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充电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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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充电机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充电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充电机安装时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电工进行,非电气人员禁止操作安装。
二、充电时必须有专门的屋(室),室内禁止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并保持通风良好。
三、充电时先把蓄电池盖打开,气水畅通充电。
电流不宜过大,蓄电池温度不宜过高,确保正常安全充电。
四、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阴极板会不断析出氢气,阳极板会不断析出氧气。
氢气易燃,氧气助燃,一旦有明火出现,极易发生爆炸。
因此在充电过程中要绝对禁止一切明火。
五、蓄电池充足电后,应先关闭电源(或充电机),然后取下卡子,避免出现明火,引起蓄电池爆裂伤人。
安全隐患治理月报制度
为了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制的落实,对隐患月报做以下规定:
一、安全隐患月报数量规定
、各探矿班组每月 项;
、露天探矿(班组)、各承包地下(井下)探矿,每月 项;
、各运输车队每月 项。
二、安全隐患上报时间
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每月 日由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报通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队安全环保部。
三、考核规定
、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未完成月报规定隐患数量的,每少一项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 元。
、每迟报一日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各罚款 元,当月不报隐患的按月报规定隐患的数量,每一项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 元。
、队安全检查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复查或逾期不改的隐患,每一项对隐患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 元;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罚款 元。
、队或政府安全监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检查过程中,隐患低于考核分数,因不合格而连带队被考核罚款的,按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隐患数量分担罚款金额,由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交纳。
四、此规定由安全科监督执行。
运转设备岗位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在运转设备岗位作业安全,提高岗位操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防止发
生绞伤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转设备指选厂工艺设备、探矿挖掘设备、电器运转设备、井下提升设备以
及其他动力机械运转设备等。
二、在运转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运转设备的性能、启动、停止的操作程序和
故障处理方法,并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开车纪律,非设备人员不准操作运转设备及在设备岗位停留。
三、在运转设备岗位作业必须保持精神充沛、注意力集中、严禁打闹、打盹、睡岗、酒后上岗。
四、裸露在外的转动部位以及其他运转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安全防护罩,旋转设备周边要设隔板或防止绞伤的围护栏。
五、不准跨越和坐卧运转设备及防护装置。
六、运转部位绞进物料及缠绕物时,要避开抛甩危险区,立即停机处理,不准用手拖拉硬拽,防止发生危险。
七、严禁在运转中擦拭、触摸运转部位,严禁用工具触及运转中的转动和输送部位。
八、停机处理故障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挂警示标志。
开机时要对设备内外、周边有无人员和搭放物料搞好清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
九、在设备仓内作业和机体等隐暗处作业必须有专人看护。
十、在运转设备岗位作业时,衣扣、袖口、裤脚必须严紧,不准穿高跟鞋和披衣敞怀。
十一、严禁在设备上或设备旁边搭放物料。
十二、卷扬提升设备必须有过卷器、控制闸,并保证安全有效,使用钢丝绳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规定,并定期检查或更换,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
岗,未经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准操作。
十三、压风工要经专业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要经常观察压力表、减压阀的安全灵敏有效情况,仪表损坏失灵要立即更换,安全减压阀失灵要立即停机并向领导报告。
十四、挖掘设备作业半径 米内禁止人员停留,运行中禁止检查修理设备,行走时禁止靠近机体观察设备是否异常。
十五、严格遵守其他岗位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职工安全防火规定
一、安全防火是每位职工的责任,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管理火源,杜绝火灾事故。
二、未经队允许不准乱按乱扯电源,防止电路超负荷发生火灾。
三、禁止使用电路盘取暖或烧水做饭。
四、使用电褥子人员离开床位是要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短路发生火灾。
五、不准将汽油、柴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防止发生火灾危险。
六、禁止在床上吸烟或随意丢弃烟头,烟头完全熄灭后方可放到烟灰缸中或垃圾箱内。
七、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燃烧物品。
八、禁止在各材料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库及通勤客车上吸烟或用火。
九、禁止在宿舍、材料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十、要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通道出口的位置,不得任意损坏和动用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火灾要及时使用灭火器材自救,并及时向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领导或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十二、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将给予 元至 元以下罚款或行政处分。
职工宿舍治安管理规定
一、宿舍是职工休息的场所,广大职工应当共同维护宿舍秩序,保持安定的休息环境。
二、凡居住宿舍的职工必须到门卫或宿舍管理员进行登记,
三、禁止在宿舍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四、严禁在寝室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六、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或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禁止在宿舍进行赌博、看淫秽录像或进行违反其他治安管理的活动。
八、各种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位存放。
严禁乱停乱放。
