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意见:关于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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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
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高端制造、食品、冶金、石化等重点支柱产业调整升级,着力培育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通讯导航、航天航空、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到“十三五”末,使开发区成为引领全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先导区;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优化升级基地和新兴产业的聚集区;环境友好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区域的试验区。
二、强化规划引领。
坚持以产业规划引领开发区发展。
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要立足当前实际,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乡)总体规划以及其他重大战略规划相衔接,遵循产城一体发展方向,充分考虑要素保障,科学确定园区主导产业。
以规划引领大企业、大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提升开发区内产业关联度。
各地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要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的项目。
经过审批的规划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规划执行力,维护规划严肃性。
三、推进特色发展。
支持开发区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功能特色,走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关产业专项规划为指导,建设武汉及周边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和总部经济区;做强“襄十随”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为主的机械工业走廊;做精“宜荆荆”及沿江化工、新材料产业带;做优X
东地区冶金及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群;做大江汉平原农产品加工和盐化工产业群;打造襄阳、江汉和X东等纺织工业组团;推进X西特色生态农业、优势资源开发型工业发展,实现开发区的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
四、坚持绿色发展。
严格新入区项目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开展开发区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加快建设区内污水收集管网、中水回用管网,实现全部污水集中处置,全部中水循环利用。
鼓励开发区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煤炭直接消费总量。
推进开发区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加快关停燃煤小锅炉、燃煤小机组;在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
推进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
支持开发区内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和循环产业园创建。
鼓励依托区内用能大户,建设综合能源供应系统,实现能源梯级利用。
五、重视产业链发展。
依据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现有产业链,增强带动力。
通过沿产业链向上、向下和横向引进一批企业,不断提高主导产业产品本地配套率。
合理布局区内项目,形成龙头企业带动、集聚一大批相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态势。
选择一批产业链长、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产品的中小企业,制定扶持成长计划,在资金、土地、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支持,培育新的产业和经济增长点。
六、加快技术创新。
支持经济开发区创建高新技术园区。
鼓励开发区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产业
和创新型企业发展。
已经外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省,在重新认定时给予绿色通道;已经省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到其他开发区且仍从事其主营业务的,在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
已认定的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开发区要抓紧培育产业技术升级领军企业,加大对有竞争力企业的技术研发支持力度。
鼓励各开发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科技企业创业培育工程,推动科技型创业企业快速发展。
大力推动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支持开发区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
鼓励社会资本创设专业化技术升级诊断公司,为企业提供技术升级服务。
逐步提高入区项目的能耗、环保和技术标准,引导开发区现有落后产能、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七、完善基础设施。
将开发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筹建设。
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逐步加大省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对开发区的支持力度。
地方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区内道路和水、电、气、汽网等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除有关规定外,开发区的土地收益应按规定用于开发区相关建设,有条件的开发区可按产城一体、协调发展的原则,自行收储和整理开发商住用地,增强造血功能。
支持开发区以所在行政区申报交通、能源、社会发展和市政建设等方面的项目和资金,由开发区按照相关规定统筹使用。
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支持开发区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各方分享开发区发展收益。
八、集约土地利用。
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按照2020年用地需求扩区调址。
各地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开发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