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卫生监督所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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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卫生监督所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考核
第一篇:永昌县卫生监督所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考核积极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扎实推进医疗机构改革
为贯彻落实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永昌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9—2011)、《永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今年,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县卫生局委托,讨论制定了《永昌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永昌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并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了5次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乡镇卫生院督查考核重点内容是行政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服务、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省卫生厅重点工作、我县本年度重点工作、群众评价与监督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督查考核内容是内部管理以及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老年人健康工程、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残疾人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通过多次监督考核,充分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具体表
现在基本药物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按照规定配备了基本药物,药品采购有计划,进购招标企业的药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建立健全了村卫生室资产、药品及收支明细台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工作开展扎实,各项管理率、接种率达到了规定要求;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和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正在按照计划全面开展;大部分卫生院中医中药使用率有所提高;22项制度等省卫生厅重点工作普遍得到了落实;县卫生局安排的重点工作
有序开展。

为贯彻落实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永昌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9—2011)、《永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今年,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县卫生局委托,讨论制定了《永昌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永昌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并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了5次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乡镇卫生院督查考核重点内容是行政管理、基本医疗服
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服务、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省卫生厅重点工作、我县本年度重点工作、群众评价与监督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督查考核内容是内部管理以及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老年人健康工程、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残疾人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通过多次监督考核,充分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具体表现在基本药物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按照规定配备了基本药物,药品采购有计划,进购招标企业的药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建立健全了村卫生室资产、药品及收支明细台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工作开展扎实,各项管理率、接种率达到了规定要求;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和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正在按照计划全面开展;大部分卫生院中医中药使用率有所提高;22项制度等省卫生厅重点工作普遍得到了落实;县卫生局安排的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钱生钧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第二篇: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广告计划
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净化医疗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促进医疗机构诚信执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二部委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广字〔2011〕46号)和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工商广字〔2011〕1号)及甘卫医函{2012}95号精神要求,我所决定在全县开展医疗广告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加大打击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广告的整治力度。

以规范和整顿医疗广告市场为主线,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确保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以严重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二)加大对县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发布医疗广告的检查力度,整治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时间及方法
专项集中整治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 3月30日。

联合工商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集中整治的重点是被上级通报和群众举报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以及媒体。

三、专项整顿重点内容
(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二)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广告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媒体;
(三)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的内容,擅自增加、篡改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医疗机构和媒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合作,落实责任。

要在此次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医疗广告管理职责分工,与宣传部门、工商局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完善医疗广告监管长效机制。

1.建立和落实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医疗广告行为责任追究制,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在医疗广告发布活动中加强自律,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媒体公信力。

对新闻媒体不履行医疗广告发布审查职责,致使严重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违法率居高不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协调、推动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要进一步强化医疗广告日常监管,加强媒体广告发布审查的行政指导,指导媒体单位建立健全医疗广告审查等管理制度,把医疗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职责落实到位。

加强医疗广告监测,完善监测机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3.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警告仍拒不改正的,或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要加强与工商行政部门的协调,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要大力宣传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活动,及时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和媒体。

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肃执法,惩教结合。

要按照省卫生厅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全力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明确医疗广告发布相关规定,做到知法、
懂法,达到自觉守法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
觉性。

(四)落实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扎实落实医疗广告监测、违法医疗广告公告、案件查办落实情况报告、广告审查员、暂停广告发布等广告管理制度,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中要结合当地实际,大胆探索,不断丰富长效机制的内涵。

(五)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要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把预警教育、约见谈话、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手段融入监管之中,促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完善制度,加强自律。

要以经济处罚、信用约束、暂停产品销售、暂停广告业务、责令停业整改、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处罚力度。

第三篇:市卫生监督所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监督力度
市卫生监督所加大对违规医疗广告的监督力度
今年以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减少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对群众造成的误导和欺诈危害,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医疗机构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监管力度,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始终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保持高态势,瞄准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机构。

在此,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轻信广告,如患病应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上当受骗。

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个别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加之法律意识淡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各类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对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造成了误导,社会影响极坏。

市卫生监督所近期进一步加大了违规医疗广告的监督监测力度,并于近日对我市多家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并与当事人签订了不再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保证书,另外还对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情况严重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市卫生监督所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行为与医疗机构的换证、校验等工作挂钩,对屡次发布
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并拒不改正的机构,市卫生监督所将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吊销其相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该负责人表示,市卫生监督所将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权益为已任,密切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络与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共同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依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及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满意的就医环境。

