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违宪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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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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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潘家锋)一、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和意义违宪审查,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由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以及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合宪进行审查,并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活动。

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所必需的。

衡量法治的最终标准就是看一个国家的宪法是否约束国家机关的抽象行为,看这个国家有没有建立起一套监督国家机关使其不能违宪的制度。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监督制度的确立与否、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现了法治的试金石。

法治的最高级形式是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法治的基石和核心。

二、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但是,在违宪审查的程序方面,宪法完全没有作出规定,一直到《立法法》才有了一些程序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90条规定了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机关,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了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即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

第91条规定了违宪审查的原则性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宪法考研(经典教材课后习题-违宪审查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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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违宪审查制度1.简述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的区别与联系。

答: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是三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不能等同。

(1)宪法监督包含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因而三者是一种包含关系,都是为了维护宪法的实施,防止违宪行为的产生。

(2)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司法审查的区别和联系①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违宪审查不同于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只是宪法监督的一种。

a.从对象上看,宪法监督对象宽,违宪审查对象窄,后者为前者的一部分。

b.从主体上看,宪法监督主体包括所有政党、组织和全体公民,违宪审查主体则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c.从形式上看,宪法监督既包括违宪审查这种具有法律意义的监督,也包括舆论批评、抗议活动等不具法律意义的监督;而违宪审查对立法或行政行为等所作的是否违宪的结论都具有法律意义。

②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a.违宪审查有多种模式,司法审查只是其中一类。

b.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这表明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的范围有时也不尽一致。

2.简述违宪审查制度对宪政体制的功能。

答:违宪审查制度对宪政体制的功能主要包括:(1)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实现民主政治,为宪政建设提供政治条件。

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能够促使国家权力的配置、运行和公民权利的保障都纳入法制的轨道,而宪法和法律均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违宪审查制度有利于实现民主政治。

(2)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树立尊宪、崇宪、维宪的宪法文化和宪政观念,为宪政建设提供思想条件。

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促使宪法的实施,从而保证公民权利的行使,使公民了解和认识自己的权利,逐步增强权利的法律保护意识,培养强烈的权利观念。

此外,通过宪法的实施使国家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政府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能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这样,才能树立宪法权威观念、权力制约观念。

而宪政观念也主要包括宪法至上观念、公民权利观念、权力制约观念,所以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为宪政建设提供了思想条件。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名词解释违宪审查制度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的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它是宪法的监督手段,其目的在于保证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政秩序。

违宪责任违宪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言论或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殊性在于政治性和领导性。

广义违宪:是指违背和破坏宪法规范、原则的行为。

一切人的言行中狭义的违宪: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和颁布的决议、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家官员的活动违反了宪法的相关规定,或将导致破坏宪法所保护的国家某些基本制度、基本原则或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行为。

一、违宪审查的概念和特征(一)违宪审查的特征1、违宪审查的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2、违宪审查由特定的审查范围——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全体公民的行为是否合宪3、违宪审查程序的多样化——对象的多样化,不同性质的违宪范围,不同国家有不同表现4、违宪审查的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一般是辩论方式,违宪审查时事先审查、事后审查,事先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二、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与司法审查的区别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监督的对象——宪法监督的对象大于违宪审查的对象,违宪审查是宪法监督对象的一部分;主体——宪法监督的主体包括所有政党。

组织和全体公民,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形式——宪法监督既包括违宪审查这种具有法律意义的监督,还包括舆论、批评、抗议等不具有法律意义的监督,违宪审查对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的结论具有法律意义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违宪审查有多种模式,司法审查只有一种模式是违宪审查的一种,在大多数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不仅包括对违宪的审查还包括对违法的审查三、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1、司法机关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就是指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的案件中,对该案件所适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和裁决的一种违宪审查模式优点:使得违宪审查具有经常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违宪审查制度1

违宪审查制度1

违宪审查制度一、概念:违宪审查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二、起源: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英国著名的博海姆医生案。

