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政务中心2010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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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政务中心2010年度先
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01
•【字号】齐政发[2011]31号
•【施行日期】2011.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政务中心2010年度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齐政发〔2011〕31号)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强化中心功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服务大项目建设,以“三服务”内容为工作目标、以“创先争优”为工作着力点,全力打造“阳光政务”服务品牌,全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政务中心全年累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9.3万件,按时办结率100%,即办件比例达到了87%。
为表彰在政务审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市政府决定:
授予克山县政务中心、龙江县政务中心、讷河市政务中心、碾子山区政务中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住建局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人才服务局办事大厅、医疗保险局办事大厅、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先进分厅”荣誉称号;
授予交警支队、人防办、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规划局、质量技术监督
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控支队、消防支队窗口“红旗窗口”荣誉称号;
授予姜义和、张春艳、凃宏斌、陶艳琴、罗万林、李树山、石晓萍、周彬、XXX媛、李清航“十佳首席代表”荣誉称号;
授予王晓影、张文馨、苏梅、周春红、付金立、迟文丽、高楠、刘晓东、张笑波、张春德、关欣、王江、黄晓江、王晓冬、潘天庆、王毅“优质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张玉娟、张雷、孙维忠、马艳霞、齐淑英、郑佳利、董玉昆、马萍、王洋、丁云莲、岳洪军、孙庆良、关志刚、夏立峰、果凯君、宫志霞、张冉、徐士海、张学铭、金烨、李国勇、李志
龙、郭思雨、魏连升、曲洪波、白晶、王晓男、陈学丹、袁树杰、贾颖、孙慧娟“优质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授予李妍、王琪“特别风格奖”荣誉称号。
希望各县(市)区政务中心、分厅、各进驻单位及工作人员要继续发扬成绩,凝神聚力,把审批服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
市政府对以上获得优秀政务中心、优秀分厅和红旗窗口的单位颁发奖牌,并对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十佳首席代表及优质服务标兵各奖励1000元,对获得优质服务先进个人和特别风格奖的个人奖励500元(奖金由受奖单位自筹)。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