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桥矿_一通三防_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桥煤矿文件
———————————————
—————
关于印发《顾桥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处、科、室、所、队、厂、区、中心、南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强化我矿“一通三防”现场管理,规范“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落实“一通三防”瓦斯治理责任制,防止“一通三防”事故,特制定《顾桥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现予印发,希各有关单位自下文之日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元月六日
目录
第一章“一通三防”瓦斯治理责任制 (3)
第二章瓦斯管理 (20)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 (27)
第四章防治自然发火管理 (31)
第五章爆破管理 (35)
第六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 (42)
第七章瓦斯抽采与钻孔施工管理 (52)
第八章安全监测管理 (60)
第九章“一通三防”奖罚办法 (67)
顾桥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各级领导“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矿长
1.是“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终端责任人,对矿井“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安排、布置“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组织机构,解决“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所需的人、财、物。
4.负责督促检查分管副职“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责任的落实,定期组织检查“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落实有关奖罚。
5.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及防突专题会,为解决“一通三防”及防突问题提供快捷通道。
专题研究“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提出问题,采取措施,确保“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的
顺利开展。
6.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对无计划瓦斯超限组织追查处理。
(二)总工程师
1.在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是“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技术终端责任人。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3.负责“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资金的安排使用。
4.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从技术源头把好设计、生产布局关,为“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创造条件。
5.负责组织审批“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事故处理和原因分析。
6.每天审签重点瓦斯日报,对出现的通风、瓦斯、自然发火及煤尘问题,要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措施处理,并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7.负责“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科研项目的开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8.负责组织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重点推进瓦斯综合治理技术措施。
9.追查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组织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三)安监处处长
1.对“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指令、决定、规定。
3.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及防突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
5.充分发挥安监员和群监网员的作用,提出“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6.负责对“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方面的文件、规定、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生产副矿长
1.是落实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方案、措施的责任人。
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检查督促采煤队管理和维护好责任范围内的通风、抽采、灌浆、注氮、监控等系统设施;负责采煤工作面工程规格质量管理和上下风巷维修,为加强现场“一通三防”管理创造条件。
3.负责检查督促分管范围内各单位按规定要求设置、使用和维护好防尘洒水系统、隔爆设施。
4.负责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设施与工作面同步安装、同步投入使用,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增设“一通三防”设施;负责采煤工作面收作后的设备拆除工作,为及时封闭创造条件。
5.负责督促检查备用工作面的安装和维护好“一通三防”管
路设施。
(五)掘进副矿长
1.是落实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方案、措施的责任人。
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检查督促掘进、修护单位管理和维护好责任范围内的通风、抽采、灌浆、监控等系统设施,并抓好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维修,为“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创造条件。
3.负责检查督促分管范围内各单位按规定要求设置、使用和维护好防尘洒水系统、隔爆设施。
4.负责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设施的同步安使用,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增设“一通三防”设施。
5.负责抓好掘进巷道贯通、石门揭煤及责任范围内的瓦斯管理和防突管理等工作。
负责抓好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供电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打钻工作。
7.负责“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井巷工程、矿井巷修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按期竣工。
(六)经营副矿长
1.负责“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所需的人力、设备、材料、资金的保障和落实。
2.支持和鼓励“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保证资金到位。
3.检查矿“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的物资、经费落实使
用情况,不得挪作他用。
4.负责检查督促分管单位管理和维护好火药库内的防尘、防火设施,并抓好火药库管理。
(七)通风副总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抓好矿井“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设计、生产布局、措施审查、事故隐患处理等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审查“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负责检查、落实。
5.分管主持通风队工作,及时掌握矿井通风、瓦斯、自然发火及煤尘方面存在问题,采取有关针对性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6.负责组织“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落实整改。
参与“一通三防”事故追查。
7.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地测副总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组织矿井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的编制。
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设计、生产布局、措施审查、事故隐患处理等工作。
3.参与编制和审查矿井“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规划、计划、措施。