违宪审查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英国没有发展起来。

但是科克的思想对于美国国父们的影响却是巨大的,科克的违宪审查思想在18世纪的美国最早真正实现。

现代意义的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

1787年制宪时,激烈辩论,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查联邦国会法律的先例。

建立了美国式的司法审查制度。

该案发生于美国建国不久,当时,在美国制宪初期就已经存在的联邦党人Federalists和反联邦党人Antifederalists两大阵营的权力斗争不断发展,后者后来形成了以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为首的(民主)共和党,并且他们之间的冲突在十九世纪初已经达到了非常激烈的程度。

1797年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当选为总统。

之后,以亚当斯为首的联邦党人与杰斐逊为首的共和党人之间政治角逐趋于白热化,至1800年总统大选时联邦党人与共和党人之间的对立达到了高潮。

1800年7月,弗吉尼亚州选出的联邦党人众议院议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在任期届满后出任亚当斯总统的国务卿以协助他的竞选连任。

结果,在这届总统选举中,杰斐逊当选为总统。

联邦党人遭受重大的失败。

不但失却了总统的宝座,同时也失去了国会的控制权。

因而联邦党人就将希望寄托于联邦司法部门以企图挽回败局。

1801年1月20日,即将下台的总统亚当斯先行一步做出了惊人之举,任命刚刚上任不久的国务卿马歇尔出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2月13日,国会通过了一个新的巡回法院法案,将联邦巡回法院的数量从三个增加到六个,并因此新设了16名巡回法院法官,同时,在华盛顿增加了五个地区法院。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既可是抽象性专门审查立 法合宪性,也可是具体性 个案审查。
不足: (1)宪法法院容易卷入政治纷争,或为个别 党派所利用,或成为与宪政体制中心不同的 另一政治中心,不利于政局稳定。 (2)案件堆积如山,精力和人手不够,难于 应付。

(四)复合审查 模式
是指一国的违 宪审查权由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国家机关行 使,并根据法律规定 或国家认可的权限、 程序和方式对违宪案 件进行合宪性审查和 裁决的一种模式。
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社会 主体的违宪审查启动权,这些社会主体 的利益受到违宪行为的直接影响,有充 分的动力提出违宪审查请求。
讨论与提问: 下面我们就本节所讲述的内容开展讨论。 1、违宪审查是否等同于司法审查? 2、违宪审查是否等同于宪法监督? 3、违宪审查是否等同于宪法 诉讼?
课后作业 1、什么是违宪审查?其特征是什么? 2、如何建立有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3、违宪审查是否等同于司法审查?
(二)立法机 关审查模式
是宪法或宪法 惯例所确立的 立法机关负责 审查、裁决违 宪案件的一种 违宪审查模式 。
(三)专门机 关审查模式 是指由宪法所规 定的专门机关对 法律、法规和行 政规章等的合宪 性进行审查、裁 决的一种违宪审 查模式。
优点: (1)宪法法院地位超脱、权限广泛。 (2)专职司宪,保证违宪审查的高效。 (3)程序灵活性和审查方式多样性。 (4)审查具有权威性和终极性。
三、违宪审查的基本模式
(一)司法机关审查模式 是指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对该案 件适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宪性进行审查、 裁决的一种违宪审查模式。美、日是其代表。
不足: (1)容易形成法官专横。 (2)司法机关依宪法而设,却反过来判定宪 法的原意似乎也与理不合。 (3)民主正当性不足。 (4)司法审查是具体审查,不能撤销违宪的 法律及法律性文件。

违宪制度

违宪制度

各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是国家权力过程中的一种基本纠错机制,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

如同其它任何一种纠错机制一样,是宪法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

在不同的国家里,违宪审查的部门不同,但是共同的是违宪审查机构的专业化与独立性:专门审理政府或立法机关侵犯公民权利的案件,独立于普通法院、独立于行政机关,并且都关注过程合法性。

