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服务工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扬府发[2008]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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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服务工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正文:
----------------------------------------------------------------------------------------------------------------------------------------------------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服务工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扬府发〔2008〕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9月份以来,国际金融经济形势风云突变,对实体经济影响日益加深,工业企业遭遇了历史罕见的困难和挑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保增长”的系列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机关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工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驾驭复杂形势的能力,提高工业经济组织水平
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清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意义,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严峻形势,有效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和大的波动,是对我们的重大挑战和考验。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保障。

要正确判断形势,把握宏观政策,密切关注市场和价格新变化,密切关注宏观调控政策新动向,引导企业积极抓住新一轮扩大投资和内需、企业改造升级、加快结构调整、多方筹融资等重要机遇。

千方百计提振发展信心,帮助企业坚定对形势转化的信心、政策向好的信心、市场预期的信心和生存发展的信心,坚持发展中的问题用发展的方法来解决。

集中思想、集中精力、集中资源,排除一切干扰、凝聚各方力量,力保工业经济度过金融危机,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二、切实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各金融机构要千方百计增加对工业企业的信贷规模,信贷规模不得低于上年增长水平,保证高于全省
增幅2个百分点,确保企业现有贷款规模不收缩;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充分利用保函、信用证打包、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切实为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在保证金和贴现上尽量给予放宽和优惠;鼓励经营出口信用业务的保险公司开具有融资功能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适当下浮;积极为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提供支持,尝试开展票据担保、出口信用担保、履约担保、仓储抵押担保等担保品种;对生产经营正常、产品销路好、流动资金暂时不足的企业,要适当降低贷款抵押条件。

有项目、有土地、有厂房设备,但相关权证不全者,银行应区别情况准予抵押;对三大主导产业和三新产业中的骨干优势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的贷款实行优惠贷款利率。

各级政府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动民间借贷合法规范运行,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设和推广工作;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资本规模,市、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资本金分别达到6000万元和5000万元,进一步放大其融资担保效应;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直接融资的奖励扶持力度,提高对企业上市的奖励标准;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发行融资债券;深入开展银企合作活动,帮助企业落实急需的项目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

三、充分发掘政策资源,认真落实工业发展扶持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发改、经贸、科技、财政、税务、人事等部门抓紧汇编国家、省、市各类鼓励扶持政策和减负政策,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把政策送到企业,使企业真正了解政策、把握政策、用好政策。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企业的各类奖励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不打折。

一定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最近出台的《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规定,凡公布取消和停止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一律取消,提前征收的要按规定清退,保留的收费项目按下限收取,其中,残疾人基金、环境影响评价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有偿转移资金、人防建设费(厂房建设)减半征收一年,面向企业的法定培训不得收费。

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适当减免或予以缓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定要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包装项目,尤其要围绕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和省3000亿主导性项目,抓紧对接,狠抓落实,争取进入国家和省项目笼子,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性扶持。

一定要确保外资、民资、国资企业在优惠政策享受、信贷支持和行政审批等各方面一样的待遇,不得有轻重之分和歧视。

四、积极创新机关服务,帮助企业破解难题
经贸和外经贸部门要切实加强监控分析和预测预警,加强引导和指导,加强综合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帮助企业增信心、渡难关、求发展。

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国家和省各类奖励扶持配套资金的运作,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市、县两级财政对工业企业的奖励扶持,加快各类工业奖励扶持资金的兑现。

税务部门要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零收费”办税服务,简并报表手续,加速办理退(免)税审核审批手续,提
供优质便捷的退税服务。

海关要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帮助企业争取更多的出口产品列入出口退税编码,提高出口退税率。

外管部门要灵活掌握外币结汇规定,努力为外资、外贸企业提供及时、宽松、便捷的结汇环境。

检验检疫部门要推行分类管理检验监管方式,缩短关口作业时间,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劳动部门要认真把握好执法的尺度,科学制定和执行劳动社会保障政策,坚持依法仲裁和柔性调处并重,注重事前告知和事中整改,慎行事后处罚,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国土管理部门要创新业务体制,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缓解项目用地计划紧和企业贷款土地抵押难的矛盾,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高效有力的用地保障。

供电供热部门要切实做好电力、热力保障工作,改进缴费方式,减少企业预垫资费。

交警交通管理部门要努力为企业大型材料、产品和危化品运输提供交通方便,帮助解决运输进出难的矛盾。

各涉工部门,都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服务措施,切实帮助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解企业所难。

对企业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专题研究、及时协调,开辟“绿色通道”。

对企业的急难问题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要诚心指导、认真服务,促其及时解决。

五、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创优企业发展环境
各部门执法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为目的,积极推行低限处罚和首错不罚,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杜绝以罚代管行为,充分保护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要严格控制各种涉企检查、税务稽查和评估以及各级无明确目的、无实质内容、无实际意义的调研、考察、评比等,保证企业集中精力抓发展。

要进一步深化“三服务”活动,组织各级干部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信心、送温暖,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持续较快发展。

对企业提出的各种建议、矛盾和困难,服务部门要做到件件有人办、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防止“三服务”流于形式、走过场,企业不欢迎。

要切实加大效能监察和问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明查暗访,对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对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矛盾不尽职、不尽力的,对“三服务”不深入、不扎实、不落实的要彻查问责,予以曝光。

要加强媒体监督,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

加强正面宣传,稳定大局、稳定人心,增强公众信心,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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