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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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潮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2.14
•【字号】潮府办[2008]11号
•【施行日期】2008.0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职权公
开透明运行的工作意见
(潮府办〔2008〕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为增强全社会对行政权力监督的有效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建立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5]9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7〕76号)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全市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对于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增强行政行
为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解放思想,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按照系统工程思路,运用信息技术方法,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潮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要遵循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运行,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力的实现。
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法治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相衔接,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并逐步建立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与全程监督的紧密结合,使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得到落实,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公开明示制度建设
(一)分解执法职权,明晰执法责任。
要按照国办发〔2005〕37号和粤府办[2007]76号文件的要求,将已经审核公告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岗位,明确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科(股)室。
分解执法责任,量化考核指标,使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都明确自己岗位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与义务、执法标准与考核指标。
分解单位内部不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时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促进相互间的协调配合。
(二)依法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
各部门应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采用流程图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制定并公布覆盖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图表应载明:1、行
政执法职权的依据;2、承办岗位,即行使行政职权各个环节的科(室);3、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4、办理时限;5、工作质量标准,即有关的执法规定、办理质量及服务态度要求;6、监督制约环节,即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7、相对人的权利,即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8、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9、执法责任追究,即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责任追究规定。
流程图发生变更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公布。
分解落实执法职责的具体方案及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由送审部门讨论通过,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电子文本一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所属部门要将梳理好的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将确认后的结果送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当地人民政府公告、备案。
(三)扩大公示范围,丰富公示载体,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
一是继续采用现有的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是在公共服务场所,要运用电子屏幕等设施,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三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进行公开。
四是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采取多种载体进行公示,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设置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专栏,公开行政执法职权目录、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公开承诺制度、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
五是要积极发挥市政府“行风热线”和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的互动作用,认真受理、处理、反馈群众的意见。
六是各单位要建立权力运行情况登记备案制度。
七是要尽快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实行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同步监督。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推行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关系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
各县、区、市直
属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市法制、人事、编制、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和不断深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配备得力人员,落实工作任务;要建立定期梳理执法依据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根据新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及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适时提出排岗定责、增删完善执法职权的意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审核后,通过政府发文、汇编文本、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等形式予以公示,形成定期梳理执法依据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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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的关键。
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尽快建立包括投诉、受理、督办、回复、反馈在内的权力动态运行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效能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监察、法制、人事、编制、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监督链条。
监察部门应按照《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市政府将于上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要依照本意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落实本意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监察局反映。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