从违宪审查的手段上说,现代国家通过两种方式对法律及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

一是事先审查,即在法律、法律性文件颁布生效之前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一旦被确认违宪,该项法律、法律性文件便不得颁布实施;二是事后审查,即颁布实施之后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第一种模式: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是以司法机关即法院行使宪法监督权的模式,典型代表是美国。

采用此模式国家有: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巴西、玻利维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等60多个国家。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一)迅速及时。

公民个人的权利遭受侵害时可以提起宪法诉讼,从而得到有效及时的救济。

(二)制约有力。

法院通过违宪审查权的行使,有效地制约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保证了权力的分立与制衡。

(三)法律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争议在处理具体案件中表现出来,使宪法得到了经常性的贯彻与监督,强化了宪法至上的观念。

(四)严格的程序保障。

法院的严格的诉讼程序使宪法争议的解决具有了有效的司法程序的保障。

但这种模式也存在着明显的缺点,表现在:(一)合法性的质疑。

违宪审查权是由选拔出来的法官行使的,而法律却是由全体公民选出的代表制定的,由非民选的机构或人员审查民选机关制定的法律,与主权在民原则是相冲突的。

(二)合理性的质疑。

而一旦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说明它也可以解释宪法,司法机关出现错误就很难解决。

(三)可能性的质疑。

法官要准确表达立宪者的意图是不可能的,并且司法活动也不是一个客观中立的过程.(四)所起作用的质疑。

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法律园地128经济理论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迟雅娟(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9)摘要:违宪审查制度指法院或专门成立的审查机构,基于宪法对立法行为的审查,现阶段成立专门机构审查立法并不现实,完善现有的审查机制是比较切实可行的对策。

第一,完善现有的立法机关的审查,建立完善相关审查程序。

第二,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将行政诉讼制度的审查范围扩大至大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使法院能够对部门规章、行政规章及其他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及合宪性审查。

理想模式是宪法法院模式。

关键词:违宪审查;立法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一、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一)什么是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是什么?学界对此众说纷纭。

通说认为,违宪审查的定义有狭义广义之分,广义的违宪审查的审查范围包括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的行为,如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或活动是否符合宪法的审查,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合宪性审查,以及对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选举争议、侵犯公民、社团和企事业组织宪法权利的案件以及政党的成立及其活动是否合宪等问题的裁决。

而狭义的违宪审查的审查范围主要是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的合宪性审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和纠正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机关在行使国家立法权力时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的状况。

(二)违宪审查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违宪审查制度与司法审查在审查范围上,司法审查的外延要比狭义上的违宪审查的外延广。

/司法审查0(judicial review)一般是指法院或司法性质的机构对政府行为的审查,主要包括立法与行政行为的审查。

而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又包括行政行为违宪的审查和行政行为违法的审查。

由于违法的行政行为一般已有行政法来规范和调整了,故一般不必再包括在违宪审查的范围内。

审查主体不同,违宪审查的主体根据各国的实际需要有可能是司法机关、立法机关、政治机关或其它机关,而司法审查的主体只能是法院或是司法性质的其它机构。

从总体上看这两个概念互有交叉,不能等同。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

浅析违宪审查制度韩宇(沈阳师范大学沈阳 110034)列宁说:“宪法是什么,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宗教自由、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各方面的权利。

但现实社会中仍存在着违反宪法规定侵犯公民权利的法规、规章、文件和行政、执法行为。

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和实行,从制度层面上实现了对人权的有效保障人权的保护。

维护了宪法的尊严和最高效力,实施宪法监督、防止任何形式的违宪现象。

(一)违宪审查于违宪审查的特点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种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和处理,目的在于裁定并处罚违宪行为,特别是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违宪的法律和法律性文件的行为,以制约国家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

违宪审查的特点是:(1)违宪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宪法实施;(2)违宪审查的主体是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国家机关;(3)违宪审查的客体是执行或适用宪法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鉴于政党政治的发展,有些国家(如德国)将政党及其活动也作为违宪审查的对象;(4)违宪审查的内容是审查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性文件是否合宪,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合宪,审查各政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行为是否合宪;(5)违宪审查的程序是由宪法及相关的宪法性法律规定的程序。

