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税效率与公平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依據一般租稅歸宿理論,在完全自由競爭市場及要素 自由移動下,小強與大明的稅後淨工資(包括福利性 所得),最後應該完全一樣。換言之,在既定的租稅 制度下,透過要素的移動,將使得稅前效用相同的人, 其稅後的效用也會相同。因此,在以效用作為納稅能 力指標,只要每個人具有相同的偏好,而且要素又可 以完全自由移動,則任何既存的租稅制度,都將符合 水平公平理念。
▪ 不論所得花費於何種財貨及勞務,需繳納相同租稅。 ▪ 煙酒
▪ 因此,所有財貨及勞務,都課徵相同的租稅。 ▪ 稅基擴大,稅率低,扭曲小。(亦符合效率)
垂直公平的租稅
▪ 量能原則下的垂直公平,僅要求所得越高者繳納越多的租稅, 要求不能累退。 ▪ 100萬交1萬vs1000萬交1萬又1元->or10萬(至少比例稅制)
TU1 TU 2 TU n
▪ 納稅人因繳納租稅所犠牲效用的絶對量相等。 ▪ 當所得邊際效用固定時,則每人需繳納相同金額的
租稅。 ▪ 當所得邊際效用遞減時,則富人必須繳納更多的租
稅。
▪ Samuelson及Musgrave證明所得邊際效用彈性值 大於一,則採累進稅率;反之,如果為一或小於一, 則分別採比例及累退稅率。
社會福利函數(social welfare function),假設 社會福利水準可以以社會福利函數W表之,而 Ui 表示第 i 個個人所享受的效用水準,則此函 數可表示為W = W (U1 , U2 ,…, Ui ,…)
Bentham相加性(additive)或功利主義 (utilitarian)的社會福利函數,視社會福利為個 人效用的加總,亦即
租稅的超額負擔係指租稅的課徵,使得社會剩餘減 少的பைடு நூலகம்額,高於政府收到的租稅收入,任一租稅課 徵若發生此種損失,便稱不具租稅中立性。
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當市場無外部性存在,且完全 競爭下,只要透過市場價格機能的運作,則在不考慮
公平的假設下,可以視社會福利為個人效用簡單加總
時,社會剩餘(社會福利)將達到最大。
租稅中立性(tax neutrality)
要求租稅課徵不應改變財貨或勞務的相對價格,避 免扭曲市場經濟最適資源配置,及發生政府所收到 的租稅貨幣價值,低於人民因繳納租稅所產生不快 樂感覺的貨幣價值,而產生損失的情形。
假設小強與大明具有相同的偏好,小強每年入到帳戶 的薪資所得100萬,但雇用公司提供專屬車位等福利 性所得的市場價格為100萬元;大明每年薪資所得 200萬,並無其他福利。因福利性所得免稅,因此兩 人的租稅負擔,違背以所得為納稅能力的水平公平原 則,因為享有免稅福利設施小強而言,其繳納的稅賦 遠低於大明。
▪ 如果所得邊際效用固定時,稅率結構應採比例稅率。
▪ 如果所得邊際效用遞減時,且所得邊際效用曲線為 一直線時,則可採累進稅。
▪ 至於所得邊際效用遞減,但所得邊際效用曲線並非 直線時,則無法確定何種稅率結構。
相等邊際犧牲(equal marginal sacrifice)(Pigou主張) 要求所有人課稅後的邊際效用相等,又稱為最小總犧牲 (least aggregate sacrifice)原則。
消費者剩餘為AEP*面積,生產剩餘為BEP* 面積,社會剩餘為AEB面積。
經濟效率
經濟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在理論上,經濟 效率的達成,分為生產效率、分配效率(消費效率), 及社會全域效率等三項,當三項條件皆達成時,稱 為達到「柏瑞圖最適境界」(Pareto optimality),也 是一般所稱的「最佳」(first best) 。
▪ 相等絕對犠牲公平下,要求的是繳納金額所損失的 效用一樣,與絕對公平原則要求所有人繳交相同數 額租稅的作法有所不同。相等絕對犠牲要求效用損 失一樣,絕對公平原則則要求金錢的損失(稅金) 一樣。只有當所得的邊際效用固定時,相等絕對犠 牲公平原則與絕對公平原則一致,要求所有納稅人, 不分貧富,皆繳納相同數額的租稅(人頭稅)
生產者剩餘(producer's surplus)
