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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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考核评价标准

麻醉科考核评价标准
2
3、镇痛效果正确评价,有记录
1、无规范扣2分
2、提问、掌握不熟悉扣0.5分
3、无评价、无记录扣1分.
5
五、麻醉科与输血科的有效沟通严格掌握术中输血适应证
合理、安全输血、合理用血
1、有手术中用血的相关制度与流程手术用血有严格的指证
2、有麻醉科与输血科沟通的流程
3、有手术用血评估和用血疗效评估
4、科室定期对术中用血进行总结、分析、整改
2、按规定内容书写麻醉单。
3、麻醉的全过程在病历、麻醉单上得到充分体现。
4、麻醉师参与手术安全核查并签字。
5、麻醉单及相关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范。
查看麻醉单,一项不规范扣0.2分。
麻醉单记录不完整缺一项扣0.1分
3
7、有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
1、有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及流程。(1、有及时报告的流程,2、处理过程应该得到上级医师的指导,3、处理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2、麻醉医师对规范和流程熟悉。3、有预防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1
7、制定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护人员熟练掌握
基本要求:1、急危重患者应急预案。2、纠纷应急预案。3、非医疗事件应急预案4、医疗事故应急预案等。
无不得分,内容不完整缺一项扣0.1分,医护人员不熟悉1人扣0.1分。
1
二、患者安全目标与持续改进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1、在麻醉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二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5
4、具有资质和授权的麻醉医师进行麻醉风险评估,制定麻
1、麻醉医师为每位患者制定麻醉计划。
2、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症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应记录在“麻醉术前访

麻醉效果评定分级规范与流程

麻醉效果评定分级规范与流程

麻醉效果评定的规范与流程一、组织管理1、由麻醉科医疗质量与安全控制小组为麻醉科麻醉效果评定小组,负责对本科室麻醉效果工作进行定期评定,每月一次,并形成书目材料交医务科,内容有分析、评价、总结及改进措施。

2、医务科,医疗质量督查办定期对麻醉效果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并进行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二、麻醉评级标准(一)、全麻效果评级标准Ⅰ级:1、麻醉诱导平稳、无躁动、无呛咳及血液动力学的变化,插管顺利无损伤。

2、麻醉维持期深浅适度,既无明显的应急反应,又无呼吸循环的抑制,肌松良好,为手术提供良好的条件。

3、麻醉结束,苏醒期平稳,既没有过早或过迟苏醒,呼吸和循环各项监测正常,肌松恢复良好,拔管恰当,无不良反应。

4、无并发症。

Ⅱ级:1、麻醉诱导时稍有呛咳和血液动力学的改变。

2、麻醉维持期深度掌握不够熟练,血液动力学有改变,肌松尚可,配合手术欠理想。

3、麻醉结实缝皮时病人略由躁动,血压和呼吸稍有不平稳。

4、难以防止的轻度并发症。

Ⅲ级:1、麻醉诱导经过不平稳,插管有呛咳、躁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应激反应强烈。

