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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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牌节能竞技马拉松官方比赛规则2011
第一章
写在规则之前的话
规则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分别由孙晓坤和朱强强同学翻译。
两位同学翻译的很辛苦,翻译水平很高,为了大家方便阅读规则作出很多努力。
欢迎大家为他们撒花儿,撒花儿O(∩_∩)O~。
此次校核做的大部分修改是为了文风和词汇上的一致,为方便阅读,并非错误。
如果仍然存在个别词汇并未统一,在此我深表歉意。
如果对文章中的翻译有不同观点可以随时跟我联系。
Email:
lslsummer@以下为文中多次出现的缩写,为方便大家阅读在规则之前单独列出:
SEM:壳牌儿节能车马拉松大赛(即本次比赛全称)SIC:雪邦国际赛道(即本次比赛所用赛道)
PIT:赛车中途维修(加油)站
PADDOCK:赛车比赛前赛车集中区域
GOAL ZERO:零伤害目标(即本比赛的目的是对人和环境均不造成任何伤害)
MONOCOQUE:底盘(即为我们常说的车架部分)鲁士珑
2010.12.28
前言
本着比赛安全、技术完美以及竞争公平的原则,我们制定了此部官方竞技规则。
此规则并没有对设计参量、技术应用和竞赛技巧做出特殊限制规定,希望以此能激发广大参赛队员的创造力,鼓励其提出新奇的设计构思和解决方案。
多年来,这项比赛以其独有的魅力吸引着世界各地的选手。
这些选手设计并制作性能优异的节能车,最终希望能在北美洲、欧洲以及从2011年开始在亚洲一年一度的壳牌节能竞技马拉松大赛(Shell Eco-Marathon, 以下简称SEM)上一展风采。
秉承SEM一贯保持比赛挑战性以及顺应车辆节能环保的趋势,从2010赛季开始,组委会准许“仅由电池供电”的赛车参加“原型车”以及“城市概念车”两项比赛。
“仅由电池供能”(又称为“插件电源车”)这一门类的加入,充实了原有的由“太阳能”和“H2燃料电池”两大门类组成的电力型赛车。
我们强烈建议所有参赛选手认真阅读此项赛事规则。
尽管我们已经将今年的比赛规则中与去年不同的部分用蓝色字体标明,还是有很多参赛队伍忽略了其中的某些规定,导致比赛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比赛规则目录表
1.组织规则
第1条入选前提
第2条参赛队伍
第3条进入赛道条件
第4条车辆标识
第5条符合原则
第6条计时方式
第7条抗议
第8条争端
第9条惩处办法
2.安全原则
第10条安全规则
第11条驾驶知识及测试
第12条饮酒/非法药物影响下的驾驶第13条传达指示会议
第14条进入赛道及测试圈的条件
第15条推动赛车
第16条行驶方向
第17条无线交流
第18条超车
第19条抛锚及其他事故
第20条脱道车辆的移动
第21条驾驶员体重
第22条头盔
第23条驾驶员服装
23A驾驶员的舒适原则
第24条装备及材料要求
3.车辆设计
3A-“原型车”组
第25条赛车设计
第26条形体尺寸
第27条底盘刚度
第28条视野空间
第29条安全带
第30条选手离车
第31条驾驶姿势
第32条驾驶室——通风状况
第33条引擎及燃料与驾驶员的隔离第34条喇叭
第35条车载灭火器
第36条离合器及传动
第37条车轮、轮轴及轮毂
第38条转弯半径
第39条赛车转弯及控制
第40条刹车系统
第41条排放系统
第42条喇叭音量
第43条应急机制
第44条额复检查
3B-“城市概念车”组
第45条概念定义
第46条已经废止
第47条赛车设计
