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初二观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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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初二观后感800字
今日说法初二观后感800字(篇1)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

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

罪犯改判了死缓。

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拿钱可以买命。

报纸、媒体热议。

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

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

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

《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

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

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

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

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

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

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

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

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

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

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

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

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
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

受害者不是碰瓷的。

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

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

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

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

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

要么何来惩戒啊。

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

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今日说法初二观后感800字(篇2)
我不是经常看《今日说法》,今天是陪着父母看的,内容具体是:一名老师被学校以“死亡”的形式除名,但是工资却继续发了3年。

对于工资,还没有调查清楚我就想到了某些人贪污了,果然不出所料,是当时的校长做的,不过对于校长只是给了党校学习2年的处分,虽然资金数目不大,也不能这样吧,太过于敷衍了。

咱们先不管为什么事情发生7年后才起纠纷(大家都不是当事人,无法知道原因,就不该发表言论),就论这个贪污上万的校长给予了处分,还有大家听到校长把贪污的钱用到什么地方了吗?用到学校建设、给他老师发工资,这也太假了吧,学校建设自会上上级领导部门申请,得到拨款,老师工资这理由更是明显,太假的了,正如他所说那校长还是一个好校长,大公
无私,为了给学习做贡献而肯背上贪污的罪名。

这样的校长多么“伟大”,大家该给予表扬才是吧。

还说贪污剩下的几千元校长退还了,也得到了从轻处罚的条件,我就笑了。

几千元谁拿不出来,明大明的就是为了减轻处罚而做的,哎···廉洁不是说说就行,更不是敷衍。

——————
1月18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讲一个案例,“谁把父亲逼上法庭”,83岁瘫患在床的老父亲,将四女﹑二儿告上了法庭,老人的诉讼请求:
1、每月给付赡养费;
2、子女每周来探望一次。

中央电视台最近已播出几件父母无人赡养,将子女告上法庭的案件,讲述老人辛酸的晚年生活,子女忘恩负义,不敬不孝,我们看无助的老人提出的请求是为人子女的本份。

看似是一个家庭的纠纷,实则反映一个社会问题的凸现,孝亲尊师是中华民族绵延不绝、生生不息的根本,现在这个根本已产生动摇,社会大部分人不讲恩义情义道义,社会焉能不弊病丛生,古圣先贤“百善孝为先”就是教导我们恩义情义道义的处世原则,因为这个世间对我们恩情最大的就是我们的父母,但是我们对这么大的养育之恩都不能想着去报答的话,那么在这个世间上还有谁的恩情能够让我们念念不忘想着去报答呢?一个人如果恩义情义道义的处世原则没有建立起来,取而代之的就是以功利为取舍的这种处世方法。

我们常说的两句名言:“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是出自孔子《孔子﹑集予》的一个故事,孔子和弟子们出去游玩,忽然听到路边有人啼哭,就上前去问怎么回事?啼哭的人叫皋鱼,皋鱼解释了他啼哭的原因:“我年轻时好学上进,为了求学游历各国、等我回来时父母却已双方故去。

作为儿女,当初父母需要侍奉的时候我却不在身边,如今我想要侍奉父母,父母却已经不在了。

父母虽然已经亡故,但他们的恩情难忘,想到这些,内心悲痛,所以痛哭。


这就像我曾经读到一首诗﹕“父母原本树木同,那能免得落秋风﹔劝君生时尽力养,死后悲啼总是空,”亲情很多时候都不能等待,在不经意间,我们的父母已渐渐年老,当初父母辛辛苦苦将几个子女扶养成人,到如今父母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我们以种种借口、理由遗弃他们,这是畜生都不为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小羊跪乳,乌鸦反哺”的典故,孝敬父母,是每个人都应该奉行的,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孟子曰﹕“惟孝顺父母,可以解忧。

”历史上《二十四孝图》排行第三闵子骞的孝心备受后人推崇,闵子骞不仅孝,而且宽容友爱,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史上先贤人物,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才是我们正常的家庭关系。

我们的生活才能没有遗憾,这才是人生的第一大幸事。

在现代,许多人被各种欲望享受迷障了双眼和心智,所谓“财迷心窍”,盲目崇拜西方的价值观,对自由的追求导致家庭伦理关系的淡漠,孝的精神也逐渐淡漠了,对中华民族古圣先贤的教导,因为不了解而完全丧失了信心,直止抛弃,在生活中深陷迷茫和痛苦,无以自拔,没有方向,迷失了人类天然纯善的本性,丧失了自然之道,这不仅是传统文化的重大损失,也是个人品德修养的重大缺陷。