2、麻醉维持期深浅掌握不熟练,致使应激反应激烈,呼吸和循环的抑制或很不稳定,肌松不良,配合手术勉强。

3、麻醉结束,病人苏醒冗长伴有呼吸抑制或缝皮时病人躁动、呛咳;被迫进行拔管,拔管后呼吸恢复欠佳。

4、产生严重并发症。

(二)、椎管内麻醉(硬、腰、骶)效果评级标准Ⅰ级:麻醉完善、无痛、肌松良好、安静,为手术提供良好条件,心肺功能和血流动力学保持相对稳定。

Ⅱ级:麻醉欠完善,有轻度疼痛表现,肌松欠佳,有内脏牵引痛,需用镇静剂,血流动力学有波动。

(非病情所致)Ⅲ级:麻醉不完善,疼痛明显或肌松较差,呻吟躁动,辅助用药后,情况有改善,但不够理想,勉强完成手术。

Ⅳ级:需该其他麻醉方法,才能完成手术。

(三)、神经阻滞效果评级标准(颈丛、臂丛、下肢神经等)Ⅰ级:阻滞范围完善,病人无痛、安静,肌松满意,为手术提供良好条件。

麻醉科常用评分标准

麻醉科常用评分标准

麻醉科常用评分标准这是麻醉科常用评分标准的总结包括ASA评分,.Apgar 评分,全麻效果评级标准.,椎管内麻醉(硬、腰、骶)效果评级标准,神经阻滞效果评级标准(颈丛、臂丛、下肢神经等)】Ramsay镇静评分心脏危险程度改良Goldman评分,术前ASA麻醉危险度分级,术后苏醒评估项目(POR)計分,Steward苏醒评分,寒战评分,新生儿疼痛评估量表(NIPS 评分,气管插管时肌松程度分级等【ASA评分】根据病人体质状况和对手术危险性进行分类,于麻醉前可将病人分为5级:Ⅰ级:正常健康。

除局部病变外,无系统性疾病。

Ⅱ级:有轻度或中度系统性疾病。

Ⅲ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日常活动受限,但未丧失工作能力。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已丧失工作能力,威胁生命安全。

Ⅴ级:病情危重,生命难以维持的濒死病人。

如系急诊手术,在评定上述某级前标注“急”或“E”。

Ⅰ、Ⅱ级病人,麻醉和手术耐受力良好,麻醉经过平稳。

Ⅲ级病人麻醉中有一定危险,麻醉前准备要充分,对麻醉期间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

Ⅳ级病人麻醉危险性极大。

Ⅴ级病人病情极危重,麻醉耐受力极差,随时有死亡的威协,麻醉和手术异常危险,麻醉前准备更属重要,做到充分、细致和周到。

===================================【Apgar评分】--------------------------------------------------------------------------------------------体征评分标准---------------------------------------------------------------――――――――――――0分―――――――1分――――――― 2分----------------------------------------------------------------皮肤颜色――――――― 青紫或苍白― 身体红、四肢青紫-―― 全身红心率(次/分)――――――无――――― 小于100次/分-――― 大于100次弹足底或导管插鼻反应――无反应――-有些动作如皱眉――― 哭、喷嚏肌张力―――――――――松弛―――-四肢略屈曲――――― 四肢能活动呼吸――――――――――无――――-慢、不规则――――― 正常、哭声响------------------------------------------------————---------注:娩出后1分钟评定一次,称Apgar 1min评分;娩出后5分钟评定一次,称Apgar 5min评分。

省级医学重点专科评估评分标准

省级医学重点专科评估评分标准

省级医学重点专科评估评分标准
附件三: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评估标准
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评估标准
说明
第一部分一类指标
此部分共有一类指标六条,被评估医院必须全部达标,才能进入二类指标的评估程序。

(注:没有设置产房的相应达标指标不作要求。


第二部分二类指标
此部分共有二类指标十三条,其中十条带*号的必须达标,三条不带*号的为参考达标指标,必须至少两条达标,才能进入三类指标的评估程序。

第三部分三类指标
此部分共有五大类综合考评指标,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总分合计1000分。

被评估单位必须
最终总得分900分以上,且临床科室、护理管理、医技科室技术水平各项目得分率必须分别达到应得分值的90%以上,方可具备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资格。

一级特色专科评估医院一类指标
是否达标:是□
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评估二类指标
一级专科医院评估三类指标。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一、研究与科技创新能力(权重:20%)麻醉科作为临床重点专科,具有较高的研究与科技创新能力,以下为评分细则:1. 科研项目:对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科研项目以及其他科研项目。

2. 科研成果:考察麻醉科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奖励等。

3. 科研团队:评估麻醉科的科研人员队伍构成和研究方向的多样性以及创新性。

二、临床服务能力(权重:30%)麻醉科应具备高水平的临床服务能力,以下为评分细则:1. 临床规模:考察麻醉科的临床规模,包括门诊、病房床位、手术数量、手术种类等。