生產者剩餘係指生產者提供財貨時,「最低願意接 受」(minimum willingness to accept, MWTA)的(總) 代價,與其實際接受(總)代價間的差額,代表生產 者生產及提供此一財貨所賺取的利潤。
社會剩餘 消費者剩餘、生產剩餘與社會剩餘
相等比例犧牲(equal proportional sacrifice)(CohenStuart主張)
TU 1 TU 2 TU n
TU 1 TU 2
TU n
▪ 所有人因課稅犠牲效用的比例相等,也就是每個人 因繳納租稅使得所得減少,而造成效用(滿足感) 降低的數額,佔其稅前總效用的比例需要相同。
第二節 租稅的效率
效率指使社會福利極大的運作機制。 社會福利(social welfare)
社會剩餘(social surplus):消費者剩餘與生產 者剩餘的總和。
消費者剩餘(consumer's surplus) 所謂消費者剩餘係指消費者消費財貨時,「最高願 意支付」(maximum willingness to pay, MWTP) 的 (總)代價,與其實際支付(總)代價間的差額,代表 消費者消費此一財貨所獲致淨滿足感的貨幣價值。
林達爾自願交易理論(受益原則)
▪ 政府對公共財帶給每一個人的利益知之甚詳
▪ 每個人願意誠實表達自己的受益程度
公共財的市場均衡
林達爾模型(The Lindahl Model)
林達爾(E. Lindahl)在1919年提出基於受益者 付費的觀念,可以達到全體一致同意的投票程
序。
林達爾投票模型
公共財偏好顯示(preference revelation)問題
第一節 租稅的公平
絕對公平原則:租稅的徵收並不會因為納稅者 經濟地位或納稅條件的差異,而負擔不同的稅 額。換言之,實現此一公平,需要實施所有納 稅者繳納相同金額的人頭稅(poll tax)。
未考慮納稅能力、受益原則 無扭曲亦符合效率
相對公平原則:認為課稅公平的追求,有水平 公平(horizontal equity)與垂直公平(vertical equity)等兩種標準。
MU1 MU 2 MU n
▪ 當每個人的所得效用函數都一樣時,表示稅後所得完 全平均化,即最公平的租稅。
▪ 當所得邊際效用固定時,此一原則在租稅的結構上, 無法有任何的政策建議。
▪ 當所得邊際效用遞減時,稅率結構必須是累進租稅, 而且累進的程度也較前兩種犧牲大。
▪ 在既定的租稅收入下,社會總效用為所有個人的效用 的簡單加總時,符合相等邊際犧牲原則的租稅,是既 符合公平也符合效率的租稅。
優點:在競爭的市場中,工資率是納稅人較無法透過最 適行為決策加以改變的。
缺點:工資率是否具有代表性、工資率的計算問題
▪ 人力資本投資會影響工資水準;對其他條件與工資率相同, 而學歷不同者,課徵相同租稅,是否符合公平嗎?
▪ 公務員或上班族與同時身兼研究及教學的大學教師,薪資相 同,工資率是否相同?
托賓(James Tobin)認為「公平」的分配不一 定要與所得平等化有關,應只要求如投票權等 特定財貨的平等分配;這種論點稱為財貨平等 主義(commodity equalitarianism)。
季斯陶(Irving Kristol)更主張只要社會具備充分 的流動性(mobility),則低所得者有機會步步高 升,所得分配的問題根本上不必過分重視。
水平公平係指具相同經濟地位的人,應負擔相同的 稅負,或具有同等納稅條件者,應負擔相同的租稅;
垂直公平則指具不同經濟地位的人,應負擔不同的 稅負;強調租稅課徵前後,個人間的福利水準的高 低次序,並沒有改變。
受益原則
所謂受益原則,係指納稅者對租稅的負擔應該與他從政府支 出所獲得的利益相對稱。
羅斯的論點在於主張人們在始初起點(original position),對於未來處境面臨完全無法預料的狀態, 為了避免最後落在最低所得的窘境,人們在始初起點 將會以無私的態度,希望最低所得者的福利越高越好。
費爾(Fair)就認為所得分配主要是基於所得分 配不均所帶給人們的嫌惡感,與個人效用的加 總方式無甚關係。
▪ 垂直公平的實現可以採用以下三種稅制:線型累進所得稅、 負所得稅制(免稅額自所得總額扣除,依據課稅所得比例課 徵稅,邊際稅率固定,但平均稅率仍會隨所得增加而增加)、 以及邊際稅率累進的所得稅(邊際及平均稅率均增加)。
工資率為納稅能力
有些學者建議採用工資率作為衡量納稅能力的指標。
▪ 因為所得取決於納稅人面對租稅制度所作的最適決策,兩者 工資相同(賺錢能力相同),工作時間不同造成所得差異, 是否表示納稅能力較高,需繳納較高稅額?工作與休閒的偏 好差異,使得偏好工作較勤勞者,需繳納更多的租稅,是否 符合公平?