(二)违宪审查的方式和模式现代国家通过三种方式对法律及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

一是事先审查,即在法律、法律性文件颁布生效之前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一旦被确认违宪,该项法律、法律性文件便不得颁布实施。

二是事后审查,即法律、法律性文件颁布实施之后,在执行和适用过程中进行的合宪性审查,这种审查或由公民以诉讼方式提起,或由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主动进行。

中国的法规备案审查制度就是事后审查的一种方式。

三是事前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方式。

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立法机关模式,即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如英国、前苏联等国家。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引言:违宪审查制度是一个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国家宪法尊严的重要制度。

作为一种法律机制,违宪审查制度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被确立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违宪审查制度的定义、发展背景、作用以及案例,以展示此制度在维护宪法权威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方面的重要性。

一、违宪审查制度的定义违宪审查制度可以定义为一种法律机制,旨在对政府行为、法律或决策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违反宪法的规定。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宪法的权威,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宪法原则,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背景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美国宪法的形成过程中。

1791年,美国通过了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这一修正案,联邦最高法院获得了对宪法违宪行为进行审查的权力。

此后,违宪审查制度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采用和普及,成为各个国家宪法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违宪审查制度的作用1. 维护宪法权威:违宪审查制度保证了宪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违宪审查制度使得任何违宪的行为都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确保宪法的权威得以维护。

2. 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通过违宪审查制度,政府行为和法律可以被审查是否违反公民的基本权利。

这保证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得到保障和尊重。

3. 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违宪审查制度有助于预防和纠正违宪行为,维护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秩序。

这不仅对国家的稳定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投资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影响。

四、违宪审查制度的案例分析1. 美国最高法院对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审查: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认为分离但平等的教育违反了美国宪法。

这一审查结果最终推动了美国的民权运动,对推动美国社会的平等和多元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 德国宪法法院对戈特利布(Götz Guba)案的审查:1998年,德国宪法法院认为戈特利布案中对同性伴侣平等受权的限制违宪。

这一审查结果推动了德国同性伴侣权益的保护和推进,对德国社会的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浅析违宪审查制度

浅析违宪审查制度

浅析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也称司法审查制度,是现代各国确保国家法制的统一,维护宪法的尊严,防止权力的滥用,监督法律的事实,审查各项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宪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一般认为,明确的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由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确立。

违宪审查制度在平衡国家权力、协调各种国家利益、稳定国家的政权结构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被许多学者称为“宪法的卫士”。

当前世界各国宪法发展潮流中,形成了三种宪法审查制度,分别是“美国型违宪审查制度”即由法院(一般是最高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奥地利型违宪审查制度”即由特设的专门机关(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来行使违宪审查权和立法机关监督体制,即由立法机关来行使违宪审查权。

根据我国目前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来看,应该归于第三类由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

事实上,我国的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违宪审查的各种制度。

但是从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规定中我们也可以抽象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型来:1.宪法规定了自身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序言明确说明了“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宪法同时规定了违宪审查的总体原则。

宪法第五条规定所有法律、地方性法规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3.宪法和立法法规定了提起违宪审查的主体和进行违宪审查的主体。

宪法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建议权是我国公民的宪法权利,主要表现为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体现;《立法法》第九十条第二款又赋予了公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现行行政法规的合宪性与合法性启动监督程序的权力;宪法同时又规定了:(1)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2)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3)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委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议;(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论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论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论中国违宪审查制度论中国违宪审查制度11级法本19班董勤生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的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制度。

一般认为,这种制度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17世纪,英国枢密院对其殖民地的立法进行监督审查被认为是违宪审查的先例。

随着宪法实施制度的不断完善,违宪审查已日益成为世界宪政国家的重要法律制度。

从宪法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权内容的规定看,我国存在着违宪审查制度是不容怀疑的。