第48条形体尺寸
第49条车身
第50条底盘刚度
第51条引擎及燃料与驾驶员的隔离第52条灭火器
第53条视野空间
第54条安全带
第55条选手离车
第56条赛车拐弯/控制/转弯半径第57条车轮
第58条轮胎
第59条车灯
第60条喇叭
第61条驾驶姿势
第62条刹车系统
第63条离合器及传动
第64条排放系统
第65条喇叭音量
第66条应急机制
第67条额复检查
4.能源类别
第68条总述
第69条授权燃料
第70条引擎润滑
第71条车载电能
4A-内燃机
第72条推进
第73条其他车载能源
第74条燃料箱(氢燃料除外)第75条油路系统
第76条已经废止
第77条复合型赛车
第78条启动装置
4B-电力型赛车
第79条燃料电池供能型赛车第80条太阳能供能型赛车
第81条“仅由电池供能”型赛车
1.组织规则
第1条入选前提
参赛队伍要向赛事组委会提交完整的参赛表格,并附带所有必要的技术文件。
组委会会根据参赛队伍提交的文件质量来评定其参赛资格,组委会享有队参赛队伍入选的最终决定权。
参赛队伍入选后,要遵守所有的有关比赛规则,并且服从SEM组织者的所有决定。
组织者保有更改、废止以及添加比赛规则条款的权利,此种情况下,所有的参赛队伍都会被相应告知。
赛事组织者是唯一被授权宣布此书面条文中未涉及的比赛规则的组织。
赛事组织者保有因意外情况而变更、延迟甚至取消比赛的权利,此种意外情况包括降雨、强风以及异常高温等。
组委会不接受任何参赛队伍因此提出的任何补偿要求。
第2条参赛队伍
对于每支参赛小组,必须有一名车队负责人、一名车手和一名候补车手。
一名车队负责人只能负责一辆车,但是车队负责人可以是同一辆车的车手。
车队负责人是唯一被授权与赛事组委会进行联络的人,赛事组委会的各项通知会传达给他/她。
同时,车队负责人要对整个参赛小组负责,代表参赛小组发言,并且精通英语。
候补车手可以同时被指派给两个小组,但是一旦他成为一个
小组的车手之后(不论是在试跑阶段还是比赛阶段),他就不可再驾驶另一个小组的赛车。
所有有意参赛的队伍需要向距其祖国所在地最近的SEM组委会提交申请;如果要参加其他地区的SEM比赛,需要取得有关地区SEM组委会的批准。
第3条进入赛道条件
不论是在试跑阶段还是比赛阶段,进入赛道的赛车必须满足
本规则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安全条件方可。
赛车无论何时进入赛道,都必须置于指定的地点,并且车身必须配有赛事规则指定的车号、伙伴飘带以及壳牌徽标。
赛事组织者会向确认进入赛道的小组提供上述物品。
第4条车辆标识
为了能够鲜明的辨认,赛车在公共场合展示时必须配有徽标,官方伙伴飘带以及编号。
(详细规则见第二章)
任何情况下不准更改车身上以及任何记录文件上的壳牌徽标、伙伴飘带及编号。
禁止将组织者提供的标签进行切割,标签的尺寸规格如下:
车身两侧以及前方:壳牌徽标一个,20×20cm
车身两侧以及前方:赛车编号(贴标)【不同能源组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20×26cm
车身四周较低的部分:伙伴条旗,90×6cm壳牌徽标的四周必须留出10cm的空白空间。
所有其他赞助商的徽标尺寸不得大于壳牌徽标尺寸,而且其他赞助商的徽标占用面积不得大于400cm2(空白空间包括在内)。
如果违反上述规则,赛事组织者保有要求参赛小组去除一切其他赞助商徽标的权利。
另外,下列赞助商的商标或者徽标一律禁止:其他能源企业,本赛事伙伴企业的直接竞争对手,烟酒企业。
第5条符合原则
只有满足此比赛规则的队伍方可取得参赛资格。
在赛事组织
者批准前,任何赛车不准于试车或者比赛阶段进入赛道。
对于赛车设计以及制造是否复合此项赛事规章的各项要求,赛事组织者享有最终决议权。
