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办公室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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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办公室财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提高办公设施的利用率,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设施的最大作用,特制定办公室财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办公室内所需的各种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学校统一配置,集体使用。

办公室内各种物品均为学校财产,每位教职工都应爱护公共财产。

三、各办公室主管人员是本办公室财产的直接负责人。

学期初,要对照学校总务处建立下发的《财产台账》,对本办公室财产进行清查、核对,并按所列财产验收签字;学期末,总务处对各办公室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检查、验收和登记。

四、各办公室内配备的电脑、空调、饮水机、办公桌椅等固定财产和各类用具,归所在办公室使用,各办公室之间不得随意调动,私自挪用。

五、学校统一配置好办公桌抽屉锁,办公桌椅统一编号由教师负责管理,变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将钥匙移交好,未移交的,负责更换锁的一切费用。

(同时总务处对抽屉钥匙备份存档)
六、私人钱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对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带回,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七、教师教育教学所用各种物品、各种教学仪器等坚持谁借谁还,谁签字谁负责,杜绝只借不还。

八、使用电教设备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及时关窗、锁门,每个成员都有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意外事故的责任和义务。

九、办公室财产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

总务处按以下原则处理:
1.日常性损坏,由总务处进行修理或调换;
2.人为造成公共财产(物)损坏,原则上谁损坏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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