九、不准裸身在室外走动或在公用洗手间活动。
十、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财务,不得任意损坏,不准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
十一、广大职工要自觉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创造和谐,维护安定,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处 — 元以下的罚款或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接触粉尘和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岗位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此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是指各班组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危害。
二、队安全部门对职业危害负监督管理职责,对职业危害预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职业危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四、产生职业危害的班组负责领导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要结合本班组产生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加强防治措施的落实。
对本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五、安全部门和各班组必须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岗位人员健康监护(体检)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生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要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必须给岗位操作人员配发合格的防护用品和用具。
七、接触有毒、有害及使用腐蚀性物品的岗位和场所要安装报警信号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冲洗设备。
使用核子称计量的岗位要有科学的防辐射的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要远离核辐射的危害区域。
八、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和个人。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九、加强上岗前员工职业病危害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岗位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岗位操作人员要自觉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班组领导和安全部门反映或报告。
十、下列作业岗位必须采取以下预防职业病危害措施。
(一)、探矿破碎岗位必须安装抽尘设备,排尘或水喷雾降尘措施。
(二)、探矿潜孔设备要安装抽尘设备或采取湿式穿孔。
(三)、人工凿岩必须采取湿式凿岩,禁止打干眼。
(四)、运搬和探矿作业都要浇水降尘。
(五)、硐内爆破作业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排出炮烟的通风设备。
(六)、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用品、用剂的岗位要有通风措施和有排出有毒、有害、化学反应释放出的烟气设备及设施。
并备有装有清水的盆、桶,以备冲洗。
(七)探矿使用放射性计量器要安装防止射线危害的防护装置。
人员要远离放射源。
(八)、接尘岗位人员在作业岗位上必须戴口罩,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期发放和更换。
(九)、采取其它有效的防治措施。
十一、招用新工人首先要组织身体健康检查,了解和调查上岗人员的接尘情况和职业病状况,作为提前控制和预防,不准安排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
十二、对接触粉尘和有害、有毒的岗位人员按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定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
十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经常保持良好运行和良好使用。
十四、对发现有职业病的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安排脱离原岗位和治疗。
十五、加强监督和检查,安全部门要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作业现场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下列隐患问题的作业岗位给予所管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对防护设备或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的。
(五)、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未设醒目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六)、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
(七)、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十六、对职业危害管理不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因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罚款、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源检测、检验控制措施
、设立危险源标志牌,并保持标准、清洁完好。
、设立必要的警示牌,并挂在明显醒目的位置上。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现场须知及各项管理制度,各种规程制度必须规范上墙。
、必须建立档案,并及时填写。
、按规定配备好灭火器等灭火用具。
、保证岗位上的通讯畅通。
、值班人员不准脱岗,坚守岗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对不按照本措施执行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专业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规定,结合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的解释
(一)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能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二)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危险源的分类
根据危险源辨识等标准规定,下列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应列为危险源进行管理,并进行登记、建立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三、危险源的管理责任确定
(一)队各班组、分厂、区队存在的危险源的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二)存在危险源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的直接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危险源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专职安全员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三)危险源的看护人员、操作人员等负直接安全责任。
(四)队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源管理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五)队技术部门对危险源的技术性安全负管理责任。