在经过进一步的检查后,赛事组织者有权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赛车之前获得的认可。
如果在赛车检查后需要对赛车做进一步的调整修改,必须通知赛事组织者。
违反此条规定将会导致小组被取消参赛资格。
满足安全规则但是不满足某些技术规则的赛车,没有参赛资格,但是可以在赛道上进行试车或者展示。
第6条计时方式
详见第二章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7条抗议
车队负责人是唯一有权提出抗议的人。
抗议的提出必须经过
决议文员提交到技术经理的手中。
根据不同的情况,反对提议必须于以下时间内提交:
赛车问题:当天赛道关闭前
队伍或车手行为问题:当场比赛后的30分钟内
比赛结果问题:在比赛结果张贴后的1小时内
第8条争端
再出现的所有争端中,赛事总监会做出有约束效力的最终决定。
第9条惩处办法
根据违反比赛规则程度的轻重,相应的车队会受到以下程度
的处分:警告,比赛成绩无效,取消整个车队的参赛资格。
对于赛事总监判定的通过以下方式获得非法优势的车队,赛事组织者有权对车队进行排除、取消参赛资格或者予以处罚:通过违反比赛规则的,通过妨害其他参赛车队的,通过脱离正常赛道的,通过其他错报比赛实际的行为的(尤其是涉及耗油量或者推动赛车的)。
在比赛过程中,对于通过不正常方式使赛车获得前行的情况,车手或者车队负责人必须及时向组织者进行汇报。
此种情况下,当次比赛成绩将会被取消;如果隐瞒不报的,车队的所有比赛成绩都会被判无效。
赛事组织者将会对下列违规行为采取如下惩处措施:
!超车前不进行鸣笛的
!不符合安全规则或者驾驶规定的(不安全或者不明智的行为)1级违规:郑重警告。
2级违规:所有的比赛成绩被判无效。
3级违规:直接取消小组的参赛资格。
2.安全原则
第10条
如所有的机动车赛事一样,此项比赛也存在其固有的危险,意识到并设法控制这些危险对人员的安全以及周边环保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赛事组织者需要考虑的重中之重。
在此制定的这些安全规则完全是出于人身安全及周边环保的目的,而非有意限制竞赛精神。
所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与比赛精神相悖的行为都会受到组委会相应的制裁。
因此,遵守各项安全条款并且服从赛事总监发出的各项指令对于所有的参赛队伍都是必要的。
所有的竞赛小组都要通过给定的安全测试,如果出现任何意外或者异常情况,都必须向组织者进行汇报。
在整个比赛过程中,所有的赛车中途维修站都在组委会的监控之下,以此督促各赛组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不符合安全规章的比赛队伍将会被赛事组织者取消比赛资格。
驾驶规则
第11条驾驶知识及测试
!只有经过注册的驾驶员或者候补车手才有资格驾驶赛车。
!在赛车检验的过程中,赛事组织者有权向车手进行安全驾驶知识的提问。
对于对此安全规章条款了解不足的驾驶选手,组织者有权取消其进入赛道。
!在赛道上行驶时,车手运用平顺而且可以掌控的驾驶技巧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要做好提前判断,避免急转弯,要注意到周围赛车的存在等。
第12条饮酒/非法药物影响下的驾驶
严禁在饮酒以及非法药物的影响下驾车,这对于进入赛道的所有车手和候补车手都是适用的。
在第二章中有对饮酒/非法药物检测步骤的详细说明。
违反此项规则的选手会受到第9条规则规定的以及以下补充的几点相应惩处。
!所有违反此规章的饮酒/非法药物行为都会使整个赛组受到不低于2级违规的处罚,即使之前车队没有出现过任何违规纪录。
