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路闸生态调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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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路闸生态调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丽水利招[2018]03号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路闸生态调水项目已由丽水市人民政府以【2018】35号专题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丽水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丽水市财政局统筹落实,招标人为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好溪堰水系出口(环城河口)为市控水质监测点,枯水期好溪径流经常性断水,导致环城河口水质不稳定。

为有效改善环城河口水质,确保今年达到IV类标准的治水目标,从南明湖前路闸进行生态调水。

前路闸位于大洋河汇入大溪的汇合口处,桃花潭为“丽水市大洋河整治工程前路阐闸前引河段工程”修建的闸前人工湖,桃花潭底标高为43.35m,桃花潭护岸也采用荣勋砌块挡墙结构,池边采用 1:4~1:6的自然缓坡,天然石装饰,并设计一观景平台。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桃花潭旁新建泵站,将大溪水提水至江滨暗河进口处,通过江滨暗河向厦河湖补水。

提水工程设计流量为1.0m3/s。

包括取水泵站、输水管道及清淤工程等。

工程估算总投资385万元。

2.2 招标范围
前路闸生态调水项目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

具体细化为:①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②工程采购。

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等;③工程施工。

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与构筑物工程(包括管道工程、泵站、清淤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等;④工程验收。

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完工验收;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3 计划工期
本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其中
(1)设计工期:在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报批稿。

施工图设计进度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投标人自2013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完成过泵站设计或单个合同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DB(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2 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项目允许分包,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4 发包方式:邀请招标。

5 确定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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