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教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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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师考核制度
为了配合医院人才工程、质量工程、效益工程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临床教学质量控制的力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医务科负责对各类教学人员组织年度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为教学态度、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其结果列入定职、晋升、奖励等依据。
学生见习、大课考勤管理规定
一、临床见习应准时进科室。
因故不能参加见习时需事先向辅导员办好请假手续,于当天内报科教科备案,并由科教科负责通知带教教师。
二、见习期间凡无故缺席1次(2次迟到,早退或事假者当1次缺席),扣该科总成绩1分。
三、大课缺席1节,扣该科考试成绩1分。
迟到、早退或事假2次当旷课一节。
点名后补办请假手续不予受理。
四、见习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假期内补见习,并应取得“良好”以上成绩以原分数计算。
(一)虽办好请假手续,但其缺席次数超过8次或占该科总见习次数1/3者;(二)业务考核“不及格”或未交病历者;(三)纪律考核“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