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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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定政办发[2007]93号
【发布部门】定西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9.03
【实施日期】2007.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7〕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9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近年来,我市食品产业快速发展,产量逐年增加,品种日益丰富,质量稳步提高,极大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需求。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不
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种植养殖中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现象依然存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多、小、散、乱,相当一部分生产条件差、产品质量档次不高、标准水平低、质量安全隐患多;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食品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监管和执法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等。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食品安全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要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政府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评估本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研究制定相应监控措施。
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