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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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基本要求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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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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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内容的豁免
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酒精度大于等于 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
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 10cm2 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基本要求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 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 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 1.8mm。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熟肉制品、包括熟肉干制品。
肉干、肉松、其他熟肉干制品肉脯、肉糜脯油酥肉松、肉粉松\熏煮火腿其他熟肉制品\烧烤肉、肴肉、肉灌肠酱卤肉熏煮火腿、其他熟肉制品肉松、油酥肉松、肉粉松肉干、肉脯、肉糜脯、其他熟肉干制品\肉灌肠烧烤肉、熏煮火腿、其他熟肉制品肴肉、酱卤肉肉松、油酥肉松、肉松粉肉干、肉脯、肉糜脯、其他熟肉干制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净含量和规格 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感官指标
化学(药物)消毒:食(饮)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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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2
理化指标
3
采用化学消毒的食(饮)具,必须用洁净水清洗,消除残留的药物。用含氯洗消剂消
4
毒的食(饮)具表面残留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5
游离性余氯,mg/L < ┃ 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
基本要求
2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3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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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基本要求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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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一般要求: 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当采用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的形式时,若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 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 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 GB 2760 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原则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2005-01-25 发布
2005-10-01 实施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
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2
1994年1月24日批准 1994年8月1日实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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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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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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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原则
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3
食品名称
4
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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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表
6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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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 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 号)(标示形式见附录 B)。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选择附录 B 中的一种形式标示食品添加剂。
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食品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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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011-04-20 发布 2012-04-20 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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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性质
《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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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分类
2018
包括:
01
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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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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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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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食品安全行业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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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标示内容
辐照食品
转基因食品
营养标签
质量(品质)等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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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按照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标注: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
微生物指标 酱卤肉
菌落总数(10000—80000)(cfu/g) ≤80000
大肠菌群(30--150)/(MPN/100g)
≤150
致病菌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大肠埃希氏O157、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氏菌。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原则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日期标示
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
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 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
本标准规定了食(饮)具消毒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细菌指标、采样方法及卫生管理规范
4
本标准适用于宾馆、饭店、餐厅、食堂等饮食企业的食(饮)具,也适用于个体摊点的食(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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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等热消毒):食(饮)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
渍、无异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
贮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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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贮存条件 。
3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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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标示形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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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准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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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 丁哲
1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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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3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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