!只要车手出于酒/非法药物的影响之下,他就不可进入赛道。
在此种情况下,有资格的候补车手可以代驾。
!如果第二次发现饮酒/非法药物的情况,整个比赛小组将会被立刻取消参赛资格。
第13条传达指示会议
所有的车队负责人和车手都有必要参加由赛事组织者召开的传达指示会议。
日程安排的指示会议的相关通知会张贴在赛道处。
第14条进入赛道及测试圈的条件
所有的赛车在进入赛道进行试跑之前都必须接受安全性检查,所有通过安全性检查的赛车都会获得一枚安全通过标签,贴于赛车上。
在试跑阶段,只有贴有安全通过标签的赛车可以进入赛道。
在正式比赛阶段,只有同时贴有安全检验通过标签和技术检验通过标签的赛车才能进入赛道参加比赛。
在赛车进入赛道之前,组委会给予车队负责人和车手充分的时间步行或者骑自行车检验赛道。
骑自行车检验时,检验队员要戴自行车头盔并且穿合适的鞋子,禁止穿凉鞋或者人字拖等。
第15条推动赛车
在赛道上的任何时候,不允许车手或他人推动赛车,包括启动赛车和赛车将冲过终点线也不允许车手或他人推动赛车。
第16条行驶方向
禁止用倒档行车或者在赛道上逆向行驶。
第17条无线交流
在赛车中不允许使用手持类通讯设备,但是在保证车手双手放在转向盘上的前提下,可以使用非手持类通讯设备。
第18条超车
驾驶员需要给有意图超车的其它赛车让路。
!意图超车的车手必须鸣笛并且谨慎超车。
注意:意图超车的车手要对超车的安全负责。
!被超车的车手必须要注意使用其后视镜及侧视镜,并且不允许其突然改变行驶轨道。
!在遵守上述安全规则的条件下,在赛道上赛车可以从左侧也可以从右侧进行超车。
第19条抛锚及其他事故
严禁在赛道上有意停车,除非这是在比赛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比如城市概念车类比赛以及在亚洲赛区中的车手的替换)。
如果在赛道上赛车抛锚或者卷入致残事故中,车手必须竭尽全力驾驶赛车至跑道路肩。
车手有三十秒的时间从其抛锚的地点重新启动赛车。
如果启动失败,车手必须下车在赛道外的安全地点等待赛事总监的到来。
由赛事总监决定其是否重新返回赛道。
禁止在赛道上进行赛车的维修工作。
如果出现爆胎,即使是在起跑线附近,只要有问题存在也不允许赛车重返比赛。
第20条脱离车道车辆的移动
所有的赛车必须停放在比赛开始前赛车集中区域或者比赛开始前赛车集中区域的正前方。
如果赛车脱离了赛道,那么赛车必须在不运转发动机的情况下转移,必须推动或者拉动赛车。
禁
止赛车在比赛前赛车集中区域进行测试性的行驶。
驾驶装备
第21条驾驶员的体重
!“原型车”组的驾驶员在佩戴所有驾驶装备的情况下至少重50kg(包括所佩戴通讯装置)。
在上述重量小于50kg的情况下,赛车需要配有车队提供的配重。
此配重必须要稳固的安装到赛车上以防止在撞车或者翻车的情况下对驾驶员造成伤害。
配重需要便于拆卸以方便称量。
!城市概念车组的驾驶员体重(包括所佩戴驾驶装备、通讯装备及行李物品)不得低于70kg。
如果上述重量低于70kg,则必须在行李箱中添加配重,此配重必须由比赛车队提供并且能够稳固安装到赛车行李箱中以防在撞车或者翻车的情况下对驾驶员
造成伤害。
配重需要便于拆卸以方便称量。
!在每次比赛前后都要称量车手(包括所佩戴驾驶装备、通讯装备)的体重。
第22条头盔
在试跑以及比赛阶段,驾驶员必须戴有机动车辆头盔,所戴头盔必须符合第二章中有关SEM赛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禁止用自行车头盔或者溜冰头盔进行替代)所戴头盔标签必须鲜明易辨。
驾驶员及候补驾驶员所带的头盔需要经过检查。
只允许佩戴全盔(可以露出整个面庞的头盔)或四分之三型头盔。
总之,所戴头盔要能佩戴所推荐的面罩。
如果没有使用面
罩,那么车手需要佩戴防护眼镜。
