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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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5、本工程施工图纸;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兰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拱星墩,拟建建筑物为南北走向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局部二层的综合服务性用房。
总建筑面积20566.89㎡,建筑高度20.10m。
其中地下一层设车库及设备用房,层高4.5m,总建筑面积5850.47㎡;地上三层,分为三部分,餐厅部分共三层,每层层高6.6m,总建筑面积5799.29㎡;厨房部分两层,一层厨房,层高4.8m,二层员工宿舍和办公室,层高3.6m,两层总建筑面积2446.56㎡;浴室部分共两层,局部三层,层高均4.5m,一层设男浴室、超市、自助银行等,二层设女浴室、书店等其他服务性用房,总建筑面积1411.2㎡。
基础结构类型为人工成孔灌注桩,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
地下室防水等级为Ⅱ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现场设办公室、库房、门卫、宿舍、钢筋加工棚、木工棚、成品、半成品及周转材料堆放区域等。
基础及主体施工中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
本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合格”,主体工程达到“军队优质工程”。
二、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在施工中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
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重大安全事故为“0”,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建立如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并设置专职安全员,监管各班组安全作业,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小组汇报工作。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下图: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大包队总带班、各班组长为主要执行者,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为主要监督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编写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以
及制定各项安全措施。
3、筹措安全保护所需经费,落实安保设施、材料及用品。
4、对安全保证计划的运行和修订负主要责任。
5、坚持抓生产必须同时抓安全,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专职安全人员工作。
6、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7、定期对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8、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重大事故和危险肇事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
9、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10、组织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写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3、拟订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5、审批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7、对职工进行安全、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广大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主持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负责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挡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拟定项目部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和督促落实;3、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负责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4、履行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5、做好项目部对工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顺工作,督促项目部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6、指导和督促项目部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
保用品,计划和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费;7、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8、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四)、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和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
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提出工程施工结构要求及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三宝”、“四口”“五临边”和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等。
3、帮助班组做好安全检查,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遵章守纪及时阻止一切不安全行为,经常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予以及时处理和改进。
4、任何时候不允许使用未签定合同的外包工和私自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外来人员,杜绝使用未经安全教育合格人员上岗。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积极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配合安全员做好本班组人员岗位安全教育,杜绝无证上岗。
随时巡查纠正违章和一切不安全因素。
交接班组安全交底和班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工人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杜绝违章施工,冒险蛮干,浪费材料现象。
合理组织工人施工、学习、活动,保证劳逸结合。
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六)、材料库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注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库房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
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
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库房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三、安全检查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保卫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电焊、气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
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级应有完整的防护罩。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 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及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材、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
及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5.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轧头固定。
6.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及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7.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8.经常检查氧气瓶及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9.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0.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二、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钢筋加工:
(1)机械必须设置防护装置,注意每台机械必须一机一闸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2)工作场所保持道路畅通,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熟识机构性能和操作规程。
2.钢筋安装:
(1)搬运钢筋时,要注意前后方向有无碰撞危险或被钩挂料物,特别是避免碰挂周围和上下方向的电线。
人工抬运钢筋,上台卸料要注意安全。
(2)起吊或安装钢筋时,应和附近高压线路或电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在钢筋林立的场所,雷雨时不准操作和站人。
(3)在高空安装钢筋应选好位置站稳,系好安全带。
3.钢筋电弧焊:
(1)焊机必须接地良好,不准在露天下雨的环境下工作。
(2)焊接施工场所不能使用易燃材料搭设,现场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
(3)闪光火花飞溅的要有良好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2.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及拆除3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5.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及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6.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雨后应待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7.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
拆除模板时,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
并在工作区用绳子加以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8.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9.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脚手架上。
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
以上。
10.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
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11.模板上有预留洞处,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将洞口盖好。
12.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下,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落伤人。
13.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