W U1 U 2 U 3 ... U M
Rawls「極大化最小」社會福利函數(maximin social welfare function),即
W min(U 1,U 2,,...U i ,...U M )
假設社會中的總所得固定,每位成員都有相同的效用 函數,而且效用水準隨著所得增加呈現遞減的上升。 =>社會福利的極大化目標即在要求所有人的所得水 準完全相等,這也意味著在所得分配不均的經濟環境 中,政府應該採取積極的所得重分配政策,將所有人 的所得平均化,以追求相同的所得水準。
消費者既然可以不用付費就可以取得消費的利 益,因此便產生了隱藏偏好的誘因。在既定消 費利益之下,消費者將儘可能低報本身對於公 共財的需求,這就是所謂的「坐享其成」(free rider)問題。
偏好隱藏問題
偏好顯示的可能性
克拉克(E. Clarke, 1971)設計了一套可以促使 消費者顯現偏好的機制,稱為克拉克租稅 (Clarke Tax)。
在沒有外部性的前提下。,完全競爭市場的供給曲線 與需求曲線相交的數量下,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 餘的合計「社會剩餘」,達到最大,即代表經濟效 率已達成。因此,在完全競爭市場裡,需求者及供 給者所能得到的利益達到最大時,稱為經濟效率。 當經濟體系在最有效率的運作下,社會剩餘將達到 極大。
邊際利益與總利益
▪ 至少在競爭市場中,相對於所得而言,工資率是納稅人較 無法在進入職場後,能透過最適行為決策改變。
效用為納稅能力 根據個人因繳納租稅所造成「主觀效用」(滿足感) 的「犧牲」狀態來判斷公平。所謂的「公平犧牲」, 有下列三種說法:
相等絕對犧牲(equal absolute sacrifice)(Marshall主張)
房屋稅、地價稅等財產稅的理論基礎即來自當地地方公共支 出的利益。
換言之,受益原則僅能在可確認何人受益,及受益 多少的情況下採行。然而可惜的是,政府在提供絕 大多數的公共服務時,並無法確切知道哪些人獲利? 獲利多少? (共同報償,免費享用)因此,受益 原則在適用上,限制甚多,其次,在欲藉由課稅手 段達成所得重分配目的時,更無法運用此原則。
例如:使用公路或橋樑者課稅,此項稅收以專戶儲存,不得 移作其他公共支出經費使用。
美國的社會安全計畫支出的財源,主要來自薪資稅(payroll tax )。
我國「菸酒稅法」於菸品中另行課徵的健康福利捐,也是屬 於指定用途稅捐。
公共工程受益費:興建或改善某一地區性的交通或排水設施 等屬地方性公共服務支出範圍者,其部分經費可來自於向受 益人徵收特別稅課。
邊際成本與總成本
社會淨效益與社會剩餘
生產數量為 Q0 時,因少生產了 QQ 使得社會淨效益損失 EBB 面積;
線段的數量,
0
生產數量為 Q1 時,因多生產了 社會淨效益損失 ECC 面積。
Q
Q
的數量,使得
1
因生產未達到柏拉圖最適產量所形成的損失,稱為無 謂損失(deadweight loss)。
克拉克租稅(Clarke tax)
量能原則
此原則主張以個人的「經濟能力」或「納稅能 力」作為課稅依據。
所得為納稅能力 「所得」是一般最為大眾所共同認同的「經濟能力」
或「納稅能力」的指標。
水平公平的租稅
▪ 課稅範圍需包括所有的所得來源,而且所有所得來源皆適用 同一個稅率水準。 ▪ 境外所得、資本利得
▪ 不論所得花費於何種財貨及勞務,需繳納相同租稅。 ▪ 煙酒
▪ 因此,所有財貨及勞務,都課徵相同的租稅。 ▪ 稅基擴大,稅率低,扭曲小。(亦符合效率)
垂直公平的租稅
▪ 量能原則下的垂直公平,僅要求所得越高者繳納越多的租稅, 要求不能累退。 ▪ 100萬交1萬vs1000萬交1萬又1元->or10萬(至少比例稅制)
TU1 TU 2 TU n
▪ 納稅人因繳納租稅所犠牲效用的絶對量相等。 ▪ 當所得邊際效用固定時,則每人需繳納相同金額的