所戴头盔尺寸型号必须适合车手,否则不准许使用。
第23条车手的服装
车手穿在最外边的必须是驾驶服装(强烈推荐防火型服装),不允许穿便服或者街头服饰。
第二章中有关于车手服装的更详细的说明。
禁止赛车中的车手穿合成纤维类的外套或者内衣。
车手必须穿戴小组提供的鞋子和手套。
不允许赤脚或者只穿袜子进行驾驶。
23A车手的舒适原则
请注意在高温的天气下,赛车内部可能达到很高的温度,这会影响车手的舒适并导致热应力。
!建议适当向赛车内部通风以向车手提供清凉。
!建议在比赛过重中向车手提供充足的液体补充。
如果将装液体的容器提供给车手,这些容器必须是非手持型的,即其能够安装到驾驶室中,而且需要配有柔韧吸管。
!建议赛车配装一有效的遮光玻璃。
!组织者有权以下任何方式限制每位车手的个人驾驶时间:规定驾驶距离,要求更换车手,限制每位车手每天的比赛场次。
小组安全装备
第24条装备及材料要求
在比赛中小组需要提供并使用以下装备:
!普通工作的手套材质:皮革或者帆布
!处理燃料或者机油所戴手套材质:防化学腐蚀类
!小组所有成员需要有安全手套(允许一次性手套)
!小组所有成员的听力保护措施(批准的耳塞或者皮套)
!用胶带将所有的绳索及电缆固定在赛车中途维修站的地上
!升降台或者是高升的平台以方便赛车的调整和维修
!自备的工具和材料
!每支队伍都必须提供一支能应付“ABC”等级火势的装有6kg干化学物质(粉)灭火器。
此灭火器需置于维修站各小组专用维修点的可靠地点。
灭火器需要满装,并且带有标明生产厂家号、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的合格证书。
注意
请认真复习上述各部分规则条款,因为它们可能包含对主题更加细化拓延的安全事项。
3.车辆设计
3A“原型车”组
第25条赛车设计
在赛车设计、制造以及竞赛的过程中,比赛小组必须格外注意安全事项,包括车手的安全、其他小组成员的安全及观众的安全。
!赛车必须有三个或是四个车轮,在正常行驶条件下所有车轮都必须与地面接触。
!禁止使用在受风时容易变形的空气动力附加装置。
!赛车外部构造必须不能对其它参赛小组造成安全威胁,比如外部尖端的最小半径不得低于5cm,或者由泡沫或者其它易变形的材料制成。
!赛车内部不得有在撞车时能对驾驶员造成伤害的物体。
!禁止使用在破碎时容易形成尖角碎块的玻璃,推荐使用聚碳酸酯化合物(比如Lexan[一种聚碳酸酯化合物品牌])。
第26条形体尺寸
!车体最大高度不得超过100cm。
!驾驶室顶部的高度不得超过最外两车轮轮间距的1.25倍。
!轨道宽度(由接触地面的轮胎的胎面中点量起)不得少于50cm。
!前后轴间距至少为100cm。
!整车的宽度不得超过130cm。
!整车的长度不得超过350cm。
!整车的重量(不包括车手)不得超过140kg。
第27条底盘刚度
参赛小组必须保证底盘的结构牢固。
底盘是指靠外表承受结构载荷的结构,作用类似于一个框架。
底盘上需要带有安全杠结构,在驾驶员位于驾驶座并系好安全带的情况下,此安全杠要位于驾驶员安全帽周边5cm处,并且其宽度要超过驾驶员两肩。
(管状或者板状安全杠都是允许的。
如果使用管状安全杠,其必须由金属材料制成;板状安全杠是将驾驶室与引擎隔离开来的坚固部分,这样的板状安全杠须是底盘的固有部分或者是被固化于地盘上。
)
安全杠需要能够承受700N(70kg)的各方向的静载荷而不变形。
安全杠需要有足够的长度和宽度以在正面或侧面冲撞时保护驾驶员的身体。
第28条视野空间
驾驶员必须有一个从赛车中轴线向两侧90°的视野空间。
上述视野空间的获得不许依靠任何光学物件(比如镜子、棱镜、潜望镜等)的辅助,但是允许驾驶员在车身构造限制的范围内扭转头颅。
赛车的两侧需要配有面积不小于25cm2(比如5cm×5cm)的后视镜。
后视镜的视野及其与车身的连接都要受到检查。