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高跟鞋作业。
14.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15.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
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6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
冲钢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混凝土板上的预留孔,应在混凝土终凝后用床板覆盖,以免操作人员从孔中坠落。
17.封柱子模板时,不准从顶部往下套。
四、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浇筑混凝土用脚手架,施工前应检查,不符合脚手架规程要求,及时报项目部处理。
施工中应有专人对模板、支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浇筑混凝土用的溜槽、串筒要连接安装牢固,防止堕落伤人。
3.使用振动棒前应检查电源电压,配电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保护电源线路安全,电源线中间不得有接头。
振动棒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
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4.使用振动棒时要穿胶靴,戴绝缘手套。
5.浇筑混凝土时,布料机必须挂好揽风绳,夜间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五、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 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拦腰杆加密目网封闭后才可砌筑。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砖。
4.在楼层施工时,堆放砌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5.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清扫墙面、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6.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
7.砍砖时应面向墙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8.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吊盘、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9.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0.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六、双排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1.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a.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b.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c.脚手架的配件质量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d.脚手架搭设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校正。
①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②操作层上施加荷载前;
③每搭设完10m高度后;达到设计高度后。
④脚手架的搭设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2.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输送泵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b.严禁任意在脚手架基础及其临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c.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d.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e.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f.在六级大风及大雨后或停用超过一个月复工前,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平时应设专人负责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和保修。
g.脚手架检查保修项目: a.各主节点处诸杆件的安装,连墙件、支撑、门洞等的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b.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柱是
否悬空; c.扣件螺栓是否松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h.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①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②连墙件;③支撑;④拦腰杆;⑤挡脚板。
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a.外脚手架在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完成,外墙面清洁工作完成后拆除。
b.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
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c.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
夜间不得进行脚手架的拆除。
d.建筑主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e.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清除楼层内留的杆件、扣件等。
所有清理物品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f.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拦腰杆——剪力撑——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
g.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
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
h.所有连墙杆、剪力撑,登高措施等必须随脚手架步距拆除,同步进行下降。
不准先行拆除。
i.所有垫铺床板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床板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部位,应继续完成至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k.输送至地面的所有脚手架构件,应分类堆放整齐。
七、搅拌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搅拌机应设置在平坦坚实位置,用方木垫起前后轮轴,使轮胎搁高架空,以
免在开动时发生走动。
搅拌机架高使用时必须设操作平台,搭设防护拦杆。
2.电源接通后,必须仔细检查,经空车试转合格,方可使用。
试运转时应校验
拌筒转速是否合适,如相差较多,应调整动轮及传动轮的比例。
3.拌筒的旋转方向符合箭头指示方向,如不符应更正电机接线。
4.检查传动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轨道渡轮是否良
好,周围有无障碍及各部件的润滑情况等。
5.对设有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如TZ350型混凝土搅拌机)坑口周围应垫高夯
实,以防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用方木支牢,防止工作时轨道变形。
6.开机后,经常注意搅拌机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停机时,经常检查搅拌机
叶片是否打弯、螺丝有否打落或松动。
7.搅拌机料斗提升后,斗下不能有人过往,以免因制动器失灵发生意外。
确需
在斗下检修或清理,须停机并将料斗用保险链条挂牢。
8.作业中,如果机械发生故障不能再运输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混
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维修,如需要操作人员进入筒内清理时,除切断电源外,还应设专人在外监护或锁好电闸箱后,方可进入工作。
9.当砂浆搅拌完毕或预计停歇1小时以上,应将搅拌机内的砂浆全部卸出,并
把料筒冲洗干净。
料筒内不得有积水,以免料筒和叶片生锈。
同时还应清理搅拌筒外积灰,使机械保持清洁完好。
10.下班后及停机不用时,关闭电源,料斗应落至坑内,必须升起则应用链条
扣牢。
11.砂浆搅拌机使用前要检查试运转情况,确信安全可靠再操作。
砂浆搅拌机
开动时,不准将工具、身体伸向卷筒,也不准再向卷筒内投料。
停产、换班或定期维护时,切记切断电源,锁住闸刀箱挂牢吊勾
八、塔吊安拆安全技术措施
1塔吊安装高度和起重重量必须符合规定,严禁超负荷运转。
2塔吊基础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附图施工,保证基础质量。
3塔吊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
4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5安装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使用。
6搭拆时要设警介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7塔吊安全装置应由定点厂家制作安装。
九、装饰工程:
1.清理楼面时,禁止从窗口、预留洞口和阳台等处直接向外抛扔垃圾、杂物。
剔凿地面时要带防护眼镜。
2.夜间施工或在光线不足的地方施工时,采用36V低压照明设备。
3.非机电人员不准乱动机电设备。
4.塔吊垂直运输时,要注意指挥信号,待吊盘平稳落定后再进行装卸操作。
5.室内翻斗车拐弯时,要注意防止车把脱手。
6.室内抹灰时使用的木凳、金属脚手架等架设应平衡稳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的脚手板内不应超过两人同时作业。
7.不准在门窗、水管等器件上搭设脚手板。
8.使用砂浆搅拌机搅拌砂浆,往拌筒内投料时,拌叶转动时不得用脚踩或用铁铲木棒等工具拨刮筒口的砂浆。
9.使用脚手架,应先检查是否牢固。
拦腰杆,连墙杆,剪力撑,挡脚板,床板是否齐全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整好,才能在上面操作;脚手架上放置料具要注意分散并放平稳,不许超过规定荷载,严禁随意向下抛掷杂物。
10.使用手持电动搅拌器,应接好地线及防漏电保护开关,使用前应试运转,检查合格后,才能操作。
第六章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安全用电措施:
1.接地及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即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现场采用三级配电制,即总配电箱-分电箱-开关箱,应分别设置。
(1).保护零线应及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应及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3).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及保护零线相连接;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米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用绝
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及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6).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7).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8)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
(9)正常情况时,下列电器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a.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及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金属操作平台等。
(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配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大于)30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