租稅。 ▪ 當所得邊際效用遞減時,則富人必須繳納更多的租
稅。
▪ Samuelson及Musgrave證明所得邊際效用彈性值 大於一,則採累進稅率;反之,如果為一或小於一, 則分別採比例及累退稅率。
社會福利函數(social welfare function),假設 社會福利水準可以以社會福利函數W表之,而 Ui 表示第 i 個個人所享受的效用水準,則此函 數可表示為W = W (U1 , U2 ,…, Ui ,…)
Bentham相加性(additive)或功利主義 (utilitarian)的社會福利函數,視社會福利為個 人效用的加總,亦即
租稅的超額負擔係指租稅的課徵,使得社會剩餘減 少的பைடு நூலகம்額,高於政府收到的租稅收入,任一租稅課 徵若發生此種損失,便稱不具租稅中立性。
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當市場無外部性存在,且完全 競爭下,只要透過市場價格機能的運作,則在不考慮
公平的假設下,可以視社會福利為個人效用簡單加總
時,社會剩餘(社會福利)將達到最大。
租稅中立性(tax neutrality)
要求租稅課徵不應改變財貨或勞務的相對價格,避 免扭曲市場經濟最適資源配置,及發生政府所收到 的租稅貨幣價值,低於人民因繳納租稅所產生不快 樂感覺的貨幣價值,而產生損失的情形。
假設小強與大明具有相同的偏好,小強每年入到帳戶 的薪資所得100萬,但雇用公司提供專屬車位等福利 性所得的市場價格為100萬元;大明每年薪資所得 200萬,並無其他福利。因福利性所得免稅,因此兩 人的租稅負擔,違背以所得為納稅能力的水平公平原 則,因為享有免稅福利設施小強而言,其繳納的稅賦 遠低於大明。
▪ 如果所得邊際效用固定時,稅率結構應採比例稅率。
▪ 如果所得邊際效用遞減時,且所得邊際效用曲線為 一直線時,則可採累進稅。
▪ 至於所得邊際效用遞減,但所得邊際效用曲線並非 直線時,則無法確定何種稅率結構。
相等邊際犧牲(equal marginal sacrifice)(Pigou主張) 要求所有人課稅後的邊際效用相等,又稱為最小總犧牲 (least aggregate sacrifice)原則。
消費者剩餘為AEP*面積,生產剩餘為BEP* 面積,社會剩餘為AEB面積。
經濟效率
經濟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在理論上,經濟 效率的達成,分為生產效率、分配效率(消費效率), 及社會全域效率等三項,當三項條件皆達成時,稱 為達到「柏瑞圖最適境界」(Pareto optimality),也 是一般所稱的「最佳」(first best) 。
▪ 相等絕對犠牲公平下,要求的是繳納金額所損失的 效用一樣,與絕對公平原則要求所有人繳交相同數 額租稅的作法有所不同。相等絕對犠牲要求效用損 失一樣,絕對公平原則則要求金錢的損失(稅金) 一樣。只有當所得的邊際效用固定時,相等絕對犠 牲公平原則與絕對公平原則一致,要求所有納稅人, 不分貧富,皆繳納相同數額的租稅(人頭稅)
生產者剩餘(producer's surplus)
生產者剩餘係指生產者提供財貨時,「最低願意接 受」(minimum willingness to accept, MWTA)的(總) 代價,與其實際接受(總)代價間的差額,代表生產 者生產及提供此一財貨所賺取的利潤。
社會剩餘 消費者剩餘、生產剩餘與社會剩餘
相等比例犧牲(equal proportional sacrifice)(CohenStuart主張)
TU 1 TU 2 TU n
TU 1 TU 2
TU n
▪ 所有人因課稅犠牲效用的比例相等,也就是每個人 因繳納租稅使得所得減少,而造成效用(滿足感) 降低的數額,佔其稅前總效用的比例需要相同。
第二節 租稅的效率