第四篇: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意见书
东关地村卫生所
围场县四合永镇掌字村
姜冠军
7526364
1、医疗机构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诊疗活动。

2、严格按照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类别进行诊疗活动。

3、对无能力、无条件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

4、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不符的医学证明。

5、不得超范围从业和使用基本目录以外的药品。

6、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成立疫情报告领导小组,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

7、发现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及时上报。

大力宣传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发现相关病例及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并督促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执行传染病日报、零报制度及预检分诊制度并对相关传染病主动搜索。

8、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

对购进的消毒剂与消毒器械应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部颁发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及时进行登记相关项目存档备查。

9、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销毁并留有记录。

设立医疗废物暂时存放设施,并有明显标示。

暂存设施应远离医疗、食品加工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专人管理。

医疗废物存放不得超过2天。

10、执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各项制度,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有公式,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品专架存放,并有明显表示。

对过期失效药品必须下架单独集中存放,定期销毁,不得继续销售。

所售药品必须进行价格公示,制作价格标签,做到公开透明。

村卫生室必须从乡镇卫生院调拨药品,不允许私自采购。

11、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诊疗活动。

第五篇:永昌县卫生监督所2012工作计划
永卫监发[2012]4号签发人:孙永林
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关于上报《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
计划》的报告
县卫生局:
现将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报告报来,请审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卫生监督
工作计划
报告
抄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本所各监督室。

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2年3月27日印共印5份
2 永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卫生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公正执法、高效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各项卫生监督职责,努力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卫生监督服务水平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与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市场与中医服务监管、放射与职业卫生、消毒与涉
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单位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食品综合协调,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
3 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对全县企业职工职业健康状况的调查登记,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督促建立和完善健康监护档案的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绩效考核工作方面:按照县卫生局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重点,我所承担对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

实行月督导、月通报、年考核、年奖励。

督促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制定并落实绩效考核方案,精心部署,扎实工作。

(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方面:一是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加强与工商、质检、药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二是组织协调各监管职能部门对我县乳粉、乳制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豆类的生产加工、畜禽肉类的屠宰加工、检疫情况以及食品的流通环节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

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要及时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三是为加强高考期间住宿和食品的安全,确保高考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全县住宿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
4 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了高考期间住宿和食品安全。

四是组织卫生监督力量完成了对全县“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住宿、食品
等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三)、饮用水卫生、消毒及涉水产品监督工作
1、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集中式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2、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每年2次,覆盖率达100%,并做好卫生许可证换发证前的审核工作。

重点检查县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和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

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罚。

3、开展水质检测.委托县疾控中心对县政供水单位—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4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

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不少于两次。

我所则利用生活饮用水快速检测设备,对各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检测,主要指标有余氯、浊度、pH、色度、肉眼可见物。

4、对县城和河西堡餐饮具消毒公司和涉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和采样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对涉水产品的索
5 票索证进行检查。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填写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及时上报被监督单位信息,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量化率要达到90%以上,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信誉度等级牌及禁止吸烟标识牌。

2、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并及时上报经常性监督信息,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五)、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建立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卡和档案。

2、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和水质处理器索证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幼儿园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
6 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六)、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面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的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检查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肃查处无证执业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违法行为。

2、深入开展农村医疗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3、采取联合多部门大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及时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4、充分利用乡镇卫生监督员,畅通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

(七)、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1、逐步建立健全完善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分户档案。

2、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2次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违法行为。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7 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菌(毒)种管理等。

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4、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

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5、继续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八)、医疗机构监督工作
1、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档案。

2、进一步强化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和量化管理,有效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临床用血情况、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才建设及医德医风建设、院务公开、医疗广告及医疗美容、公共卫生及健康教育等有关内容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

3、对县妇幼保健站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实施妇女健康行动和妇幼卫生项目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
8 查。

4、对辖区内其它医疗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覆盖率100%。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情况。

依法查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扩大诊疗范围、私自转让或变相出借、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非法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5、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九)职业病及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1、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增强人们对职业病的防治意识,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不少一次。

2、根据《甘肃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继续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

摸排调查全县的中小型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了健康监护档案的规范管理。

3、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防护情况、设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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