2. 临床质量:评估麻醉科的麻醉操作技术、麻醉并发症发生率、手术安全情况等。

3. 专业设备:考察麻醉科的专业设备和仪器的配备情况,包括麻醉机、监护设备、吸入麻醉药物等。

三、师资力量(权重:20%)麻醉科应具备充足的高水平麻醉医师队伍,以下为评分细则:1. 医师资质:考察麻醉科医师的职称、学历、专业资质等。

2. 医师数量:评估麻醉科医师的数量,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3. 师资结构:考察麻醉科医师队伍的结构构成,包括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等。

四、学科建设与学术交流(权重:15%)麻醉科应具备良好的学科建设与学术交流平台,以下为评分细则:1. 学术会议:评估麻醉科的学术会议组织和参与情况。

2. 学术交流:考察麻醉科与其他学科的合作和交流程度。

3. 学科建设:评价麻醉科的学科建设情况,包括学科带头人引领、教学资源等。

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权重:15%)麻醉科应注重人才培养和医疗技术的不断更新,以下为评分细则:1. 毕业生情况:考察麻醉科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其进一步深造的比例。

2. 继续教育:评估麻醉科医师的继续教育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学术会议等。

3. 临床技术培训:评价麻醉科对临床技术培训的开展情况。

六、管理与质量控制(权重:20%)麻醉科应注重管理和质量控制,以下为评分细则:1. 管理体系:评估麻醉科的管理体系和流程,包括麻醉管理规范、手术安全管理等。

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中华医学会参考)

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中华医学会参考)

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关于卫生部三级甲等医院评审”中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的参考草案为加强三级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麻醉科的医疗质量与管理水平,指导医院麻醉科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作为麻醉科工作的核心内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根据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在中华医学麻醉分会指导下制定并将《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简称《标准》)列入建设管理规范,《标准》主要针对三级医院麻醉科,二级医院麻醉科可参照执行,据此可对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标准》涵盖科室设置与功能、人员配备、诊疗技术、科室管理及教育、科研等五个方面。

现叙述如下:一、组织结构与功能结构管理是过程管理的重要基础,规范医院麻醉科的组织结构是从整体上保障与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前提。

国家卫生部在1989年发布【89】第12号文件,明确麻醉科的工作内涵应包括临床麻醉、急救、心肺脑复苏、重症监测治疗和疼痛的研究与诊疗。

卫生部27号文件,又将麻醉科确认为医院的一级诊疗科目,代码“26”。

这不仅是麻醉科开展业务工作的依据,更是医院麻醉科与临床各科特别是手术科室之间形成相互支撑、良性循环发展势态的重要保证。

麻醉科组织结构及其要求如下:(一)建科指标要求1.成立麻醉科(1)凡开展手术治疗的二级以上医院均应成立麻醉科;(2)麻醉科是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有医院相应的建科文件;(3)三级及有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均应在临床麻醉的基础上开展急救与重症监测治疗以及疼痛诊疗工作(二)临床麻醉指标要求1.手术室内和手术室外麻醉能规范进行手术室内和手术室外麻醉,有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2.麻醉前检查、评估与准备(1)麻醉前检查、评估与准备;(2)必需具备以下三种模式之一:①安排专人按规章进行此项工作;②设立“麻醉前评估中心”执行此项任务;③三甲及部分有条件的医院可先行开设麻醉科门诊,取得经验后推广3.麻醉后恢复室(RR)的建立与管理(1)凡三级医院必须建立麻醉恢复室(RR),尚未建立的医院应有三年建设计划,即三年内必须达标;(2)RR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一般科室≥1:4,重点科室≥1:2;(3)有RR建设管理规范,并能认真执行4.麻醉医师分级管理制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进行分级管理,按不同分级承担不同的麻醉与监控任务(三)重症监测治疗及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室)(AICU)指标要求1.围术期重症监测治疗(1)参与院内外急救及各种突发事件的救治,有抢救记录;(2)能规范进行心肺脑复苏,有抢救会诊记录;(3)常规开展围术期生命机能监测与调控,有开展监测项目及相应记录;(4)常规开展围术期重要器官功能保护与复苏,有课题或论文或项目2.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AICU)的建设(1)三甲及具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麻醉科)的三乙医院及部分有条件医院的麻醉科均应建有专科重症监护病房(AICU);(2)AICU床位数与医院手术科室床位总数之比应≥2%,每床的建筑面积应≥15M2;(3)AICU中最少要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约为18~25M2;(4)AICU中应力争设立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5)有AICU建设管理规范并认真执行(四)疼痛诊疗指标要求1.急性疼痛诊疗(1)配备具有麻醉科医师资质的医师从事此项工作,并具备相应的条件、设施与设备;(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均需常规开展,有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3)能规范开展术后镇痛、分娩镇痛(含人流)及创伤或非创伤性诊疗的无痛检查或无痛介入治疗,有常规和诊疗指南2.慢性疼痛诊疗工作(1)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甲医院均应建有麻醉科疼痛诊疗门诊;(2)疼痛门诊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建有诊室、治疗室、治疗准备室等;(3)根据需要与条件建立病房,若建病房床位一般≥6张床,每床净使用面积≥4平方米,应设治疗室、办公室、值班室等二、人员配备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关键是以人为本,人员配备除数量外,应注重质量。