效率指使社會福利極大的運作機制。 社會福利(social welfare)
社會剩餘(social surplus):消費者剩餘與生產 者剩餘的總和。
消費者剩餘(consumer's surplus) 所謂消費者剩餘係指消費者消費財貨時,「最高願 意支付」(maximum willingness to pay, MWTP) 的 (總)代價,與其實際支付(總)代價間的差額,代表 消費者消費此一財貨所獲致淨滿足感的貨幣價值。
林達爾自願交易理論(受益原則)
▪ 政府對公共財帶給每一個人的利益知之甚詳
▪ 每個人願意誠實表達自己的受益程度
公共財的市場均衡
林達爾模型(The Lindahl Model)
林達爾(E. Lindahl)在1919年提出基於受益者 付費的觀念,可以達到全體一致同意的投票程
序。
林達爾投票模型
公共財偏好顯示(preference revelation)問題
第一節 租稅的公平
絕對公平原則:租稅的徵收並不會因為納稅者 經濟地位或納稅條件的差異,而負擔不同的稅 額。換言之,實現此一公平,需要實施所有納 稅者繳納相同金額的人頭稅(poll tax)。
未考慮納稅能力、受益原則 無扭曲亦符合效率
相對公平原則:認為課稅公平的追求,有水平 公平(horizontal equity)與垂直公平(vertical equity)等兩種標準。
MU1 MU 2 MU n
▪ 當每個人的所得效用函數都一樣時,表示稅後所得完 全平均化,即最公平的租稅。
▪ 當所得邊際效用固定時,此一原則在租稅的結構上, 無法有任何的政策建議。
▪ 當所得邊際效用遞減時,稅率結構必須是累進租稅, 而且累進的程度也較前兩種犧牲大。
▪ 在既定的租稅收入下,社會總效用為所有個人的效用 的簡單加總時,符合相等邊際犧牲原則的租稅,是既 符合公平也符合效率的租稅。
優點:在競爭的市場中,工資率是納稅人較無法透過最 適行為決策加以改變的。
缺點:工資率是否具有代表性、工資率的計算問題
▪ 人力資本投資會影響工資水準;對其他條件與工資率相同, 而學歷不同者,課徵相同租稅,是否符合公平嗎?
▪ 公務員或上班族與同時身兼研究及教學的大學教師,薪資相 同,工資率是否相同?
托賓(James Tobin)認為「公平」的分配不一 定要與所得平等化有關,應只要求如投票權等 特定財貨的平等分配;這種論點稱為財貨平等 主義(commodity equalitarianism)。
季斯陶(Irving Kristol)更主張只要社會具備充分 的流動性(mobility),則低所得者有機會步步高 升,所得分配的問題根本上不必過分重視。
水平公平係指具相同經濟地位的人,應負擔相同的 稅負,或具有同等納稅條件者,應負擔相同的租稅;
垂直公平則指具不同經濟地位的人,應負擔不同的 稅負;強調租稅課徵前後,個人間的福利水準的高 低次序,並沒有改變。
受益原則
所謂受益原則,係指納稅者對租稅的負擔應該與他從政府支 出所獲得的利益相對稱。
羅斯的論點在於主張人們在始初起點(original position),對於未來處境面臨完全無法預料的狀態, 為了避免最後落在最低所得的窘境,人們在始初起點 將會以無私的態度,希望最低所得者的福利越高越好。
費爾(Fair)就認為所得分配主要是基於所得分 配不均所帶給人們的嫌惡感,與個人效用的加 總方式無甚關係。
▪ 垂直公平的實現可以採用以下三種稅制:線型累進所得稅、 負所得稅制(免稅額自所得總額扣除,依據課稅所得比例課 徵稅,邊際稅率固定,但平均稅率仍會隨所得增加而增加)、 以及邊際稅率累進的所得稅(邊際及平均稅率均增加)。
工資率為納稅能力
有些學者建議採用工資率作為衡量納稅能力的指標。
▪ 因為所得取決於納稅人面對租稅制度所作的最適決策,兩者 工資相同(賺錢能力相同),工作時間不同造成所得差異, 是否表示納稅能力較高,需繳納較高稅額?工作與休閒的偏 好差異,使得偏好工作較勤勞者,需繳納更多的租稅,是否 符合公平?
