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舟政发[2007]17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3.22
【实施日期】2007.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政发(200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属有关单位签订的2006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力量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2006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正确处理保护与保障的关系,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
把耕地保护纳入考核县(区)政府领导班子政绩的指标
体系,耕地保护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保护耕地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继续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做到以建促保。
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6890亩,2006年实际耕地保有量为409170亩,连续第十一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按照“禁采区关停、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聚”的原则,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矿山总数;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开展“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05〕2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