由学生会
办公室备案。
2.个人奖励
1.每学期评选工作积极,工作能力突出的建工学院学生会部长若干,给予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长”称号,颁发证书,
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2.每学期评选出工作积极努力的建工学院学生会副部长给予“北京工业大
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优秀副部长”称号,颁发证书,由学生会办
公室备案。
3.每学期评选出工作积极努力的部员若干,给予“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
学院学生会优秀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每
个职能部门2个名额,被评为“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优秀部门”的部门可增加一个名额)。
4.每学年第二学期对上学期学分通过率为1,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的学生
会部员给予“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学习之星”的称号,
公开表彰,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5.学年向在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院学生会工作满一年且努力和工作未满一
年且突出的同学颁发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资历证明。
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3.奖励的执行
(1)对于学生会的各种奖励,在奖励评定后两周之内,由办公室出公示,向学生会内部公布。
(2)对于学生会的各种奖励,在每学年年度学生会工作结束之前,要进行统一整理汇总,将各部所获得奖励报于各部,并将一学年内的所有奖励整理成文。
并由办公室备案。
四.惩罚制度
1.部门惩罚
1)对于部门整体工作展开不利、出现较大的过错、给学生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部
门,给予部门惩罚,按过错的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或通报惩罚,并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2)对于每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会职能部门分别给予内部批评,并将减少或
取消其部门的优秀工作者名额,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2.个人惩罚
(1)对于部门整体工作展开不利、出现较大的过错、给学生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部长或副部长,给予严重惩罚,按过错的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或通报惩罚,并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2)对于部门整体工作展开不利、出现较大的过错、给学生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部员,以教导为主,并按过错的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或通报惩罚,并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3.惩罚形式
(1)口头警告和批评
口头警告和批评应用于工作展开不利,影响了整体的工作的部门或个
人。
以教育为本,重在改过,不必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2)建工学院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
建工学院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应用于工作展开不利,出现很大闪失,
影响了整体的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带来不便的部门或个人。
以批评教育为主,认清问题所在,努力弥补过错时,惩罚由学生会办
公室备案。
执行此惩罚应有主席团讨论,并由主席团半数以上同意,
方可执行。
(3)开除职务
一学期内,无故缺席建工学院学生会活动,会议两次者,直接开除出学生会。
一学期内,无故迟到建工学院学生会活动,会议三次者,直接开除出学
生会。
(无故缺席活动,会议一次者;无故迟到活动,会议两次者取消个人
奖励)惩罚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4.惩罚执行
1)惩罚执行在过失发生两周内以于执行;
2)对于学生会的惩罚,在每学年度学生会工作结束之前,要进行统一整理汇总,将各部所获得惩罚报于各部,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制度
——会议制
一.目的
为了加强内部交流,更好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建工学院各级会议
三.建工学院部长级会议制度
1.会议时间:每周一中午十一点四十
2.会议地点:建工学院三楼学生会
3.参加人员:主席,副主席,各个部门部长,副部长
4.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并备案
5.如有特殊情况可紧急加开会议,并由办公室备案
四.建工学院部门级会议制度
a)各个部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各个部门自己拟
定,交由办公室备案
b)团委书记,主席,副主席有权利检查各个部门会议情况
c)各个部门的会议记录由本部的办公室人员完成,并交办公室备案
五.请假制度
每次例会,本人必须亲自出席,不得由他人替代。
如因故未出席者,应提前向主席或部长请假,并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事先未请假者,事后应向主席或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
所有请假人员,均记录在《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会议记录表》,并由办公室备案
六. 处罚措施
无故缺席,迟到会议者,按《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奖惩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并由办公室备案。
七.会议记录
所有会议记录均填写在《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会议记录表》(见附录一),并由办公室备案。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制度
——选举制
一.目的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出优秀人才负责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院的学生会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院学生会各项选举
三. 主席选举制度
1.参选人员:建工学院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2.选举人员:建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团委书记,副书记,一,二年级每班班长,每个部门代表,其它学院学生会主席
3.选举时间:每年七月份(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调整)
4.具体办法:各竞选人上台发表竞选演说,结束后,选举人选出主席团,主席团上台进行现场答辩,之后,由选举人在主席团成员间选出新一届主席四. 部长,副部长选举制度
部长由新一届主席团选举
副部长由主席团及部长商议任命
五. 备案
新选举出的主席,副主席,及任命的各部门部长,和由部长任命的副部长,报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备案。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办法
财务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账目的管理,保障学生会各项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报账制度
1.学生会任何经费的支出,必须经学生会主席批准,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登记和报销。
2.账目须妥善保存,定时备份。
3.凡建工学院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须在活动前提交经费预算报告,经学生会主席审批后方可实施。
