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员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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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并购,没有法定情形,公司也是不能辞退公司人员的。
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哪些情形下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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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并购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就收购事宜进行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9.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
10.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并购法律制度外资并购程序与步骤
依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外资并购一般分为以下步骤:
一、尽职调查:在这个阶段,律师主要代理境外投资者对境内企业的主体资格、债权债务关系、资产的合法性进行核查。
二、参与谈判:由于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的法律法规、市场状况不熟悉,所以在价格策略上很难做到有的放矢、击中对方弱点。
律师参与谈判可以为境外投资者争取价格上的回旋余地。
三、并购协议设计:在大的框架通过谈判敲定之后,要通过并购协议来落实一些细节问题,如股权转让如何实施,企业职工如何安置,报批职责分工及付款进度等。
四、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设计:一般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会提供相应的范本,但合同和章程是今后合资企业运作的纲领,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要充分考虑各方股东的权利、利益和责任,以及公司管理的科学性、运作效率等多方面的因素。
五、文件准备及报批:尽管我国政府一直在精简办事程序,但目前需要准备的文件还是高达十几项,不过需要准备的文件一般办事部门会有提示。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环节可能需要一些前置程序,比如经营范围调整、企业名称变更等。
六、工商税务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比较简单,按照程序办理就可以。
税务变更登记则考虑并购之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企业并购八大方式:
1、购买企业与购买企业财产
2、购买股份
3、购买部分股份加期权
4、购买含权债券
5、利润分享
6、资本性融资租赁
7、承担债务模式
8、债权转股权模式
二、常见三种方式:
1、整体收购目标公司
整体收购目标公司的具体做法与后果是收购方吞并目标公司的全部,在并购行为完结时,目标公司不复单独存在而成为兼并方的一部分。
兼并方在接受目标公司时,同时也将目标公司的全部包括资产(有形与无形)、债权债务、职工人员等都接收过来,然后按照自己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经营。
在这种形式下,并购方特别需要关注目标公司的负债情况,包括未列债务与或有债务,并就有关债务承担做出明确而具体的安排。
因为目标公司一旦移交给并购方,这些债务就会成为并购方的债务,由收购方承担。
如若事先不清,事后被证明是有一大笔债务要由兼并方承担,那兼并方就会背上沉重的包袱,甚至得不偿失。
2、收购目标公司资产
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指只获取目标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
资产除有形资产即不动产、现金、机械设备、原材料、生产成品等外,一般也包括无形资产例如商誉、专
利、许可、商号、商标、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机密信息、加工工艺、技术、诀窍等,以及向政府取得的企业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批准、同意、授权等。
经由收购目标公司资产形式收购后,目标公司可以继续续存下去,经营下去,也可以在其认为缺少必要的资产并了结了企业的债权债务而不必或不能继续经营下去时,即刻解散。
无论目标公司是继续存续还是随后解散,都对收购方无任何影响,除非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是以承担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为代价。
在这种形式下,收购方不必担心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会对收购方带来什么影响,因为依这种形式并购方取得的只是目标公司的一些物,物本身只不会承担什么债权债务的。
但是并购方需注意所收购的物是否存在有抵押或出售限制等事情,如有,就需由目标公司先将抵押或出售限制的问题解决了,再进行并购事宜。
3、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
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股票或股份是现今发生最多的一种公司并购形式。
在这种形式下,收购方经由协议或强行收购的方式发出收购要约,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份。
目标公司照常存续下去,债权债务也不易手,但其股东人员、持股比例却发生了变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了变化和转移,因之而起的则是经营目标、经营管理人员、经营方式、经营作风等均可能发生变化。
为了公司的盈利,作为公司的经营者应该制定正确的战略实现公司的最大盈利和价值,这可以让公司不断壮大还可以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购其他有价值的公司。
企业并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合同管理风险
2、诉讼仲裁风险
很多情况下,诉讼的结果事先难卜或者说无法准确地预料,如果卖方没有全面披露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以及诉讼对象的个体情况,那么诉讼的结果很可能就会改变诸如应收帐款,从而改变目标公司的资产数额;而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诉讼对
象在判决的执行前进行破产清算,甚至会使目标公司作为资产的债权减小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3、客户关系风险
兼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利用目标公司原有客户,节省新建企业开发市场的投资,尤其是一些对市场依赖比较大的产业,或者是买方对目标公司的客户这一资源比较关心的情况,目标公司原客户的范围及其继续保留的可能性,则会影响到目标公司的预期盈利。
从另一角度讲,缺乏融洽的客户关系,至少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目标公司交割后的运营。
4、人力资源风险
劳动力是生产力要素之一,只是在不同的行为作用大小有所不同。
目标公司人力资源情况也具有相当的风险性,诸如富余职工负担是否过重、在岗职工的熟练程度、接受新技术的能力以及并购后关系雇员是否会离开等都是影响预期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
5、交易保密风险
正因为并购交易的双方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所以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及目标公司的信息作为减小风险的一个主要手段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因此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风险,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对方滥用可能会使该方在交易中陷入被动,或者交易失败后买方(尤其是在同一行业内)掌握了几乎所有目标公司的信息,诸如配方流程、营
销网络等技术和商业秘密,就会对目标公司以及卖方产生致命的威胁。
6、资产价值风险
公司并购的标的是资产,而资产所有权归属也就成为交易的核心。
但是所有权问题看似简单,实现上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比如,公司资产财实是否相符、库存可变现程度有多大、资产评估是否准确可靠、无形资产的权属是否存在争议、交割前的资产的处置(分红、配股)等都可能会使买方得到的资产与合同约定的价值相去甚远。
7、法律变动的动态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包括并购法律在内的有关法律、法规都将逐步出台,相对于已经存在原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国家对于公司并购的法律法规、政策都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地修订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政策。
而企业的一项并购行为尤其是大中型企业的并购行为并不能短时间内完成。
因此,企业并购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动也是应当考虑的风险之一。
8、商业信誉风险
企业的商誉也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很难通过帐面价值来体现。
然而目标公司在市场中及对有关金融机构的信誉程度、有无存在信誉危机的风险,则是反映目标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建立良好的信誉不易,改变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就更难。
兼并一个信誉不佳的公司,往往会使并购方多出不少负担。
9、注册资本问题
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
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公
司都有一些注册资本问题。
我们办理了大量因出资瑕疵而低价转让股权的问题、虚假出资怎样进行破产的问题等等。
所以,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
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
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公司法解释三第19条继受股东因发起人股东未出资要承担连带责任。
10、知识产权疏忽侵权风险
企业收购方通常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之间成为侵权方,这种情形应避免。
为此,除查清目标公司是否存在侵害他人的情形外,并购后应继续做好与产品开发相关的专利检索,避免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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