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超标电动车认定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超标电动车认定程序
根据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空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即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符合这三个条件的电动车,即可认定为非机动车。

其他的电动车,均属机动车。

骑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

骑超标电动车,需要持有准驾车型为摩托车(E)或轻便摩托车(F)的驾驶证。

其中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电动车,必须持有准驾为E的驾驶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