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和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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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和质量评定
建设[1995]111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与质量评定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与质量评定实施细则,并于今年六月底往常送我部勘察设计司,以便颁布执行。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
1995年3月10日
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与质量评定—指南
引言
工程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单位的产品,建设工程的质量首先决定于设计文件的质量。

设计单位首先要关心的应当是设计文件质量,提交用户的设计文件应;
a)满足恰当规定的需要、用途或者目的;
b)满足用户的期望;
c)符合适用的标准与规范;
d)符合社会要求;
e)及时地提供。

此外,还应满足所有受益者的要求。

为了满足上述这些需要,应对每一个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规定“质量要求”,将需要用一组定量的或者定性的要求来表达,以使其能实现与检查。

定量的或者定性的要求则应转化为各类质量特性。

质量特性是识别或者区分产品质量的重要属性。

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应要紧根据其质量特性是否满足需要来衡量。

本标准为确定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特性与质量评定提供通用性指南,是工程设计行业贯彻GB/T19000—ISO9000族系列标准的支持性文件。

1范围与适用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设计文件通常应具备的基本质量特性,并提供了工程设计文件质量评定的指南:本标准不涉及工程设计单位的质量体系要素的选择与对质量体系的审核。

本标准适用于:
a)各行业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制订本行业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及其指标的根据;
b)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设计质量实施质量监督的根据之一;
c)工程设计单位实施质量操纵及评价设计文件相对质量的准则。

必要时,可结合行业特点对本标准要求的质量特性作适当的剪裁。

2引用标准
GB/T6583—1994—Iso8402—1994质量——术语
GB/T19004—1994-ISO9004—1994质量管理与质量体系要素——指南
3定义
本标准使用GB/T6583—1994—ISO8402—1994给出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3.1工程设计文件
即设计输出,如:文字说明、图纸、图表等。

4质量特性
4.1概述
为使工程设计文件满足明确的与潜在的需要,应针对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将需要转化为下列质量特性:
a)功能性;
b)可信性;
c)安全性;
d)可实施性;
e)习惯性;
f)经济性;
g)时间性。

对以上质量特性应分别规定定量的或者定性的要求,使其能实现与检查。

由于工程设计文件是按设计阶段分别完成的,因此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特性,可有不一致的侧重。

4.2功能性
功能性是指建设工程的使用性能,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首先应反映功能特性。

功能性通常包含:建设工程的用途或者目的、规模、能力与相应的各类指标要求,还应包含美学要求。

4.3可信性
4.3.1概述
可信性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与维修保障性所作的综合性的定性描述。

工程设计文件应充分反映建设工程在竣工后投产/使用的可信性程度。

4.3.2可用性
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后,在任一随机时刻处于可工作、可使用状态的程度。

工程设计的要紧技术专业文件应充分描述有关的可用性性能。

4.3.3可靠性
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后,在规定条件与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建设工程的可靠性是由涉及到功能特性(4.2条)的各技术专业设计文件来描述的,应对各技术专业设计文件务必描述的可靠性性能作出具体规定。

4.3.4维修性与维修保障性
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后,其要紧功能部分在规定的条件下与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时,保持或者恢复到规定状态的能力。

建设工程的维修性与维修保障性是由涉及到要紧功能特性(4.2条)的各技术专业设计文件来描述的,应对各技术专业设计文件务必描述的维修性与维修保障性性能作出具体规定。

4.4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工程设计将伤害或者损坏的风险限制在可同意水平的能力。

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要紧涉及:
a)自然灾害风险,如:地震、洪水、雷电、风暴、冰冻等对建设工程与生命财产造成的伤害或者损坏;
b)人为灾害风险,如:火灾、爆炸、有毒物泄漏、漏电、放射性灾害、环境污染等对建设工程与生命财产造成的伤害或者损坏;
c)设计责任事故,如: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因设计安全度不足所造成的伤害或者损坏。

建设工程可同意的风险限制,在法律、条例、规章、标准中都有规定。

工程设计文件务必阐明本项工程设计所遵循的涉及安全性的社会要求。

当合同规定有特殊的安全性要求时,应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4.5可实施性
可实施性是指工程设计符合施工。

安装、制作等作业技术条件的能力,与对施工、安装、制作等单位的期望满足的程度。

注:作业技术条件与期望务必是合理的。

4.6习惯性
习惯性是指建设工程习惯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

建设工程的习惯性要紧涉及:
a)习惯合理的进展、改扩建要求的能力;
b)习惯本次设计规定的产品或者使用功能作再次合理调整的能力;
c)习惯本次设计规定用于生产或者运行的原材料、能源及运输条件再次作合理改变的能力。

建设工程的习惯性要求通常应在合同中作出规定,设计文件应充分反映对这些要求的习惯能力。

4.7经济性
经济性是指合理的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与投产/使用后的经济效益,通常包含:a)合理的建设总投资额;
b)建设工程正常运行、保护的费用;
C)生产成本;
d)利润。

经济性通常以投资偿还期、收益率等指标来衡量。

建设工程的经济性是用户与社会在同意设计文件时要紧考虑的质量特性,应对涉及经济性的指标项目作出具体规定。

4.8时间性
时间性是指工程设计文件交付期限与建设进度、投产时间、达产时间等从设计角度满足用户要求的能力。

5质量评定
5.1概述
提交给用户的设计文件都务必通过质量评定。

质量评定的要紧方式是设计评审,条件同意且必要时还应使用其他设计验证的方法。

设计文件合格的标识是各级质量责任人员(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人员)的有效签署或者印鉴,必要时还应按规定加盖单位印鉴。

合格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者,应视为不合格品。

5.2评定原则
5.2.1符合规定要求的设计文件是合格品。

5.2.2凡有下列一种质量特性偏离了规定要求或者缺少该特性,应判定为不合格品:
a)功能性;
b)安全性;
C)经济性。

5.2.3凡有下列一种质量特性严重偏离了规定要求或者缺少该特性,应判定为不合格品:
a)可信性;
b)可实施性;
c)习惯性;
d)时间性。

注:“严重偏离”是指:偏离的结果将显著降低建设工程的使用性能,或者对人员造成危害与不安全状况,或者显著降低经济性。

5.3不合格品的处置
凡判定为不合格品的工程设计文件,务必进行返工,并重新进行设计评审,达到合格后方可交付用户。

6相对质量的评定
6.1概述
质量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为了增强竞争力,应持续进行质量改进,以达到:a)增加用户满意程度;
b)提高设计过程的增值效果与效率;
c)提高设计单位求进步争先进的能力。

为促进质量改进活动,可对合格设计文件评定相对质量。

相对质量是工程设计文件在“优良程度”或者“比较”意义上,按排列顺序确定的。

6.2优秀工程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相对质量的评定,要紧根据是比较质量特性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与设计
过程的增值效果与效率。

各设计单位应制订相对质量的评定标准,并按标准进行评比,排列顺序在前的可确定为本单位的优秀工程设计文件。

6.3优秀工程设计
优秀工程设计是指国家主管部门在工程建成投产/使用后对设计文件相对质量评定的结果,并应执行国家建设部规定的评选标准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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