W U1 U 2 U 3 ... U M
Rawls「極大化最小」社會福利函數(maximin social welfare function),即
W min(U 1,U 2,,...U i ,...U M )
假設社會中的總所得固定,每位成員都有相同的效用 函數,而且效用水準隨著所得增加呈現遞減的上升。 =>社會福利的極大化目標即在要求所有人的所得水 準完全相等,這也意味著在所得分配不均的經濟環境 中,政府應該採取積極的所得重分配政策,將所有人 的所得平均化,以追求相同的所得水準。
消費者既然可以不用付費就可以取得消費的利 益,因此便產生了隱藏偏好的誘因。在既定消 費利益之下,消費者將儘可能低報本身對於公 共財的需求,這就是所謂的「坐享其成」(free rider)問題。
偏好隱藏問題
偏好顯示的可能性
克拉克(E. Clarke, 1971)設計了一套可以促使 消費者顯現偏好的機制,稱為克拉克租稅 (Clarke Tax)。
在沒有外部性的前提下。,完全競爭市場的供給曲線 與需求曲線相交的數量下,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 餘的合計「社會剩餘」,達到最大,即代表經濟效 率已達成。因此,在完全競爭市場裡,需求者及供 給者所能得到的利益達到最大時,稱為經濟效率。 當經濟體系在最有效率的運作下,社會剩餘將達到 極大。
邊際利益與總利益
▪ 至少在競爭市場中,相對於所得而言,工資率是納稅人較 無法在進入職場後,能透過最適行為決策改變。
效用為納稅能力 根據個人因繳納租稅所造成「主觀效用」(滿足感) 的「犧牲」狀態來判斷公平。所謂的「公平犧牲」, 有下列三種說法:
相等絕對犧牲(equal absolute sacrifice)(Marshall主張)
房屋稅、地價稅等財產稅的理論基礎即來自當地地方公共支 出的利益。
換言之,受益原則僅能在可確認何人受益,及受益 多少的情況下採行。然而可惜的是,政府在提供絕 大多數的公共服務時,並無法確切知道哪些人獲利? 獲利多少? (共同報償,免費享用)因此,受益 原則在適用上,限制甚多,其次,在欲藉由課稅手 段達成所得重分配目的時,更無法運用此原則。
例如:使用公路或橋樑者課稅,此項稅收以專戶儲存,不得 移作其他公共支出經費使用。
美國的社會安全計畫支出的財源,主要來自薪資稅(payroll tax )。
我國「菸酒稅法」於菸品中另行課徵的健康福利捐,也是屬 於指定用途稅捐。
公共工程受益費:興建或改善某一地區性的交通或排水設施 等屬地方性公共服務支出範圍者,其部分經費可來自於向受 益人徵收特別稅課。
邊際成本與總成本
社會淨效益與社會剩餘
生產數量為 Q0 時,因少生產了 QQ 使得社會淨效益損失 EBB 面積;
線段的數量,
0
生產數量為 Q1 時,因多生產了 社會淨效益損失 ECC 面積。
Q
Q
的數量,使得
1
因生產未達到柏拉圖最適產量所形成的損失,稱為無 謂損失(deadweight loss)。
克拉克租稅(Clarke tax)
量能原則
此原則主張以個人的「經濟能力」或「納稅能 力」作為課稅依據。
所得為納稅能力 「所得」是一般最為大眾所共同認同的「經濟能力」
或「納稅能力」的指標。
水平公平的租稅
▪ 課稅範圍需包括所有的所得來源,而且所有所得來源皆適用 同一個稅率水準。 ▪ 境外所得、資本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