4.凡建工学院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须在活动后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活动费用表》(见附录二)
5.各部门购买物品前须先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物品采购清单》(见附录三),经学生会主席签字批准后方可购买。
各职能部门
如有临时急需的用品,可经由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先行购买,再向学生
会主席申请报销。
6.购买物品的人员须持有正式发票,并在发票背面注明购买物品原因及其费用详单、申请人(购买者)、经手人(办公室财务管理人员),交由主
席签字,由办公室财物管理人员统一入账登记。
7.办公室对各部门定期进行账目核查。
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物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学生会用品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求及节约费用,特订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会、各职能部门使用物品的购买、借用及管理
三.物品管理制度
1学生会所有物品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在册,等记在《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物品清单》(见附录四),并作保管和维护。
其它部门或个
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取用。
2办公室定期清查物品,如有损坏、丢失应及时上报,追查责任人。
3各职能部门借用学生会公共物品须向办公室登记并按时归还,借物期间要对所借物品进行必要的维护,如出借物品出现损坏或遗失现象,则由
借物部门进行必要的赔偿,情节严重者处以相应的处罚。
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人事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学生会高效低耗的完成各项工作并使其健康有益的发展,学生会学生干部应按以下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二.要求
1、为建工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首先须填写学生会《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
学院学生会学生人事登记表》(见附录五),提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2、工作满一年且工作努力或接近一年且工作突出者给予相应职务的《北京
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任职证明》,并由办公室备案。
3、在任期内工作严重失职、不符合学生会学生干部要求或给集体造成严重
不良影响的学生干部,可根据《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运学生会岗位责任
制之三——奖惩制》给予相应惩罚,并由办公室备案。
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
院学生会规定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财务管理规定
[报帐]
1、报帐方法
一切开销需学生会主席或办公室主管副主席向本院团委书记报帐。
2、帐目登记
一切帐目需向学生会主席和办公室主任登记。
3、帐目公开
1.一切帐目公开。
2.具体工作可由主席团表决通过后不定期对外公开。
3.帐目公开需主席授权后有办公室成员实施。
4、帐本、帐单
①归属: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②保管: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③数量:共两份(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各一份)。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人事管理规定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人事制度物品包括:人事登记表、任职证明。
一、人事登记表
1、归属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人事登记表属于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2、制作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人事登记表应由学生会主席授权并由办公室制作。
3、范围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人事登记表使用范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正式注册成员。
4、式样(见附录5)
二、任职证明
1、归属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任职证明属于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成员本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此人离开现任职务后发放本人)。
2、制作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任职证明应由学生会主席授权并由办公室制作。
3、范围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任职证明范围: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正式成员,同时工作满一年且努力。
三、干部管理规定
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到团委报到(各部部长每周一次,学生会主席每周两次),向老师汇报工作。
重要活动开展过程中,应随时向老师汇报相关动态。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物品管理规定
目的:为使学生会用品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求及节约费用,特订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运学生会委员会、各职能部门使用物品的购买、借用及管理,学校其它单位使用物品的借用物品的管理。
[公章]
1、归属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公章属于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2、数量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公章有且只有一枚。
3、使用权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公章使用权属于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
4、使用范围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公章使用范围包括:除海报、展板等大型或大量宣传品外的一切正式书面文件。
5、复制
在复制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公章前,必须由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向本院团委提出正规的书面申请并向本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其它部门发出编号文件,之后方可按照正规程序进行复制并销毁原有公章。
并由办公室备案。
[钥匙]
一、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钥匙
1、归属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钥匙属于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2、数量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钥匙数量固定。
3、使用权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钥匙使用权属于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团委书记、主席团以及宣传部部长。
4、借用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钥匙借用规定:需向本院团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