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孔子的文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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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孔子的文艺观
摘要:首先简介孔子的生平和文论思想,他的文论思想被概括成为“诗教”说;
其次分三个方面来浅显分析孔子的文艺观,
第一,孔子对《诗经》的评价;
第二,孔子的“兴”、“观”、“群”、“怨”说;
第三,“思无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美学追求。
最后,总结孔子的文论思想,对后世文学理论批评的影响特别是现实主义文学理论批评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孔子、兴观群怨、思无邪
姓名:苏晓龙
学号:20080341044
班级:08汉语言文学三班
孔子是春秋末年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及代表人物,也是我国历史上一位十分重要的文艺理论批评家。孔子生活的时代,正是我国奴隶制逐渐瓦解,封建制逐渐成形发展的时期,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从政治、经济到思想文化方面,都充满了新和旧、进步和保守的斗争,在这种形势下,孔子的思想也是十分矛盾的,既保留着不少旧的东西,也难能可贵的在他思想中有着新的内容。
孔子的文论思想主要体现在《论语》一书中,其重点是谈论文艺和伦理道德、政治教化的关系,他的基本观点是强调文艺应该为人的道德修养,为国家的政治教化服务,文学是以仁义礼乐教化百姓的最好手段,他这种文艺思想,被概括成为“诗教”说。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礼记•经解》)这种功利性的诗学观、文艺观,对其后两千多年的中国文论影响至深,可以说一直波及到今天。
本文就是从三个方面来浅显的分析一下孔子的文艺观。
一、孔子对《诗经》的评价
《诗经》是否由孔子删定,难以确定,然而他曾经整理过《诗经》是毫无疑问的。他自己就说:“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孔子在对《诗经》的评论中还明确地提出了他的文学批评标准,这就是《论语·为政》中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孔子认为《诗经》各篇的内容都是合乎他的政治思想、伦理道德和审美标准的,然而,《诗经》的实际内容则是相当复杂的,既有歌功颂德之作,也有暴露批判之作;既有天真朴素的爱情歌唱,也有严肃庄重的祭祀乐词;既有下级官吏牢骚不满的发泄,也有王公贵族享乐生活的写照。
二、孔子的“兴”、“观”、“群”、“怨”说
这是孔子在《论语•阳货》篇里提出来的关于文学作品的社会作用的说法,《阳货》篇记载说: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观”、“群”、“怨”就是孔子的文艺观,主要眼于文艺的社会教育功用,是儒家思想的主要载体,着重体现了文艺对人与社会的影响力,在中国古代文论中孔子的“兴”、“观”、“群“、“怨”是比较典型且有代表性的。
“兴”是作诗的方法,指诗歌具体安排的艺术形象可以激发人的精神之兴愤,可以使人从诗歌鉴赏中获得一种美的享受《毛诗序》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按朱熹的诠释意思是:“兴者,先言他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兴”具有含蓄美,又有发散性思维的特点,能给人联想的空间,所以,“兴”这种作诗的方法一直延续到今天。
“观”的本义是观察,仔细地看,“观”是人们获取外界信息的最主要的途径和方法,
孔子的“可以观”既可以理解为提高人的观察力,认识水平,思维能力,也可理解为观赏、欣赏,是指诗歌真实地反映社会政治和道德风尚状况,因而能让人从中观察出政治的得失和风俗的盛衰。
“群”本义指众多的羊聚集在一起,后来辗转引申又有众多的人或物聚集在一起,是人为诗歌可以有使人互相交流感情,加强团结的作用。荀子曰:“物以类聚,人以群居。”在人类生产力发展的童年阶段,人类生存的本能使人们群居在一起。群居在一起必然形成集体的力量,集体的观念,以后逐渐发展不同形态的社会组织,阶级国家,政党团体等。孔子的“群”就是说要集体的观念,没有集体观念要培养自己的集体观念,集体的力量永远大于个人的力量,个人应该融于集体之中。就是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必须合群,开放型性格更能为人们所接纳,“群”能带来力量,带来智慧。
“怨”是指文学作品有干预现实、批评社会的作用,诗歌可以对现实中的不良政治和社会现象进行讽刺和批判。孔子提倡“仁者”应该“爱人”,但他并不认为怨恨就是绝对不能要的,从《论语》中可以看出,孔子认为合理的“怨”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对违反仁道者的“怨”,孔子明确肯定“君子亦有恶”(《阳货》),即君子对一切违反“仁”的东西都应加以憎恶,这种“恶”就包含了“怨”在内;第二种是对不良政治的“怨”,孔子说过:“择其可劳而劳之,又谁怨?”(《尧曰》)这是说统治者如能做到爱惜民力,使民以时,人民就不会怨恨,反过来说,如果统治者不是“择其可劳而劳之”,则人民的怨恨就是合理的了;第三种情况是君子在“仁道”无由得行,遭到挫折和打击时,也可以“怨”,当他说“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佾》)时,这就是愤怒谴责的“怨”。在这里,孔子极大地强调了人的感情所具有的道德上的纯洁性、崇高性,并且认为只有这一类感情才是诗所应当表现的。
“兴”、“观”、“群”、“怨”这四者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其中“兴”是前提,它包含了孔子对诗的整体作用的概括,将“兴”置于首位,充分注意到了艺术的感发作用,“观”又是在某种思想观念的指导下进行,在“观”的过程中由于人思想上主观能力性,我们以能获得某些方面的超越,实现再创造,孔子教学生学会“观”,把握了学习的关键,培养观察能力,发展学生独到独特的观察能力,从而上升到理性思维的高度是我们现代教育的重要内容。“兴”和“怨”较侧重于个体心理感触抒发的功能,“观”和“群”侧重于通由感染陶冶所要达到的社会效果,这表明,孔子已认识到艺术的社会作用只能通过美感的心理活动来实现。。而且除“兴”、“观”、“群”、“怨”以外,诗还可以事父、事君,并且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在孔子以前,人们已经大致上认识到诗歌的美刺、言志和观风俗、知民情的作用,但讲得比较零碎而不全面。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把前人的意见进行概括,对诗的作用作了较有系统的理论的表述,对后世的诗论很有影响。
三、“思无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美学追求
音乐是标准的尽美尽善之乐,从艺术本身来说,只有中和之情的情感形式才会尽善尽美呢?因为中和之情是温柔敦厚之情,是近仁之情,而艺术情感只有达到中和形式时才显示出人性之美,人有喜怒哀乐之情,当情感表达至中和形式,则是“仁”,中和通仁。来自于人的生命本能深处的奔放的情感、冲动、强烈的激情、怨而怒、哀而伤、狂热的欢乐、绝望无边的苦痛、能摇撼人的心灵的苦难、虐杀、毁灭、悲剧、丑、译、恶、险等情感形式都被这种中和的情感形式统统排除在外,自古以来,使得人的个体的生命力量在长期压抑中不能充分宣泄出来,艺术情感被规范在平宁和谐的情感形式之中。
孔子在《论语》中说《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在《关睢》这首诗中,当君子向淑女求爱不成时,感情悲哀,但不过度,仅仅是“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而已,无害于中和,这就是“哀而不伤”,当君子求得淑女,准备迎娶时,感情欢乐,但也不过度,仅以“琴瑟友之”,“钟鼓乐之”而已,亦无害于中和,这即是“乐而不淫”,总之,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