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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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职-劳动合同的变更
1、转正的操作流程和关键控制点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转正做任何条款规定,此操作为企业附加
的内部控制流程。
转正为试用期满合格的确认,必须在试用期结束前完成,否则失去
意义。(人力资源部于试用期满前二至三周启动转正手续)
可以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原则上不少于两个月。
二、在职-劳动合同的变更
伤残等级:一到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四、离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
协商解除 过错性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
非过错性解除
经济性裁员 劳动者单方解除 预告解除
即时解除
四、离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可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 位后旧伤复发的。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胜任工作;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得其他工作的。
四、离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2、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的提前通知期限至少为试用期结束前三天 试用期是双方相互考查的期限,在“试用期内”有证据证 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出具有效证据说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
实习生: 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 行实践学习的在校学生 离退返聘人员: 被企业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 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女工人50、 女干部55、男60)
《实习协议》
《聘用协议》
一、入职-劳动合同的订立
5、劳动合同法法条梳理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 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 之日起建立。
“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 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 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 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一、入职-劳动合同的订立
5、劳动合同法法条梳理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 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具体情形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个人提出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1.需要支付补偿金, 2.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否则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 代通知金)
四、离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2、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续订合同的操作规程
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操作规程: 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职 工,征求其意见是否续订; 合同期限届满既未终止又未 续订,视为续延合同,双方 就合同期限未达成一致意见 的,其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不续订劳动合同又继续用工的,即形成事 实劳动关系;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1年未 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超过1年还未续订书面 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认定材料: 认定申请书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受到机动车事故伤 害的;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 断证明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在职-工时、工资与休假
5、工伤伤残评定
一、入职-劳动合Biblioteka 的订立2、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4、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参与管理的形式主要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平等 协商制度
5、企业内部劳动规制:企业或雇主的意志表现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对劳动关系的社会性调整 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保障劳动法体系全面实施
一、入职-劳动合同的订立
3、劳动法的范围
劳动合同法
一、入职-劳动合同的订立
5、劳动合同法法条梳理
《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合同期限<3个月 3个月≤合同期限<1年 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 1个月
1年≤合同期限<3年
合同期限≥ 3年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 2个月
试用期≤ 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在职-劳动合同的变更
2、续订合同的操作规程
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 续订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2008年1月1日起连续订立二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自用 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明确“连续”与“十年”
“十年”:自用人单位用 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 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 年限。 “连续”:包括“无间断 连续”和半年内的“有 间断连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内容:劳动争议调 解或仲裁的申请、受理、裁决。 《安全生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 伤保险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等劳 动关系相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一、入职-劳动合同的订立
4、不同劳动关系使用不同类型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 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 力的公民(16—60周岁之间)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 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 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 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 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期的,按照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三、在职-工时、工资与休假
2、工资支付保障
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三、在职-工时、工资与休假
3、法条梳理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 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提高法律意识 规避用工风险
-----企业常用劳动法律法规培训
2014年10月17日 人力资源部
目录
1、入职-劳动合同的订立
2、在职-劳动合同的变更 3、在职-工时、工资与休假
4、离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入职-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 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三、在职-工时、工资与休假
1、工作时间概念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 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问: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答: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 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例如:企业中从事高级管理、推销、货运、装卸、长途运输驾驶、押运、 非生产性值班和特殊工作形式的个体工作岗位的职工,出租车驾驶员等, 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立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款同样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在职-工时、工资与休假
1、工作时间概念 工作时间 - 劳动者为了履行劳动给付义务,在用人单位从 事工作或生产的时间
实际从事生产或工作所需准备和结束的时间 实际完成工作或生产的作业时间 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 工艺中断时间、劳动者依法或行政安排离岗时间 连续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需要的间歇时间
2008年1月1日施行,劳动关系建立和履行的基本 法律依据,在明确劳资关系双方权利与义务的 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的保护。 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 主要体现工时公休、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等条 款的具体规定。
劳动基准法
劳动法
社会保障法
2011年7月1日施行,是调整社会保险和社 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
三、在职-工时、工资与休假
2、工资支付保障
(一)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劳动者依法休假期间工资支付:
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 生育或生育手术期间
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
●用人单位破产、终止或解散的,清算后应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 和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期间的工资支付:
在一个工资支付期内的,按照正常标准支付
三、在职-工时、工资与休假
3、法条梳理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 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 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 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三、在职-工时、工资与休假
4、工伤假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注意: 劳动关系是劳动力与资本相结合的具体表现 劳动关系只能是雇主与雇员间的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分工并无直接的联系 劳动关系反映的是一种特定的经济关系-劳动给付与工 资的交换关系
一、入职-劳动合同的订立
2、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1、劳动法规:体现国家意志 2、劳动合同: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集体合同: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
1、劳动合同 的解除
解除类型
协商解除 非过错性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者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客观情况使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对变更 达成协议 过错性解除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度必须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因兼职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刑事犯罪 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破产or经营严重困难or其他经 济原因 需要支付补偿金 1.不需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 者存在法定的过失行为,举证责 任在用人单位。
四、离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3、“三期”女员工的关注点
1 孕期: 怀孕至产前15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入职-劳动合同的订立
5、劳动合同法法条梳理
注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