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发[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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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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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
乐府办发[2016]12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交易平台。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政府监管提供平台。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已整合的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市产权交易中心和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逐步实现统一信息平台、统一操作规程和统一服务标准。
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应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挂"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分中心"的牌子,机构编制、人财物等接受县级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指导。
二、有效利用场所资源。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应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他交易场所,满足交易评标活动、交易验证以及有关现场业务办理需要。
整合过程中要避免重复建设,严禁假借场所整合之名新建楼堂馆所。
在统一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条件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限于一个场所。
对于
社会力量建设并符合标准要求的场所,可以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以利用。
三、清理交易规则。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通过规范性文件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其他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并将清理后保留的有关规定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完善平台机制。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9号)精神,利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统一信息发布、公告公示。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公开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行政监督部门与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五、强化督促落实。
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整合工作,确保2016年6月底前,市、县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贯穿落实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以上意见,请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9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