4.负责井巷揭煤、突出煤层顶底巷道施工中煤层层位控制和巷道贯通控制管理,及时提出地质预报。
5. 分管主持地测科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瓦斯地质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关针对性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6.负责督促检查地测科做好日常地质预报工作,对工作面过构造、老空区等及时提出预报,为工作面“一通三防”管理提供参考。
7.积极配合“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采煤副总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技术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设计、生产布局、措施审查、事故隐患处理等工作。
3.参与编制和审查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编制、审查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对规程措施中的通风、防火、防尘、防突及瓦斯管理、放炮等内
容严格把关。
5.及时掌握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并督促检查措施的现场落实。
6.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组织落实整改。
7.积极配合“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掘进副总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技术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设计、生产布局、措施审查、事故隐患处理等工作。
3.参与编制和审查“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井巷工程等方面的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井巷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对规程措施中的通风、防火、防尘、防突及瓦斯管理、放炮等内容严格把关。
5.及时掌握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并督促检查措施的现场落实。
6.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组织落实整改。
7.积极配合“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机电副总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技术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设计、生产布局、措施审查、事故隐患处理等工作。
3.参与编制和审查机电方面“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机电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中的通风、防火、防尘、瓦斯管理、放炮等内容严格把关。
做好“一通三防”装备管理,把好井下机电设备安装、防爆性能检查和安全供电的技术关。
5.及时掌握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并督促检查措施的现场落实。
6.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组织落实整改。
参与因设备、供电原因导致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
7.负责矿井主扇安全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
8.积极配合“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安监主任工程师
1.在安监处长领导下,负责对矿井“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各项技术、工程方面的技术管理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
发的“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指令、决定、规定,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与“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
4.参与矿井所有的采掘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单项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严把“一通三防”关,并负责监督实施。
5.参与“一通三防”及防突督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6.支持“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三)矿总值班
1.及时处理当班“一通三防”事故、隐患。
2.召集有关单位组织追查当天的“一通三防”事故。
二、各单位“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一通三防”部门
“一通三防”部门是“一通三防”业务具体承办、实施和管理部门。
在矿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指令、决定、规定。
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一通三防”事故,积极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1.通风队是矿“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主要管理部门。
负责“一通三防”及防突设计、“一通三防”措施会审;矿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防火、防尘、放炮、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矿井瓦斯抽采、打钻、注氮防灭火、束管监测管理以及瓦斯实验室化验分析工作。
负责分管范围内隔爆设施安设维护,并负责全矿井粉尘测定工作。
掌握瓦斯综合治理和防突工作动态,协助总工程师及通风副总工程师平衡、管理“一通三防”工作与地测科配合,负责矿井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的编制、修改,开展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一通三防”安全隐患;开展“一通三防”专业的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应用“一通三防”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时掌握现场“一通三防”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解决。
2.信息中心负责矿井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与管理,各类监测装置设置符合规定,按规定的周期调校,保证灵敏、准确、运行正常,确保断电功能。
负责每天检查井上下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及时对各测点的瓦斯监测资料分析整理,瓦斯异常、超限情况要及时汇报,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二)地测科
1.负责提供“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所需的基础图纸、资料,与通风部门共同负责编制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做好矿井瓦斯地质工作,配合通风部门搞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
2.巷道贯通、过构造、老塘、老巷时要做到图纸资料准确、齐全、预报及时。
3.巷道贯通前按规定要求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
做好石门揭
煤及高瓦斯、突出煤层掘进地质预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勘探处钻机队
1.负责穿层抽采钻孔、采煤工作面顺槽及沿空留巷抽采钻孔、石门(井筒)揭煤钻孔的施工、封孔工作。
2.积极配合矿做好打钻科研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四)安监处
1.负责监督检查矿“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并组织“一通三防”及防突督查。
2.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掌握“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进展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参与矿井“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
4.参与“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事故抢救;参与“一通三防”事故追查。
5.负责规定范围内的钻孔验收工作。
(五)调度所
1.在日常生产调度中要突出“一通三防”工作重点,对现场反映的“一通三防”方面问题要及时发出指令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负责及时调度“一通三防”事故处理所需要的人、财、物。
3.在发生“一通三防”灾害时,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指挥事故处理。
4.负责井下通讯线路通畅,确保通讯设备防爆性能良好。
与
监测队配合,做好监控信息上传工作。
5.参与“一通三防”事故追查。
(六)生产技术科
