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补贴管理办法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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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补贴管理办法
为改善员工办公条件,提高员工工资效率,提升雇主品牌形象,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南通林洋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归属正式编制的员工。
不适用对象:顾问、司机、置业顾问、实习生等。
二、职责与权限
1、行政部负责电脑补贴标准核定。
2、财务部负责员工电脑补贴的审核与发放。
三、电脑补贴
1、根据岗位特性,需要移动工作的岗位员工,可自行购置笔记本电脑用于日常
办公。
公司给予员工电脑现金补贴。
2、电脑现金补贴为三年,电脑补贴每满四年后,员工需重新购置电脑用于工作,
可再次享受电脑现金补贴。
3、根据不同岗位所需办公电脑配置性能的区别,电脑补贴标准如下:
单位:元
4、固定地点办公人员,如前台、资料员等文职类岗位,由公司统一配置台式电
脑用于办公,不享受电脑补贴。
5、公司已配备电脑且未满三年的员工,需公司配备电脑满三年后方可享受电脑
补贴。
6、公司已配备电脑且已满三年的员工,重新购置电脑可享受电脑补贴。
四、报销规定
1、电脑补贴凭电子产品类增值税发票进行报销,发票金额必须大于补贴金额,
发票信息需符合公司的财务要求。
2、新入职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申请报销电脑补贴。
补贴满四年员工,可在第五
年进行电脑补贴报销。
3、电脑补贴报销时需明确补贴周期、补贴标准,经行政部、财务部审核,报总
经理或被授权人审批后发放。
五、特殊情形
1、员工离职或跨公司调动时,补贴发放如未满三年,员工须补回补贴差额。
补
贴差额=补贴标准×(36个月-已服务月份)/36个月。
2、员工离职或跨公司调动时,如有未补回差额,由行政部、财务部直接在工资
中扣取。
3、员工15日前离职或跨公司调动,当月不计入已补贴月份,15日(含)后离
职或跨公司调动,当月计入已补贴月份。
4、员工公司内部项目之间调动时,电脑补贴周期延续计算。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南通林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以书面形式对上述规定进行调整。
七、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南通林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