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3.危重病人已发生或可疑有麻醉相关并发症者应根据病情增加随访次数,并与术者或病室医师保持联系和沟通。
4.对发生明显麻醉并发症的患者应及时向麻醉科主任汇报,并及时实施干预措施。
1.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交班,交班内容包括病人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输血输液等。
2.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危重、疑难病例,必须实施上级医师咨询制度,必要时应在麻醉前实施疑难病例讨论。
2.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作为实施操作、用药、输血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有效手段。
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手术前的各项麻醉准备工作应全部完成。
2.建立麻醉部位识别标志制度。
3.麻醉前再次对手术患者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核查,完成“手术安全核查表”与“手术风险评估”中麻醉相关部分内容。
未按规定执行者不得分,不服从门诊部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发现不按时出诊,套排.顶替者不得分。
未严格执行者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无监督措施不得分,监督不到位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无相应预案及措施不得分。
未达比例者不得分。
发现医师擅自离岗者不得分。
不符合书写规范酌情扣分。
不符合书写规范酌情扣分。
未及时上报疫情者不得分。
2.门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3.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和报告制度,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1.科室严格执行《门诊医疗工作管理规定》,服从门诊部统一安排。
2.门诊医师按时上班,坚持专家门诊,不套排,不随意停诊,不随意顶替,更不允许进修生、实习生上门诊。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门诊会诊制。
4.对门诊医师“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有具体的监督措施。
1.病区应建立麻醉及精神药物不良反应的观察制度和程序,并上报。

麻醉科质量考核评分细则

麻醉科质量考核评分细则
①无麻醉效果评定规范和流程不得分;②分析、评价不规范扣1分;③无改进措施扣2分
5
7
①建立术后慢性疼痛、癌痛患者镇痛的治疗规范;②人人掌握操作规范与流程;③镇痛效果有分析记录。




10
1
①科质控小组有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②对麻醉不良事件及时上报;③质控小组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自查、评估、分析,有整改措施(麻醉和镇痛并发症预防措施与控制指标,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评估等)
一项做不到扣2分;
项目中做得不到位每项扣1分
10
3
变更麻醉方法要有理由,必须上级医师同意,家属、授权委托人知情,(记录于麻醉单中)
①变更麻醉方法无理由扣2分;②无上级医师同意扣1分;家属、授权委托人不知情扣0.5分,③无签字扣1分
10
4
履行麻醉前的知情同意(包括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
知情同意书内容缺一项扣1分;
无知情同意书不得分
10
5
①有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处理规范与流程(有及时报告流程);②麻醉师知晓率100%;③处理过程有上级医师指导;④处理过程记录于麻醉单中。
①无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处理规范与流程不得分;②麻醉师1人不知晓每人次扣1分
10
6
有麻醉效果评定,①有麻醉效果评定的规范及流程;②定期对麻醉效果资料分析、评价、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项目
分数
排序
检查内容
扣分理由
得分




15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①有术前麻醉评估(临床诊断、拟行手术、、麻醉方式及风险)②术前讨论制度(对高风险择期手术、新开展手术或麻醉方式进行讨论)③实行严格的手术核查