1.在审查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时,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规定要求,严格把好防瓦斯、防尘、防火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关。
2.安排采掘工程时,做到系统完善、断面合理,并负责落实巷道贯通、防突、防火、防尘等要求。
3.在安排采场接替、采区及工作面设计中,巷道布置要满足“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的需要,为“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工作创造条件。
4.负责提供“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所需的基础图纸、资料。
5.及时组织巷道失修状况调查,合理安排巷修工程,保证矿井通风需要。
6.参与巷道高冒事故追查。
(七)安培中心
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全体职工的“一通三防”及防突知识培训。
(八)机电办
1.在供电设计上保证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安全供电。
对施工单位停送电申请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无计划停电。
2.检查督促掘进单位管好用好“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为安全监控装置的使用创造条件。
3.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使各单位
机电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消灭接线“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禁止带电检修或搬运设备。
4.负责“一通三防”装备管理,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入井设备,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形成报表。
5.负责井下主要机电设备、机电硐室防火性能的监督检查。
6.负责因设备、供电原因导致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
(九)综采队
1.负责保护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范围内的通风、抽采、防火、监控设施。
不得随意打开或损坏风门,风门不得被车皮堵塞,造成风流短路,风门前后5m及两风门之间不得存放矿车、堆放材料和杂物。
2.工作面上、下出口要及时支护,确保断面不小于6m2,回出的棚料要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断面。
3.负责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的充填,配合瓦检员挂好上、下隅角的风帐,配合做好老塘插管、埋管抽采工作。
负责两巷管路的随采随撤。
4.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加强对煤机、移架、转载喷雾及工作面进回风巷内净化喷雾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负责按要求设置、使用和维护工作面隔爆设施。
5.负责按规定挪移、放置工作面及上隅角监测监控设施。
负责所辖工作面区域内的分站、传感器、断电器及监控电缆的使用与管理。
6.积极配合通风部门和安监处对工作面进行“一通三防”检
查,对查出的隐患积极处理,搞好本工作面的“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7.配合钻机施工单位做好钻机的打运挪移和打钻前的现场准备工作,为钻机施工提供条件。
8.积极做好工作面煤层注水,努力从源头消除煤尘危害。
(十)掘进队
1.负责保护本队生产系统范围内的通风、抽采、防火、监控设施。
不得随意打开或损坏风门,风门不得被车皮堵塞,造成风流短路,风门前后5米及两风门之间不得存放矿车、堆放材料和杂物。
2.负责“三专两闭锁”装置安设,确保风电、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
局部通风机要设专人管理,并挂牌留名,严禁随意停开。
严禁在风筒上划口子或解开风筒接头,造成迎头风量不足或无风。
负责本队掘进施工所需风筒的打运。
3.负责本队工作面防突预测钻孔和措施效果检验钻孔的施工。
循环进尺预计到位时,必须提前一个小班下联系单,联系通风队做好防突预测准备。
负责保护好压风自救系统。
4.负责做好矿安排的钻机施工或配合钻机施工单位做好钻机的打运挪移及打钻前的现场准备工作,为钻机施工提供条件。
做好钻机施工所需的供风、供水及出货工作,及时完善钻机施工前和施工中的顶板支护管理。
负责按要求完善钻场的规格质量。
5.负责迎头瓦斯传感器、瓦斯便携仪的悬挂和移挪,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分站、传感器、断电器及监控电缆的使用与管理。
瓦斯传感器、瓦斯便携仪的悬挂位置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和有关文件
规定。
6.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加强对工作面综掘、放炮、转载、净化喷雾的使用和管理。
负责按要求设置、使用和维护工作面隔爆设施。
7.积极配合通风部门和安监处对工作面进行“一通三防”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积极处理,搞好本工作面的“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8.负责本队掘进巷道内抽采管路安装和维护。
9.负责本队工作面放炮安全管理。
(十一)巷修队
1.负责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修护工作,保证支护完好,断面符合通风要求,无矸石杂物堆积,风流畅通,风速不超限、巷道失修率符合规定。
2.矿井通风巷道发生突发性垮落,要及时组织力量抢修。
3.负责工作面收作期间防火注浆,收作封闭期间的局部通风机安设与管理、设备供电保障,收作面封闭后封闭墙的喷注浆工作。
负责临时性的高冒点及封闭墙的封堵加固处理。
4.负责风门墙附近巷道的喷注浆加固处理。
5.负责为专业化打钻队伍提供前期的巷道与打运条件。
6.负责施工区域范围内的防尘工作。
(十二)供电队
1.负责矿井安全供电,确保供电安全可靠,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2.负责排放瓦斯停、送电工作的现场指挥,执行排放瓦斯的
停、送电工作。
3.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火、防尘工作,保证设施完好。
4.负
责保护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
(十三)保运队
1. 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备用风机能在10min内开动。
2.负责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装置,并保持装置处于良好状态,10min内能够完成反风操作。
3.负责矿属单位自救器的发放、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火、防尘工作,保证设施完好。
5.负责保护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
(十四)运输队
1.负责大巷机车运输管理,教育电机车司机爱护大巷、车场通风、抽采、灌浆、防尘、监控等“一通三防”设施。
2.机车运行不得撞坏风门,风门不得被车皮堵塞,造成风流短路,风门前后5米及两风门之间不得存放矿车、堆放材料和杂物。
3.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管理,严禁电气失爆失保。
4.负责及时运送“一通三防”暨瓦斯综合治理材料、设备。
5.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火、防尘工作,保证设施完好。
6.负
责保护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
(十五)机厂
负责有关“一通三防”设备、零件的修配及加工。
(十六)企管科
1.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时,把“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安技措工程和工作纳入计划管理,并督促计划的落实和按期完成。
2.负责落实“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技改工程按计划施工,检查督促施工质量和进度,组织验收。
3.保证“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设备、装备和相关仪器按要求配齐、配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十七)物资管理科
1.负责按质按量及时供应“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所需的设备材料。
2.在发生“一通三防”灾害时,保证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
3.负责火工品的供应和保证火工品质量。
4.按有关规定,严格火工品收、领、发、运、导通、检选管理,管好爆破材料库。
5.认真核定“一通三防”材料费用,保障安全生产需要资金。
6.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火、防尘工作,保证设施完好。
(十八)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群众工作部
1.负责按编制规定,设置“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管理机构。
2.负责按需要配齐“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3.根据上级规定和编制要求,配齐“一通三防”暨瓦斯治理作业人员。
4.按照集团公司关于提高三大员待遇的规定,结合本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