四、危险源的安全防范管理
(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二)配备专职人员看护、操作、保管,并经有关安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三)落实岗位现场交接班,建立交接班记录。
(四)配备防火、防盗器材,并保证经常良好。
(五)有良好通迅联络工具和设施。
(六)建立危险物品出入库登记和台帐,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七)落实停用期间和节假日昼夜值班值宿制度。
(八)制定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计划。
五、危险源安全检查制度
(一)危险源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的负责人每周组织安全检查一次,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周检查不少于 次。
(二)岗位保卫人员、看护人员、操作人员每班实行巡回检查,并填写巡视记录。
(三)队安全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记录在案。
(四)队主管安全领导每季组织检查不少于一次。
六、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应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安全装置和设施不得任意拆卸。
七、汛期应对危险源采取防洪、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可靠。
八、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安装和维修应申请上级专业部门进行,并及时向队安全部门报告,在危险源的场所、库区、岗位进行施工建设,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必须事先报告队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未经同意严禁施工。
九、危险源出现事故隐患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领导或队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及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十、处 罚
在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中,各层领导及相关人员,未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将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造成事故危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确定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如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三人以上死亡十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下的隐患。
二、重大隐患的危害类型
可分为火灾隐患、爆炸隐患、危房隐患、倒塌隐患、滑坡隐患、交通隐患、泄漏隐患、中毒隐患等。
三、重大隐患的预防措施
、在新建和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使用的“三同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并符合设计要求。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力量,保证监管力度。
、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能够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
、使用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规定安装和定期检测,使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必须按国家规定储存、保管和使用。
四、重大隐患的报告
、从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本班组领导或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接到报告要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队安全科报告。
、班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及时报告队安全科。
、安全科对发生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并制定出整改意见和临时预防方法,对人员和生产有重大威胁时,应当及时将人员撤离危险区,有权当场做出停止生产决定,必要时要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机关申报。
五、重大隐患的整改
发生的重大隐患,安全科要制定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通知隐患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及时或限期整改,整改负责人要按整改要求,积极投入资金,落实整改,在限期内未能完成整改的,安全科有权对隐患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或整改负责人做出处罚,罚款为 万元以下,因未按整改要求整改,仍然违章指挥作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员工作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安全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减分标准
(一)、违反劳动纪律规定
、迟到、早退不超半小时扣 — 分,超一小时者扣 — 分, 小时以上者扣 分或按旷工处理。
、班中喝酒或喝酒上岗扣 — 分,影响工作的给予处分。
、工作中或值班中私自空岗扣 — 分,造成影响给予处分。
、私自旷工,扣 分或按劳动纪律规定处理。
、对违章违纪行为或危险隐患未及时制止和提出整改措施,扣 — 分,造成影响发生事故给予处分。
、违反工作职责或工作失职尚未造成一定影响的扣 — 分。
、未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扣 — 分。
、违反其它劳动纪律规定之一者扣 — 分。
(二)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防火、爆破、防汛等机构不健全,责任未落实扣 — 分。
、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未上墙扣 — 分。
、不组织安全活动或安全例会和安全培训,每少一次扣 — 分。
、班检查巡视不到位扣 — 分。
、“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漏教一人扣 — 分。
、特种作业人员每漏教一人扣 分。
、月工作汇报每迟报一次扣 分。
、危险作业、挂牌、确认、责任、审批表未落实扣 — 分。
爆破、起重、高空、检修等作业措施未落实或跟踪监炮不到位的扣 — 分。
、对各项规章制度下发后未及时向职工宣传教育的扣 — 分。
、当班隐患未及时发现而被处内检查发现,每发现一起扣 — 分。
、处内抽查每处理违章违纪一人扣管内人员 — 分,影响较大的扣 — 分。
、管内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管内人员 元,扣 分;有责任事故的扣 — 分,罚 — 元和下浮奖金 。
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管内人员 — 元,扣 — 分;有责任事故的罚 — 元,扣 — 分,奖金下浮 。
每发生一起伤亡事故罚管内人员 元,扣 分;奖金下浮 。
发生其它安全生产事故有责任或不良影响的,罚 — 元,扣 — 分,奖金下浮 — 。
负责外围管理事故减分按考核 的标准执行。
、因临时分配顶岗工作而当班发生的考核问题,同样执行上述各项考核。
二、加分标准
、违章违纪每处罚一起加 分, 元以上罚款加 分, 元以上加 分。
、工作坚持原则,钻研业务,灵活运用多种教育方法,有创新和开拓精神,提高工作管理效果明显、业务突出的加 分。
、及时预防较大险情和事故发生的加 — 分。
三、其它规定
、分矿管理考核由班长负责,处内综合考核按月进行。
、个人评比以事故率和个人积分为基础。
无事故的情况下按平时考核得分为评比依据。
、其它评比均以总考核排列档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