麻醉科医疗质量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麻醉科医疗质量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无管理制度及年度培训计划扣10分,每月未进行“三基三严”培训扣10分。
三基理论考试或现场抽考每下降1﹪扣1分。
二、环节质量
260
1、术前准备
80
①术前麻醉医师访视病人。
②坚持术前讨论制度(疑难危重病人)。
③术前认真制定麻醉计划并签麻醉同意书。
④坚持病人入室后查对制度。
⑤麻醉药品、器械齐全、性能良好、保证随时应用。
4麻醉药品专人负责、保管、专柜存放、专用账册,帐物相符。
5各科抢救病人需麻醉科参加时(如气管插管)必需10分钟内到位。
查科室文字数据。
一次末做到扣4分。
以科室投诉后核实,末做到者一例扣4分。
16
16
16
16
16
四、科室台帐(记录本):
100
(一)临床科室质控记录本。
(二)医疗差错事故记录本。
(三)“三基”“三严”培训及业务学习记录本。
④有预防和抢救意外的措施,并能及时正确处理。
⑤严防麻醉差错、事故及合并症、后遗症发生,麻醉死亡率≤0.02%。
查病历麻醉记录单,现场检查。
查文字数据及病历记录,出现一处医疗缺陷扣4分。
出现一次合并症、后遗症扣4分。
20
20
20
20
20
3、术后管理
80
①麻醉医师要认真、准确、完整、真实的填写麻醉记录单。
(四)科室会议记录登记本。
(五)科室特殊登记本。
按《乐业县人民医院科室台账(记录本)管理方案》执行并扣相应分。
(一)项20分
(二)项20分
(三)项20分
(四)项20分
(五)项20分
考核部门:
考核人签名:
②麻醉结束后认真整理仪器设备、补充药品。

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中华医学会参考

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中华医学会参考
(2)AICU床位数与医院手术科室床位总数之比应≥2%,每床的建筑面积应≥15M2;
(3)AICU中最少要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约为18~25M2;
(4)AICU中应力争设立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
(5)有AICU建设管理规范并认真执行
(四)疼痛诊疗
指标
要求
1.急性疼痛诊疗
(1)配备具有麻醉科医师资质的医师从事此项工作,并具备相应的条件、设施与设备;
(2)RR床位与手术台比例 一般科室≥1:4,重点科室≥1:2;
(3)有RR建设管理规范,并能认真执行
4理,按不同分级承担不同
的麻醉与监控任务
(三)重症监测治疗及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室)(AICU)
指标
要求
1.围术期重症监测
治疗
(1)参与院内外急救及各种突发事件的救治,有抢救记录;
(一)建科
指标
要求
1.成立麻醉科
(1)凡开展手术治疗的二级以上医院均应成立麻醉科;
(2)麻醉科是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有医院相应的建科文件;
(3)三级及有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均应在临床麻醉的基础上开展急救与重症监测治疗以及疼痛诊疗工作
(二)临床麻醉
指标
要求
1.手术室内和手术室外麻醉
能规范进行手术室内和手术室外麻醉,有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
1-4.疼痛诊疗编制
(1)疼痛门诊 医师≥1,护士≥2名
(2)疼痛病房 床位与医师比例为1:0.2
床位与护士比例为1:0.5
2.学历结构
(1)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医学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按手术科室床位数决定总编制,即每100张床位配备临床麻醉编制≥8名;
(3)按手术例次数决定总编制,即每400例次手术/年临床麻醉定编1名;

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中华医学会参考)

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中华医学会参考)

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中华医学会参考)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关于卫生部三级甲等医院评审”中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的参考草案为加强三级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麻醉科的医疗质量与管理水平,指导医院麻醉科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作为麻醉科工作的核心内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根据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在中华医学麻醉分会指导下制定并将《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简称《标准》)列入建设管理规范,《标准》主要针对三级医院麻醉科,二级医院麻醉科可参照执行,据此可对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标准》涵盖科室设置与功能、人员配备、诊疗技术、科室管理及教育、科研等五个方面。

现叙述如下:一、组织结构与功能结构管理是过程管理的重要基础,规范医院麻醉科的组织结构是从整体上保障与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前提。

