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四不放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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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四不放过(精选5篇)
第一篇:违章四不放过
四不放过
7月30日下午14:10,工厂主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车间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紧急会议。

关于司机违章行驶双黄线掉头,引起的安全隐患问题。

这次事故导致司机曲占宇A票降档B票,曲占宇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后悔莫及,这件事给我们车间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敲醒了那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忽视安全、麻痹大意的职工。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

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

在安全生产领域,有这样一个定律:每一起事故的背后,都有许多轻微的事故和许多未遂先兆的事故隐患。

一、分析原因
1、麻痹侥幸心理。

有这种毛病的人往往不接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经验教训。

是重复事故的思想根源所在。

在这种心理状态下,个别职工认为偶尔违章不会产生什么后果,或着认为别人也这样做而没有出事,因此,无视有关的操作规程,麻痹大意、无视警告,不按操作规程办事,酿成事故。

2、车间管理不当。

车间平时对司机管理松懈,导致部分司机,钻空子、耍小聪明。

3、马虎敷衍,固执。

司机工作不经心,我行我素,将岗位安全责任、交通规则扔在脑后,把领导的忠告和同事的提醒当作“耳旁风”,一意孤行。

4、懒惰蛮干,贪图方便。

司机双黄线掉头行驶,耍小聪明,总想走捷径,操作时投机取巧,图一时方便,结果造成违章操作。

5、心情繁琐,存在逆反心理。

由于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压力,司机心理承受能力下降,产生逆反心理,领导在时我注意,领导不在时我随意,甚至产生对抗行为。

司机曲占宇正是因为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将交通法规放在心上,
任凭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甚至由小变大、积少成多,最终造成事故。

这些教训触动着我们的心灵,并一直在告戒我们,要时时刻刻牢记安全。

我们下步应该做的是,以此事例来提醒我们,告戒我们,无论是在工作和生活上,安全是第一位的,这个就发生在我身边的鲜活的事例更加警醒我们,安全对于我们就是生命,安全对于我们就是幸福。

我们仔细地回顾一下这起事故,如果他当时能够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操作,如果他当时不双黄线掉头行驶,如果他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如果他能在工作岗位上积累更多的经验……这些假如也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给我们深刻的警醒。

二、整改措施
1、学习交通规则: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提高司机思想意思淡薄,麻痹大意及对交通规则,存在侥幸心理。

2、学习华北公司汽车管理细则,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刻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工作中胜任岗位,坚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车间负责,对家庭负责,更对自己负责,那么这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事故。

这起事故教训足以让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司机是个重要的岗位拉着职工上班、下班稍微马虎大意,有可能导致更多的家庭破碎,我们又该怎样地去面对他们的家人?面对安全这个不容忽视又不能回避的答卷,我们又该怎样填写、怎样回答、怎样对待的呢?
二、下步工作要求
1、车间严格
千里长堤,溃之蚁穴!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

同志们,当您筹划着新的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时,你是否想到了安全,当你对他人的提醒与忠告不以为然的时候,您又是否会想到,这一时的疏忽,一次小小的失误都将会给您个人带来痛苦,给家庭蒙上阴影,给国家造成损失。

作为一名管理者,我们不仅要让自己牢记安全,懂得安全操作,学习并积累经验,做到以身作则,更应该提醒他人做好安全工作,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让身边的每个人都从心中明白失去了安全就等于失去了生命的道理。

对于我们一线工作者来说,只有保障了安
全,才能保住生产。

第二篇:四不放过
四不放过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一层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第二层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层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第四层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
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975-04-07《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004-02-17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4]7号提出“四不放过”: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
各企业都制定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规定,但往往职工都不会去关心这些规定,因为都觉得自己不会是事故责任人。

而我们在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过程中,增设一个假如:假如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故、我是事故责任人,对照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假如我是事故的受害人,我的家庭、亲人会遭受什么样的打击。

通过假设和对照,使全体员工受到震动和冲击。

虽然是假设,但也使全体员工感到了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压力,受到了很强的安全教育,对自己的安全责任重新认识和提高,增强了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比空洞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3、切实发现并消除了隐患,提高了本质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等原因造成的。

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于事故处理,国家早在1975年就提出了“三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原则是首先要针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第二个原则是新增加的内容,突出了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是落实国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的具体体现。

第三个原则是不能认为分析清楚了原因,处理了有关人员就算完成事故处理了,还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个原则是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但要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还要针对事故发生所暴露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彻底整改。

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处理已发生的事故,收到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良好效果。

对于这“四不放过”,前三者是“事务性”的,而第四个则是“实质性”的;前三者是基础,第四者是关键;因为只有查清了事故原因、处理了责任者、落实了整改措施,才能真正吸取教训。

然而,当前往往是前三者做的比较好,而忽视了对教训的吸取。

“四不放过”,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应该有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要做到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就会伴随着无辜生命的死亡,这样的教训有一次就够了,不要总是吸取,甚至是总不吸取。

方法要求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各单位学习事故通报时,没有针对相关人员的行为及设备、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对照本单位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不进行一次假如发生这样的事故,对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哪些岗位、哪些人员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的大讨论不放过。

(3)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该吸取教训受到教育的人没有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事故单位的防范措施,没有制定本单位的防范措施,并将措施责任到人,
落实到位不放过。

具体做法(1)学习事故通报,各生产单位、班组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召开事故分析会。