问题在于,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排除了对全国人大所制定的基本法律是否违宪的审查制度;违宪审查主体自己做了自己的法官,导致审查缺乏客观性、公正性;违宪审查的程序中缺失对法律违宪审查的程序。

因此,我们应考虑我国有成功移植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传统和经验,后发的法治现代化国家大都选择的是欧洲的违宪审查模式的实际,在我国完善宪法审查制度,以消除现有违宪审查制度中存在的弊端。

一、违宪审查制度基本特征1、享有违宪审查权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宪法调整着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宪法法律关系,特定机关通过行使违宪审查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审查和裁决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等的行为是否违宪;审查和裁决公民个人宪法权利是否受到国家机关的侵害,解决宪事纠纷,制裁违宪行为。

这关系到公民的宪法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特定国家机关的特定行为是否合宪的问题,这是国家生活中的大事。

一般的国家机关或个人是不能担当此任。

大多数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都在宪法中明文规定了违宪审查机关。

2、违宪审查是以司法或准司法的方式解决宪事纠纷违宪审查是通过司法或者准司法的方式来达到解决宪事纠纷,维护宪政秩序,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目的。

3、违宪审查的原则是合宪性原则世界各国已采用的违宪查模式尽管有所差别,但是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也不论违宪审查机关是最高法院还是宪法委员会或者是宪法法院,它们在进行违宪查过程中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合宪性原则——即违宪审查机关只服从宪法,并直接以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及宪法精神来解决宪事纠纷。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为了监督和保证宪法的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这已成为我国理论和实践的共识。

但是这么一个理论界不断呼吁、实践急迫需要的宪法基本制度至今未能建立起来,个中原因非常复杂,本文仅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一制度建立的主要障碍。

一、违宪审查的主体模糊不清,违宪审查机构至今未能实际建立起来建立违宪审查制度首先要有专司违宪审查的专门机构,这是实际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的共识。

在我国,尽管自1954年宪法起就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规定,但是作为宪法监督具体体现的违宪审查机构至今未能建立起来,在现行宪法里找不到专司违宪审查的机构,而且关于违宪审查主体的规定模糊不清。

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违宪及违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从宪法的这些规定来看,我国违宪审查的主体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它的常委会。

但是,宪法又规定,国务院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这些表面上非常健全的规定实际上矛盾百出:这些规定给人的印象首先是,似乎我国的违宪审查权并不专属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地方权力机关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享有一定的违宪审查权,因为上面所谓的“不适当”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当然而且首先指的是违宪的规范性文件,但是,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都没有宪法解释权,我国的宪法解释权是归属全国人大常委会,而宪法解释权是违宪审查权的前提,没有宪法解释权就无法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因而,这些规定不仅使我国的违宪审查权的归属变得模糊,而且在实践中无法操作,从而形成了违宪审查“谁都可以管理,但实际上谁都不管”的局面。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

宪法做为国家根本法,主要发挥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限制国家权利行使这两大功效。

然而要保证宪法顺利实施,就需要一套完整、有效的保障机制。

违宪审查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所谓违宪审查,是指特定国家机关对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

违宪审查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

从理论上分析,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机关。

违宪审查的客体是某项立法或某项行为,具体分析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又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甚至有些国家还包括一些政党行为。

违宪审查的标准是就是判断违宪审查的客体是否合乎宪法。

违宪审查是国家权力运行中的一种基本纠错机制,是宪法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同时这项制度也是宪法保障制度中最主要、最具实效性的机制之一。

各国违宪审查模式分析目前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主要有四种模式:一.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如英国。

尽管英国式世界上三个不成文宪法国家之一,但早在君主立宪制度确立之初,《权力请愿书》和《权利法案》就明确了法律由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独立适用。

英国的宪法性法律《王位继承法》明确规定英国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君主和大臣必须批准和确认。