国家卫生部在1989年发布【89】第12号文件,明确麻醉科的工作内涵应包括临床麻醉、急救、心肺脑复苏、重症监测治疗和疼痛的研究与诊疗。

卫生部27号文件,又将麻醉科确认为医院的一级诊疗科目,代码“26”。

这不仅是麻醉科开展业务工作的依据,更是医院麻醉科与临床各科特别是手术科室之间形成相互支撑、良性循环发展势态的重要保证。

麻醉科组织结构及其要求如下:(一)建科指标要求1.成立麻醉科(1)凡开展手术治疗的二级以上医院均应成立麻醉科;(2)麻醉科是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有医院相应的建科文件;(3)三级及有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均应在临床麻醉的基础上开展急救与重症监测治疗以及疼痛诊疗工作(二)临床麻醉指标要求1.手术室内和手术室外麻醉能规范进行手术室内和手术室外麻醉,有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2.麻醉前检查、评估与准备(1)麻醉前检查、评估与准备;(2)必需具备以下三种模式之一:①安排专人按规章进行此项工作;②设立“麻醉前评估中心”执行此项任务;③三甲及部分有条件的医院可先行开设麻醉科门诊,取得经验后推广3.麻醉后恢复室(RR)的建立与管理(1)凡三级医院必须建立麻醉恢复室(RR),尚未建立的医院应有三年建设计划,即三年内必须达标;(2)RR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一般科室≥1:4,重点科室≥1:2;(3)有RR建设管理规范,并能认真执行4.麻醉医师分级管理制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进行分级管理,按不同分级承担不同的麻醉与监控任务(三)重症监测治疗及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室)(AICU)指标要求1.围术期重症监测治疗(1)参与院内外急救及各种突发事件的救治,有抢救记录;(2)能规范进行心肺脑复苏,有抢救会诊记录;(3)常规开展围术期生命机能监测与调控,有开展监测项目及相应记录;(4)常规开展围术期重要器官功能保护与复苏,有课题或论文或项目2.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AICU)的建设(1)三甲及具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麻醉科)的三乙医院及部分有条件医院的麻醉科均应建有专科重症监护病房(AICU);(2)AICU床位数与医院手术科室床位总数之比应≥2%,每床的建筑面积应≥15M2;(3)AICU中最少要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约为18~25M2;(4)AICU中应力争设立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5)有AICU建设管理规范并认真执行(四)疼痛诊疗指标要求1.急性疼痛诊疗(1)配备具有麻醉科医师资质的医师从事此项工作,并具备相应的条件、设施与设备;(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均需常规开展,有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3)能规范开展术后镇痛、分娩镇痛(含人流)及创伤或非创伤性诊疗的无痛检查或无痛介入治疗,有常规和诊疗指南2.慢性疼痛诊疗工作(1)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甲医院均应建有麻醉科疼痛诊疗门诊;(2)疼痛门诊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建有诊室、治疗室、治疗准备室等;(3)根据需要与条件建立病房,若建病房床位一般≥6张床,每床净使用面积≥4平方米,应设治疗室、办公室、值班室等二、人员配备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关键是以人为本,人员配备除数量外,应注重质量。

麻醉相关的各种评分标准

麻醉相关的各种评分标准

麻醉相关的各种评分标准麻醉评分标准是临床医生在麻醉过程中对患者的麻醉程度、术后恢复情况等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

不同的麻醉评分标准适用于不同的麻醉方法和手术类型。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几种麻醉相关的评分标准,包括麻醉深度评分、术后恢复评分和疼痛评分。

