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卫生监督
【发文字号】内卫发[2005]49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5.05.16
【实施日期】2005.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内卫发[2005]49号)
各盟市卫生局,呼铁局、包钢、大兴安岭林管局卫生处,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对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部决定从2005年4月15 日起至今年年底,集中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卫生部关于开展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13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将自治区卫生厅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并下发,请各地按照《通知》及《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有关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