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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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做好地名规划的关键,是把地名群体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即以路街共性居民区地名为骨架,连带其他各类地名,统一考虑其合理的整体布局。命名时既要考虑到本地的历史、文化、地理和经济特点,又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现状,符合地名规范化要求,做到层次分明,序列明显,继承和创新并举,科学性强,有时代感,便于人们查找和记忆。具体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注意保持地名的稳定。在地名规划工作中,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地名管理条理》中“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的原则。在对现行地名的规划中,应坚持“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改,以保持地名的稳定”的原则。在地名规划工作中,应以尊重历史、照顾习惯的科学态度,对老城区和新建城区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不因企业出资买地名而更改人们已经熟悉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地名。
2、突出本地特点。一个城市的地名,要反映和突出当地的特点,这样的地名,易为社会接受且有生命力。规划地名,要注意反映当地的历史、文化、经济和地理特征,增强历史文化品位和内涵。历史上形成的现行地名,具有特
定的含义,在地名规划中,要注意保留和继承。地名要反映地理实体个性的有关特点,地名用字要确切,做到名地相符。
3、与城市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地名规划要以城建规划为依据,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功能分区、建设特点和发展意图,与规划建设中的各类实体的分布、结构、景观相吻合,并为其服务。
4、整体与局部相协调。整体地名要布局合理,同一类别地名通名应根据所反映的地理实体功能、大小、长短等差别分清层次,做到层次分明,有规律可循,便于人们好找好记。局部地名要有特点,类型多样,个性鲜明。主地名与派生地名以及同甘共苦类地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联系,形成序列,做到彼此相互联系、协调,形成科学有序的分布形态。
5、要有时代特征。制定地名规划要注意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特点,反映当代的精神文化风貌、社会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状况,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6、一般不用下列名称或词语命名地名:①不用全国名山大川、行政区划和大城市的名称命名地名(历史上已形成并需保持这个特点的除外);②不用时尚性过强和政治色彩过浓或口号式的词语命名地名;③不用外国地名、人名和企业(商标)名称命名地名。
城市地名规划达到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科学化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