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兰州市医疗保险政策研究咨询监督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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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兰州市医疗保险政策研究咨询监督
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正文:
----------------------------------------------------------------------------------------------------------------------------------------------------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兰州市医疗保险政策研究咨询监督管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兰人社发〔2011〕104)
各县区人社局、市医疗保险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制度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研究,更加科学合理的修订完善各项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促使全市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决定成立由各类医学专家、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组成的全市医疗保险政策研究咨询监督管理专家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及任务
一是针对医疗保险理论、制度、政策、管理、服务等展开调查研究、学术交流;二是利用相关数据分析研究全市医疗保险运行状况,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和管理评估;三是组织开展全市医疗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研究,为制定全市医疗保险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评审工作;五是对全市医疗保险发展运行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供政府决策。

二、组织协调及管理
建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库,设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成立专家委员会工作协调办公室。

(一)专家委员会组织领导。

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吴永健和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张钲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人社局副局长李元生、市财政局副局长赵兰生、市医疗保险局局长王文昌担任。

(二)成立专家委员会工作协调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副局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元生兼任;副主任由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李兴俊、市财政局社会保险处处长陆国龙、市医疗保险局医药科科长李方海担任。

(三)建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名单附后)。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
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委员会的活动、主要采取召集会议、学术交流、参观考察、督促检查、书面咨询及通讯形式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经常性联系专家委员,及时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确定相关事项。

专家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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