英国实行议会至上的宪政体制,内阁和法院由议会产生对其负责。

议会可以制定、修改和废止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性文件。

任何一部法律违宪,议会都有权修改或废止。

这种监督的最大优点在于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从而保证了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得以有效的贯彻和执行。

但是问题在于,立法机关自己审查自己,有时候就失去了审查的真正意义。

因此西方国家效仿的极少。

二.司法机关即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典型代表是美国。

任何法院都可以受理公民的诉讼来行使违宪审查权。

这种模式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之上。

由于司法是三权分立中的独立一部分。

因此具有独立审查立法的权力。

这种模式的的许多案例是与判例法制度相适应的。

启动违宪审查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普通公民手中,他们可以通过个案向任何普通法院提起诉讼,搁置违宪的立法,甚至还可以在议会的走廊说服议员修改宪法,推翻违宪的判决结果。

周叶中《宪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违宪审查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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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违宪审查制度22.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违宪审查制度概述(见表22-1)★★★表22-1 违宪审查制度概述要点考点二:违宪责任★★★★1.违宪责任的概念与特征(见表22-2)表22-2 违宪责任的概念与特征2.违宪责任的种类(见表22-3)表22-3 违宪责任的种类3.违宪责任的形式(见表22-4)表22-4 违宪责任的形式4.违宪责任的归结(见表22-5)表22-5 违宪责任的归结考点三:建立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见表22-6)★★★★★表22-6 建立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22.2 课后习题详解1.简述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的区别与联系。

答: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是三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不能等同。

(1)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的联系宪法监督包含违宪审查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模式,三者是一种包含关系,都是为了维护宪法的实施,防止违宪行为的产生。

(2)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司法审查的区别①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a.从对象上看,宪法监督对象宽,违宪审查对象窄,后者为前者的一部分。

b.从主体上看,宪法监督主体包括所有政党、组织和全体公民,违宪审查主体则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c.从形式上看,宪法监督既包括违宪审查这种具有法律意义的监督,也包括舆论批评、抗议活动等不具法律意义的监督;而违宪审查对立法或行政行为等所作的是否违宪的结论都具有法律意义。

②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a.违宪审查有多种模式,司法审查只是其中一类。

b.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这表明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的范围有时也不尽一致。

2.简述违宪审查制度对宪政体制的功能。

答: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

浅析违宪审查制度摘要:违宪审查制度是任何一个宪政国家都必不可少的,它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

近代各国采取的违宪审查模式主要有司法机关即法院行使宪法监督权的模式、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以及专门的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严格来说实际上尚未建立起来,因此有必要建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键词:宪法;违宪审查;宪法法院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最高效力,起主导作用,但宪法颁布以后能否保持其最高权威地位和效力,涉及到宪法实施的实效问题。

根据许崇德教授的观点,宪法是统治阶级的重要工具,是社会各利益集团相互妥协的产物。

因此在宪法的实施过程中,必然会有违宪的情况发生,违宪审查制度应运而生。

一、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违宪审查制度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①违宪审查的特征从其主体上看,违宪审查之主体是国家机关,且须为享有违宪审查权的机关,这就要求违宪审查的主体须有授权,也就同样意味着它应当有相应的权限的限制;从其审查范围上讲,并非对一切行为均可实施,而是针对某项立法或某种关系重大的行为才可实施。

”至于其它的一些个人的违宪行为,则不在违宪审查的范围内,这主要是因为对个人的违宪行为有其它的专门法律(如刑法、民法)进行规范和调整”;②从其程序上讲,违宪审查的程序具有多样性和严格性,多样性是由于审查范围的广泛性和审查模式的不同性而决定的,严格性则是因为违宪审查所涉及问题的根本性和重要性而决定的。