不允许使用电子显像装置代替后视镜。
为保证行车安全,检察官将会通过以下方式检查每一辆车的视野范围是否合格:在赛车前方半径5m的半圆上,相隔30°放置7个60cm高的障碍物。
第29条安全带
驾驶座上必须安装有安全带,此安全带需要至少有5个固定点以确保将驾驶员固定在驾驶座上。
!驾驶员跨部的安全带固定点必须低于驾驶员的躯干以确保驾驶员不会滑离驾驶座。
!安全带的5个固定部分必须要连接于赛车的主结构上,并且能够共同安装于一专门设计的搭接扣上。
!在赛车行驶时,所有的安全带必须系紧系牢。
!安全带的合适程度需要通过以下方式检验:将赛车升起,让驾驶员完全由安全带悬挂于车座上。
!安全带需要承受不低于车手体重1.5倍的载荷。
第30条选手离车
必须能够保证系好全部安全带的驾驶员能够再无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于10秒内离开赛车。
如果是封闭式车身机构,那么必须设计一个相对较大的开口。
所设计的驾驶姿势必须能够保证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条件下驾驶员可以迅速离开驾驶座。
对于封闭式车身的开口,可以使用铰链式车门,分开式车门或者是折叠式车门,但必须保证车门能够从内部迅速轻易的打
开。
从外部打开车门的部分需要标有红色的箭头并且打开是不需要任何额外工具的辅助。
禁止用胶带将车门从外部粘接于车身上。
第31条驾驶姿势
为安全起见,头部靠前的驾驶姿势是不允许的。
第32条驾驶室——通风状况
无特殊要求,详见23A条的相关规定。
第33条引擎及燃料与驾驶员的隔离
必须有一个永久隔离板将驾驶室与引擎推动装置和燃料存储装置隔离开来。
!隔离板需要由防火材料制成。
!在顶部封闭式的赛车中,隔离板必须能够独立于引擎和燃料存储箱将驾驶室封闭起来。
!隔离板必须要比推动装置、燃料存储装置及驾驶员肩部三者之中的最高部分高出至少5cm。
!隔离板必须能够防止驾驶员触及引擎/引擎舱。
第34条喇叭
每辆赛车必须配有从赛事组织者那里购来的指定喇叭。
第35条车载灭火器
!每辆赛车上都必须配有一支灭火器(ABC或者BC型)。
所有驾驶员必须经过使用灭火器的培训。
灭火器需要装有1kg的灭火剂,不允许使用尺寸相同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灭火器。
灭
火器需要满装,并且带有标明生产厂家号、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的合格证书。
!内置型灭火器需要安装在引擎舱内,并且灭火剂可以顺利流入引擎舱以实现灭火。
其触发开关则位于驾驶室内并且能够在驾驶员保持驾驶姿势的条件下实现开关。
!手持型灭火器必须置于驾驶室内,并且能够保证在发生意外时离车的驾驶员方便获取之。
此灭火器需要安全地固定到驾驶室内以防止其于车辆行驶时脱动。
当发生火况时,驾驶员首先离车,然后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去除灭火器进行灭火。
!车载灭火器不可取代维修站点处的灭火器。
第36条离合器及传动
!所有的内燃机型赛车都必须配有离合器,以此实现在检查及加油时赛车静止而引擎运转。
(在2011年之前使用过的离合器必须重新检验其是否能保持引擎启动前的分离状态,即在未踩下制动器踏板的情况下车轮不动。
)
!启动速度必须总是低于离合器的结合速度。
!赛车必须配有车链(带)护瓦。
(这是为了在断链(带)的情况下保护进行维修作业的车手/技工。
护瓦需要由金属或者合金制成。
)
第37条车轮、轮轴及轮毂
!任何车轮类型都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