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结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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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文件
No.:00000000000007117
浙农科发[2008]8号
关于公布2008年第一次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2008年4月,我厅组织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次例行监测,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测结果总体情况
(一)蔬菜产品共抽检了11个市的57个生产基地、18个批发市场、27个农贸市场、22个超市;抽检样品总数659批次,其中嘉兴61批次,丽水58批次,其他9个市各60批次;其中,样品抽自生产基地275批次,批发市场114批次,农贸市场160批次,超市110批次。

抽检蔬菜种类为叶菜类、果菜类、甘蓝类、豆类,包括甘蓝、青菜、西葫芦等19个品种,检测项目包括甲胺磷、甲拌磷、氧化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久效磷、磷胺、毒死蜱、三唑磷、三唑酮、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百菌清、乙酰甲胺磷、敌敌畏、杀螟硫磷共22个。

经检测,659个样品中有14个农药残留超标,合格样品645个,合格率97.9%;145个样品检出农药残留,检出率22.0%。

按样品种类统计,叶
菜类252个,合格248个,合格率98.4%;甘蓝类111个,合格110个,合格率99.1%;果菜类218个,合格216个,合格率99.1%;豆类等其它类蔬菜78个,合格71个,合格率91.0%。

各类蔬菜合格率由高到低依次为甘蓝类、果菜类、叶菜类、其它类。

按生产、流通环节统计,生产基地抽样275个,合格272个,合格率98.9%;农贸市场160个,合格157个,合格率98.1%;批发市场114个,合格110个,合格率96.5%;超市110个,合格106个,合格率96.4%。

各环节蔬菜合格率由高到低依次为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

按农药种类统计,22种农药中检出15种,累计检出180次,检出率1.24%。

其中禁用农药共检出9次,检出率0.17%,超标9次,超标率0.17%;非禁用农药检出171次,检出率1.9%,超标9次,超标率0.1%。

(二)畜禽产品抽检样品总数936批次,其中杭州、嘉兴各86批次,温州84批次,其他市各85批次;其中猪尿30批次,检测项目为违禁药物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猪肉15批次,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磺胺类总量;猪肝10批次,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鲜禽蛋(鸡蛋/鸭蛋)15批次,检测项目为硝基呋喃代谢物、恩诺沙星;禽肉15批次,检测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

经检测,936个样品中检出21个样品兽药残留超标,合格样品915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7.8%。

监测合格率较去年同期(98.3%)和上期(98.6%)监督抽查合格率均有所下降。

合格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监测品种和项目的调整,本次监测增加了对鸡蛋中恩诺沙星和硝基呋喃代谢物的残留的监测。

21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鸡蛋8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38.1%;猪尿、猪肉和禽肉各有4批次样品不合格;猪肝1批次不合格。

从本次各环节监
测结果看,合格率最高的是屠宰场,其次是养殖场和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合格最低。

(三)各市监测结果比较看,蔬菜抽检合格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宁波、湖州、金华、嘉兴100%,温州98.3%,杭州、绍兴、台州、舟山96.7%,丽水96.6%,衢州95.0%。

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由高到低依次为:绍兴100%,杭州、宁波、金华、舟山98.8%,嘉兴97.7%,温州、湖州97.6%,衢州、台州96.5%,丽水94.1%。

从各市监测合格率比较看,绍兴这两期合格率均在100%,宁波、舟山和杭州近三期的合格率基本维持在在98%以上,嘉兴合格率起伏较大,而丽水本期合格率下降较大。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分析
1.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种类主要集中于菜豆、叶菜、萝卜等品种中。

主要原因是一些农户缺乏病虫害防治知识,不了解农药残留特性和规律,用药较混乱;农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配套措施等技术普及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户过分依赖于化学农药防治。

2.禁用农药残留问题仍较突出。

本次检出包括高毒禁用农药甲胺磷和非禁用农药毒死蜱在内的有机磷类农药54次,超标15次;百菌清、拟除虫菊酯类检出126次,超标3次。

衢州、丽水、舟山、杭州市有禁用农药甲胺磷检出。

3.鲜禽蛋兽药残留问题比较突出。

本期抽检165批鲜禽蛋样品中,有3批检出恩诺沙星,6批硝基呋喃代谢物残留超标;165批禽肉样品中有5批检出恩诺沙星,3批超标,1批磺胺类总量超标。

本期监测禽蛋的两个参数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属农业部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恩诺沙星是常用兽药,然而禁止用于产蛋鸡。

本次抽检有3批次样品检出恩诺沙星,虽然残留量
都不高,但也说明蛋鸡养殖过程中不规范用药的问题仍比较严重。

从抽检结果看,养殖户饲养水平和药物使用地域性明显,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用药习惯,一些养殖户饲养水平不高,用药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各级管理部门在加强“瘦肉精”监管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其它违禁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管。

4.限量使用的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没有根本改观,违法使用“瘦肉精”情况尚未彻底杜绝。

本次监测有3批猪肉和2批禽肉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最高残留量达限量标准的6.6倍,另有2批禽肉恩诺沙星残留超标。

主要原因,是部分养殖户饲养管理水平落后,用药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超量用药、不执行停药期规定导致药物残留超标。

本期抽检“瘦肉精”(含莱克多巴胺)检出率为 1.0%,各地打击“瘦肉精”违法使用取得明显成效,但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依然存在。

三、有关要求
1.及时处置不合格产品,加强农业投入品整治。

各地应根据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区分情况予以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

对检出禁用农药、兽药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查清禁用药物来源,坚决打击违法制售、使用违禁药物行为。

针对违法使用莱克多巴胺有所抬头的情况,要在加大对“瘦肉精”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对莱克多巴胺等禁用药物的监管。

2.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

要加大安全用药知识培训和宣传,指导种植(养殖)单位、农户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提高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牧业生产企业等生产主体建立生产记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源头质量控制措施。

继续加大对违法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瘦肉精”等禁用兽药和化学物质的查处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切实落实宰前自检,提高
抽检频次,强化生猪从养殖到流通过程监管。

各县(市、区)对本次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包括建议要求等,请于6月10日前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汇总后于6月15日前报省农业厅。

附件:1.蔬菜抽检结果汇总表
2.畜禽产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3.不同农药检出及超标次数
4.蔬菜抽检不合格样品名单
5.畜禽产品抽检不合格样品名单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蔬菜抽检结果汇总表
附件2:
畜禽产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附件3:
不同农药检出及超标次数
附件4:
蔬菜抽检不合格样品名单
附件5:
畜禽产品抽检不合格样品名单
备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硝基呋喃代谢物和鸡蛋中恩诺沙星应不得检出,磺胺类药物总量限量标准为≤0.10mg/kg,禽肉中恩诺沙星限量标准为≤0.1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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