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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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森林草原消防
专业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5.10
•【字号】承市政办字〔2021〕38号
•【施行日期】2021.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
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承德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承德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依据《河北省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按照“市支队、县大队"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体系,切实提升全市森林草原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为目标,按照队伍精干、素质过硬、装备到位、保障有力的要求,推进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训练、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

二、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组织体系,完善队伍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管理人员编制,明确扑火队员规模标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强化基础保障,细化责任分工,高效、有序推进专业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的主力军,兼顾洪涝、地质灾害、事故灾难救援的全灾种应急救援队伍。

三、组织架构
按照“市支队-县大队"架构组建市县两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扑火队员实行合同制用工模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一)市级队伍。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装备体系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依托现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管理的森林消防大队组建承德市森林草原消防支队,队伍规模不少于100人。

(二)县级队伍。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装备体系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区划,Ⅰ级火险县不少于100名、Ⅲ级火险县不少于30名的建队标准,在全市13个森林草原火险县(市、区)组建13支森林草原消防大队。

其中:围场、丰宁、隆化、宽城、兴隆、滦平、承德县、平泉市、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Ⅰ级火险县队伍规模不少于100人,高新区Ⅲ级火险县和御道口牧场管理区队伍规模不少于
30人。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地,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管理。

四、队伍职责
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是以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为主要任务,兼顾洪涝、地质灾害、事故灾难救援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

主要任务:1.根据指令处置森林草原火灾;2.在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携装巡护、火源管控、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排查整治火险隐患、热点核查、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3.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根据需要靠前驻防,加大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关键部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力量;4.根据指令执行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事故灾难救援等其他应急救援任务;5.协助本地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应急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6.执行地方政府和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市级森林草原消防支队。

主要负责市区范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防火宣传、巡逻检查和本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管理和训练等工作,指导县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助调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执行跨区域增援、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二)县级森林草原消防大队。

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防火宣传、巡逻检查和本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管理和训练等工作,指导乡镇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助调动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执行跨区域增援、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五、领导体制
(一)建设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是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的建设主体,要加大对专业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将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各级林
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同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加强对专业队伍建设的指导,加快队伍组建步伐。

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应在2021年10月1日前全部建设完成。

(二)指挥调度。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实行统一指挥,以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调度为主,执行本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执行跨区域应急救援任务时,接受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作为机动作战力量协调联动作战。

各级专业队伍要按照指令,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和其他救援现场,并接受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六、招录方式和标准
(一)招录方式。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中编制内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选调和招录方式确定。

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的扑火队员,由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招用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用,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招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录用条件。

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的一线扑火队员,原则上招用年龄在18-35周岁、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人员。

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其他应急救援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在岗队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市、县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在招用扑火队员时,原则上优先从现有扑救队伍人员中择优录取。

具体招用标准由各地负责制定,报上一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七、管理机制
(一)执勤驻防。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培训和训练,全年集中食宿备勤,实行轮休制,队员在岗率不低于80%,确保队伍24小时执
勤待命。

防火关键期、高火险天气、重要活动等特殊时段,需全员在岗、携装备勤、靠前驻防。

(二)训练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要建立完善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其他应急救援的教育训练制度,制定教育训练大纲,开展日常专业知识培训和扑救技能训练。

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定期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演练和其他应急救援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开展联防联训联演,同时要结合实际与国家、省森林草原消防救援队伍建立联动机制。

(三)安全扑救。

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要建立健全扑火安全制度,配齐配全个人安全防护装备,将扑火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训练,经常性组织安全避险、火场自救等技能训练,定期开展安全避险专项实战演练。

(四)考核奖惩。

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定期对专业队员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学习训练、执行任务等进行考核评定,评定结果作为队员奖惩、续聘的重要依据。

八、保障机制
(一)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主要包括队员工资福利、业务经费、运行公用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1.队员工资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及人身意外险)等,要制定与森林草原消防职业高危性相匹配、有吸引力的工资待遇标准,确保扑火队员工资待遇与其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市县专业队伍扑火队员待遇应不低于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标准由当地结合实际制定。

各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应当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补助费用,提高队员收入水平,保持队伍持续稳定。

2.业务经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通信保障、教育训练、实战演练、扑火救援等。

3.运行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后勤服务、水电暖、维修维护费用等。

4.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主要包括:
队伍营房建设、训练场地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工具、防灭火物资装备购置等费用。

(二)物资保障。

各地要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扑火和救援装备建设,配齐配足专业队伍的交通和通信工具、扑火机具、防护装备以及其他应急救援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物资装备,满足扑救火灾和处置其他救援任务需要。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物资装备配备和物资库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执行,坚持与时俱进、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优先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适当提高队伍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标准。

(三)设施保障。

各地要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建设完善队伍营区营房、办公场所、训练场地及设施、物资储备库、车库等基础设施,满足队伍备勤、训练需要。

(四)制度保障。

各地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保障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建立完善一线扑火队员岗位等级管理、职务和工资晋升、招录和退出等相关制度,制定并落实队员意外伤害保险和伤残抚恤保障标准,保持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持续稳定发展。

(五)其他保障。

各地要建立完善一线扑火队员退出制度, 对符合退出条件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员,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离队转岗、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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