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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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幼儿园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幼儿园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
1. 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由园长负责,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
2. 档案管理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负责档案的收集、
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档案收集范围
1. 上级文件、政策法规、通知、通报等。
2. 幼儿园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工作检查记录、各类报表等。
3. 教师工作计划、总结、教案、论文、教学研究材料、观摩活动材料、业务考核
材料等。
4. 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教研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
5. 园内大事记、各种学习材料、上报的各种文字材料底稿及各种统计报表。
6. 保教人员业务档案、幼儿档案、家长联系档案等。
7. 各班工作总结及园务总结、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教师幼儿作品精选等。
四、档案整理与归档
1.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2.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进行排列,便于查阅和管理。
3. 档案资料整理成册后,应注明档案名称、编制时间、编制人等信息。
4. 档案资料归档后,应填写档案目录,建立档案档案目录册。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管理员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
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霉变。
(2)档案柜应定期清理,保持通风、干燥。
(3)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检查档案完好情况。
3. 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档案资料查阅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带出。
(2)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信息。
(3)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撕毁、涂画。
六、档案销毁
1. 档案资料到期或失去保存价值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前,应经园长批准,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
3. 档案销毁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确保档案资料完全销毁。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档案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园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