(2)通过学习通报,对本单位相关对应人员行为、设备、环境、工艺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对照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自查,能解决的自行整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由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责任部门整改。

(3)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整改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落实不力者,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各班组及时总结教训及存在的问题,整治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篇:四不放过
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四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
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

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

要杜绝违章,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违章:违章就是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

违章包括:作业违章,指挥违章,失职违章。

作业违章是指从事各类活动的人员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指挥违章是指各级承担管理职能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行为;失职违章是指承担安全管理、监督职责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而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违章不一定出事(故),出事(故)必是违章。

这句话很好地诠释了事故与违章的关系。

根据对全国每年上百万起事故原因进行的分析证明,95%以上是由于违章而导致的。

违章是发生事故的起因,事故是违章导致的后果。

事故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会对个人、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对企业、社会、国家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因此,要保障个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的幸福,要保障企业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就要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而控制事故发生的关键就是杜绝违章。

违章的现象难以杜绝,究其原因主要有
侥幸心理。

有一部分人在几次违章没发生事故后,慢慢滋生了侥幸心理,混淆了几次违章没发生事故的偶然性和长期违章迟早要发生事故的必然性。

省能心理。

人们嫌麻烦,图省事,降成本,总想以最小的代价取
得最好的效果,甚至压缩到极限,降低了系统的可靠性。

尤其是在生产任务紧迫和眼前即得利益的诱因下,急易产生。

自我表现心理(或者叫逞能)。

有的人自以为技术好,有经验,常满不在乎,虽说能预见到有危险,但是轻信能避免,用冒险蛮干当作表现自己的技能。

有的新人技术差,经验少,可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急于表现自己,以自己或他人的痛苦验证安全制度的重要作用,用鲜血和生命证实安全规程的科学性。

从众心理。

别人做了没事,我福大命大造化大,肯定更没事。

尤其是一个安全秩序不好,管理混乱的场所,这种心理向瘟疫一样,严重威胁企业的生产安全。

逆反心理。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的时候,人们常常产生这种心理。

把同事的善意提醒不当回事,把领导的严格要求口是心非,气大于理,火烧掉情,置安全规章于不顾,以致酿成事故。

那么如何做开展好反违章活动呢?
首先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理念,以完善“三项制度”为核心,以杜绝“三违行为”为重点,以实现“三个转变”为标准,以形成先进安全文化为目的。

其次,是做好反违章的基础工作。

要通过各种形式,如用形象生动的事故录相片、典型的事故案例或发生在身边的违章事故,经常对班员进行教育,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靠近伤害,甚至断送生命;事故的后果是,“一害个人、二害家庭、三害集体、四害企业、五害国家”。

另外,要明确反违章的工作方法。

着眼于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全方位做好安全管理工
作的预控、可控、在控。

还有,要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要认识到:制止违章是对违章者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对工作、对集体极其负责的表现。

处理违章人员时,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处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人人警钟长鸣。

生命是宝贵的,它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同时人也是脆弱的,我们应该把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

但是,人们往往到生病时才知道健康的重要,发生事故才知道违章的可怕,受到伤害才知道安全的可贵。

眼前的“817”煤矿溃水、“819” 铝水外溢伤害事故令人痛心,员工们,行动起来吧!为了你,为了她,为了家庭,为了社会,请你克服各种违章行为,尤其是习惯性违章,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实现“本身无违章”和“身边无事故”
第四篇:四不放过目的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作用
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
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
各企业都制定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规定,但往往职工都不会去关心这些规定,因为都觉得自己不会是事故责任人。

而我们在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过程中,增设一个假如:假如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故、我是事故责任人,对照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假如我是事故的受害人,我的家庭、亲人会遭受什么样的打击。

通过假设和对照,使全体员工受到震动和冲击。

虽然是假设,但也使全体员工感到了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压力,受到了很强的安全教育,对自己的安全责任重新认识和提高,增强了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比空洞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3、切实发现并消除了隐患,提高了本质性安全
“四不放过”原则安全管理创新应用
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等原因造成的。

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于事故处理,国家早在1975年就提出了“三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原则是首先要针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第二个原则是新增加的内容,突出了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是落实国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的具体
体现。

第三个原则是不能认为分析清楚了原因,处理了有关人员就算完成事故处理了,还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个原则是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但要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还要针对事故发生所暴露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彻底整改。

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处理已发生的事故,收到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良好效果。

对于这“四不放过”,前三者是“事务性”的,而第四个则是“实质性”的;前三者是基础,第四者是关键;因为只有查清了事故原因、处理了责任者、落实了整改措施,才能真正吸取教训。

然而,当前往往是前三者做的比较好,而忽视了对教训的吸取。

“四不放过”,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应该有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要做到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就会伴随着无辜生命的死亡,这样的教训有一次就够了,不要总是吸取,甚至是总不吸取。

第五篇:四不放过原则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作用
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
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
各企业都制定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规定,但往往职工都不会去关心这些规定,因为都觉得自己不会是事故责任人。

而我们在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过程中,增设一个假如:假如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故、我是事故责任人,对照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假如我是事故的受害人,我的家庭、亲人会遭受什么样的打击。

通过假设和对照,使全体员工受到震动和冲击。

虽然是假设,但也使全体员工感到了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压力,受到了很强的安全教育,对自己的安全责任重新认识和提高,增强了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比空洞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3、切实发现并消除了隐患,提高了本质性安全
“四不放过”原则安全管理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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