关于违宪审查的概念还有两点应加以说明,其一违宪审查的目的是在宪政体制下用审查的方式维护宪政国家的运行和宪法的最高权威性。

这对宪政国家的依法行政有了最基本的要求,首要的依法,是依宪法,进而才能完成宪政国家的各项任务;其二应对违宪审查制度与司法审查制度进行区分。

二、世界各国违宪审查模式分析1799年法国设立”护宪元老院”的组织机构可以说是违宪审查模式的雏形。

《关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摘要。

违宪审查制度就是监督宪法实施的最有力的措施之一。

我国也有违宪审查机制,但违宪审查制度不太不健全,违宪审查的对象及范围具有片面性,违宪审查主体不特定不明确,程序复杂缺乏保障,实用性不强。

应借鉴外国的违宪审查模式,尽早建立切合我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键词:宪法违宪审查审查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宪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应当依宪办事。

不重视宪法的作用,就会丢失立国的根本,不树立宪法的权威,就难以树立法律的权威,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和最高性,则不仅要求宪法要有完善的规定,更需要有效的保障实施的措施。

违宪审查制度就是监督宪法实施的最有力的措施之一。

所谓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和处理。

违宪审查制度,从形式上看,是通过对特定事项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对违宪行为予以纠正和制裁,保证宪法的正确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就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来说,是通过对违宪行为的审查和处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证国家公共权力的运行符合宪法的精神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活动准则。

违宪审查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对违宪行为进行审查并予以纠正的机制,确保宪法得到遵守和执行。

一、目前我国违宪审查机制及不足中国也有违宪审查机制。

从我国现行宪法(67条)和《立法法》(88条)的规定来看,都相应地规定了不完全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

中国的违宪审查从模式上说,是由立法机关进行审查;从审查方式上说,是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兼而有之。

但纵观各国违宪审查现状和我国违宪审查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不太不健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违宪审查的对象及范围具有片面性。

对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和对各种抽象行政行为未规定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对违宪审查只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政府的违宪审查权限,但对全国人大立法违宪审查问题却只字未提,这种对人大不会犯错误的绝对信任,以及认为人大在事实上完全能够代表民意的推定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法律知识建构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之

法律知识建构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之

案件经过:该公民提出申请后,该省 人大常委会接受了申请并决定进行审 查。经过审查,该省人大常委会认定 该行政法规确实违反了宪法和法律, 并责令该市政府修改该法规。
案件分析:该案件同样展示了中国违 宪审查制度中公民参与和监督的重要 性。公民可以通过提出申请的方式参 与违宪审查程序,并对于行政法规等 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提出意 见和建议。同时,该案件也体现了中 国政治体制中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和 尊重,即通过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和监 督权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 性。
完善司法独立的保障机制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司法机关的独立 地位和权力范围,防止外部干涉。
3
加强司法监督与问责机制
建立健全司法监督体系,对司法不公、腐败等 问题进行严厉惩处,保障司法公正性。
拓宽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渠道
建立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平台
通过立法建立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如听证会、座谈 会等,确保公民在宪法审查中的参与权利。
效果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实践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保 障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04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问题 与挑战
宪法条款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
宪法文本的解读困难
01
由于历史、文化等因素,中国宪法的某些条款存在多种解读的
可能性,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争议和分歧。
最高人民法院
作为中国的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在违宪审查中负责审理案件,并 对涉及宪法问题的案件进行裁决。
03
国务院及其各部委
作为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在违宪审查中负责执行宪法和法律
,并对其行为的合宪性承担责任。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运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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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的观点显然混淆了违宪审查和司法审 乙的观点显然混淆了违宪审查和司法审 查的概念.违宪审查有多种模式, 查的概念.违宪审查有多种模式,司法审 查只是其中的一种. 查只是其中的一种.同时在实行司法审查 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 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 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比如美国. 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比如美国.这表明 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的范围有时也不尽相 同.
[思考题] 简述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及其特征. 1,简述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及其特征. 简述违宪责任的归结. 2,简述违宪责任的归结. 3,试论宪法实施评价的标准. 试论宪法实施评价的标准.
思考与练习
1.根据法国宪法规定,哪一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 .根据法国宪法规定,哪一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 ( ) A.法国总统 B.法国国民议会 C.法国宪法 . . . 委员会 D.法国最高法院 . 2.我国现行宪法沿袭 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沿袭1954年宪法和 年宪法和 年宪法 的规定,实行下列哪种宪法监督制度?( ) 的规定,实行下列哪种宪法监督制度 A.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度 B.司法机关 . . 监督制度 C.司法审查制度 D.特设机关监督制 . . 度