〝和谐〞这个伟大的理想成为今日世人所热切期盼的。

在2500多年前〝四书五经〞里《大学》就明白告知了世人﹕天下平(世界和谐),必先国治(社会和谐),国治必先家齐(家庭和谐),家齐必先身修(身心和谐),中国传统文化只有你力行了,你才明白其中的深意,经典里所记载的绝不是我们古人发明创造的,而是自然如此,人人皆当遵循的规律,这也就是中华文明万世不竭,万古长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奥秘所在。

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做一个大孝之人,不但孝顺自己的父母,还要孝顺天下人的父母,不要让我们年老的父母形单影只,更不会在遇到困难和危险时无人照料,让孝亲尊师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成为每一个家有父母的人最切实的需要,让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成为全社会的行动。

今日说法初二观后感800字(篇3)
最新,我看了《今日说法》的“谁把父亲逼上法庭”。

在片中,我明白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从这个中国人很重视亲情有一句老话叫“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如果因为家庭的纠纷把官司打到了法庭上,那一定是这个纠纷已经激化到无法调解的程度了。

20XX年11月24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家庭纠纷案,朱家的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这是朱家的4个女儿大女儿,今年61岁,这是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她们都已经是年过半百了,这是51岁的大儿子,年纪最小的儿子也已经47岁了,他们争论的是谁最孝顺谁对父母赡养义务尽得多,可是把他们推到法庭的正是他们已经83岁的老父亲,那么老人把6个亲生子女告上法庭诉求会是什么呢?老人的起诉要求,他的大女儿也就是说远嫁到山东的那个女儿,承担每月400元的赡养费,要求其他的儿女承担的是200元的赡养费,在北京的这5个子女,要求每周探望一次。

故事中,我看到了当今社会中道德的缺失。

父母无怨无悔地把儿女养大,可是儿女却没有给予父母因有的回报。

中国自古就有孝的传统,“孝”发源于中国,从中国传入世界各地,受到世界人的热烈欢迎。

在中国也受到人们的欢迎,可是中国人却没有把孝的传统落到实处,这就意味着当该中国中人们道德的倒退,对本国文化的轻视。

在中国社会中,还有某些人认为孝只意味着要给父母金钱,而不需要给父母精神上的慰藉,而年老的父母不仅需要金钱作为物质生活的保障,更需要子女的探望给他们的精神慰藉,所以这位老人才会提出让五个儿女每周探望一次的要求。

孝不会表现在惊天动地的大事上,只能表现在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上。

如今,法治社会已经进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可是我国的现代法治社会于西方比较起来发展晚,在今天的法治社会中,法庭上经常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社会中“黑作坊”层出不穷,无数受害者无处索赔,这再
次证明了中国法律仍未健全,为了国家、个人的利益,我希望人们共同努力,敢于与违法犯罪者作斗争,敢于向政府提意见,共同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

今日说法初二观后感800字(篇4)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刚刚出笼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起来,“踢”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板,目不转睛地看起了电视。

突然,一个响亮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他是雷锋!……”这时候《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

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

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面对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

《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难矣。

”对于中国法律界而言,并不缺少批判者,缺少的是建设者。

作为法制节目,《今日说法》以普法为核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为人民群众打开学习和理解法律的窗口
2002年10月份,为了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今日说法》推出了三集系列节目《创举》。

该片回顾了普法工作经历的艰辛岁月,也对当前普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这也是第一部全面反映和总结中国普法工作成就的片子。

2002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普法宣传日,也是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的日子。

为此,《今日说法》全力打造“12·4”系列活动。

活动包括“2002年度百姓关注的十大法治说法评选”、10期特别节目报道、于12月4日一套播出的一台90分钟的晚会《法制的力量——2002》和十套播出的一期60分钟的专题片《追忆似水流年》。

自从“十大说法”的备选话题在网上公布以来,已有20万人次登陆投票,充分表明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制社会的逐步完善。

广大观众已经把《今日说法》当成推进法律进程的窗口和他们信赖的良师益友。

这个节目的内容对市民们很有用的。

它从众多的案件中选某此很有意义案例,向市民介绍案件的经过,案件的侦破过程,以及案件给人们得到了怎样的启示,让人们提高警惕,并邀请法律顾问来讲解法律上的知识和案件所牵扯的法律上的那些条文.使市民们能够多了解法律知识.其中很多离奇案件是怎样破的,从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剖析。

让市民知法、学法、守法,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创建学习交流平台。

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今日说法》是我学习的重要对象。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专家点评,加强了我对法律知识和办案实践的知识,为我的学习提供了更宽广的平台。

最后,我希望《今日说法》做到独立、冷静、理性,要替法治说话,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同时对未来社会法治走向具有独到的声音和影响力,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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