答案: 答案: (1)甲的观点主要提到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 甲的观点主要提到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 的关系, 的关系,将宪法监督等同于违宪审查是不 科学的. 科学的.违宪审查是指拥有违宪审查权的 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 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 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 度.宪法监督是指立宪国 家为促进宪法 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 总称.违宪审查只是宪法监督的一种. 总称.违宪审查只是宪法监督的一种.
3.根据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 .根据宪法的规定, 自治区, 地方性法规应当符合下列哪些要求?( ) 地方性法规应当符合下列哪些要求 A.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不得与法律 . . 相抵触 C.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D.不得与自 . .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相抵触 4.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 )行使. 行使. .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 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 . . 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违宪责任的种类 1,以违宪责任主体为标准 ,可以分为立法机关违宪责任,司法机关 可以分为立法机关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国家重要领导人违宪责任和政党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国家重要领导人违宪责任和政党违宪责任. 2,依据违宪行为方式不同 ,可分为作为违宪责任与不作为违宪责任 3,依据违宪行为性质 ,可分为抽象违宪责任和具体违宪责任. 可分为抽象违宪责任和具体违宪责任. 四,违宪责任的形式 1,弹劾 2,罢免 3,撤销 4,宣告无效 5,拒绝适用 6, 取缔政治组织
第二十二章 违宪审查制度
[本章导读] 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的核心制度,它的成功 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的核心制度, 运作可以使宪法的权威得以确立, 运作可以使宪法的权威得以确立,使国家权力不越出法治 的轨道,使公民权利的救济得以充分而完整的实现.通过 的轨道,使公民权利的救济得以充分而完整的实现 通过 本章学习,要求重点掌握违宪审查的概念, 本章学习,要求重点掌握违宪审查的概念,模式以及违宪 责任的主要内容. 责任的主要内容.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
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司 司 考.2005.卷一.62) .卷一.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 . 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 . 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 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 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 . 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第一节 违宪审查的概念和模式
一,违宪审查的概念 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 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 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二,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 (一)司法机关审查模式 (二)立法机关审查模式 (三)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四)复合审查模式 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第二节
违宪责任
一,违宪责任的概念 违宪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 违宪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言论或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 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言论或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 精神和具体内容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精神和具体内容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违宪责任的特征 (一)违宪责任的承担主体具有多样性,但主要是国家立法机关. 违宪责任的承担主体具有多样性,但主要是国家立法机关. (二)违宪责任是基于宪法关系而发生的,即在宪政实践中,因宪法 违宪责任是基于宪法关系而发生的,即在宪政实践中, 关系主体违宪而引起. 关系主体违宪而引起. (三)违宪责任追究程序具有多元性. 违宪责任追究程序具有多元性. (四)违宪责任既具有法律性质,又具有政治性质. 违宪责任既具有法律性质,又具有政治性质. (五)违宪责任的承担方式也不同于其他法律责任. 违宪责任的承行为构成违 .根据宪法和法律, 宪?( ) A.全国人大授权其常委会制定民法典 . 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限制人身自由 . 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C.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军事法规 C. D.全国人大常委会改变国务院制定的与宪 . 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论述题 1.甲认为:宪法监督也称违宪审查制度,是 甲认为:宪法监督也称违宪审查制度, 甲认为 指特定国家机关, 指特定国家机关,对立法活动是否合宪进 行的审查,乙说司法审查亦称违宪审查, 行的审查,乙说司法审查亦称违宪审查, 是西方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 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制度.问题: 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制度.问题: 请就上述观点进行评述. 请就上述观点进行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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