一、麻醉深度评分麻醉深度评分是评估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麻醉程度的标准。

常用的麻醉深度评分系统包括BIS监测评分法、阿尔多米特指数评分法和L状神经反射评分法等。

BIS监测评分法是通过监测患者的头皮脑电图来评估麻醉深度。

BIS 值在0-100之间,数值越低表示麻醉深度越深。

通常,麻醉深度在40-60之间被认为是理想的。

阿尔多米特指数评分法是利用一个特殊的仪器测量患者的心率、血压、呼吸等生理指标来评估麻醉深度。

该评分法根据指标的变化幅度,分为浅度麻醉、中度麻醉和深度麻醉三个级别。

L状神经反射评分法是通过检测患者的L状神经反射来评估麻醉深度。

L状神经反射是指患者的肌肉松弛程度以及瞳孔对光反射的反应。

根据反射程度的不同,可以判断麻醉深度的轻重。

二、术后恢复评分术后恢复评分是评估患者手术后恢复情况的标准。

术后恢复评分主要用于评估患者在手术后的生命体征、意识状态、呼吸功能、镇痛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常用的术后恢复评分系统包括ASA评分和Aldrete 评分等。

ASA评分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全身麻醉评估的标准,用于评估患者在手术前、手术中和术后的生理状态。

ASA评分从I到V级,级别越高表示患者的生理状态越差。

Aldrete评分是一种用于评估患者在术后恢复室中的恢复情况的评分标准。

Aldrete评分包括5个指标,分别是意识状态、呼吸功能、循环情况、活动能力和氧饱和度。

每个指标的分值从0到2,总分最高为10分,分值越高表示患者的恢复情况越好。

三、疼痛评分疼痛评分是评估患者术后疼痛程度的标准。

准确评估患者的疼痛程度对于制定合理的镇痛方案非常重要。

常用的疼痛评分工具包括VAS 评分法、NRS评分法和面部表情评分法等。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一、引言麻醉科在医学领域中具有重要地位,为提高麻醉科病房的服务和质量水平,各省级医疗机构对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分标准进行了制定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的具体内容。

二、科室建设1. 临床基础评分标准:(1)设有完善的硬件设施,如手术台数、麻醉机、监护设备等。

(2)具备麻醉科专科医生、护士和麻醉技术人员。

(3)有效的临床研究和科研项目。

(4)与其他科室的合作和交流机制,如手术科室、重症监护室等。

(5)规范的文献资料和病历管理系统。

三、医疗服务1. 麻醉科实施麻醉技术及操作评分标准:(1)麻醉效果良好,手术安全稳定。

(2)科学的麻醉操作流程和规范,遵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麻醉技术规范和指南。

(3)对患者进行术前评估,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麻醉方式。

(4)实施和管理各类麻醉方法,包括全麻、局麻、神经阻滞麻醉等。

(5)运用先进的麻醉监测技术和设备。

2. 麻醉科临床团队评分标准:(1)具备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临床团队。

(2)团队内部合作与培训机制良好。

(3)较高的麻醉科医生和麻醉技术人员的学历和职称。

四、科研和学术建设1. 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分标准:(1)麻醉科参与和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2)发表高水平的科学论文。

(3)麻醉科医生参与和组织学术交流会议。

2. 临床研究及推广评分标准:(1)开展麻醉药物、麻醉技术和麻醉装备的临床研究。

(2)麻醉科医生及护士参与临床指南的制定和推广。

(3)麻醉科医生参与并组织研究项目,如多中心临床研究。

五、质量管理1. 安全管理评分标准:(1)麻醉科医生和护士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

(2)建立标准化的麻醉服务流程和安全措施。

(3)规范术中药物管理和麻醉监测措施。

(4)建立麻醉事故和医疗纠纷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2. 老师培训和教育评分标准:(1)麻醉科进行医院内部和院际的培训和教育活动。

(2)组织麻醉科医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培训。

省级医学重点专科评估评分标准

省级医学重点专科评估评分标准

省级医学重点专科评估评分标准
附件三: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评估标准
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评估标准
说明
第一局部一类指标
此局部共有一类指标六条,被评估医院必须全部达标,才能进入二类指标的评估程序。

〔注:没有设置产房的相应达标指标不作要求。


第二局部二类指标
此局部共有二类指标十三条,其中十条带*号的必须达标,三条不带*号的为参考达标指标,必须至少两条达标,才能进入三类指标的评估程序。

第三局部三类指标
此局部共有五大类综合考评指标,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总分合计1000分。

被评估单位必须
最终总得分900分以上,且临床科室、护理管理、医技科室技术水平各工程得分率必须分别到达应得分值的90%以上,方可具备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资格。

一级特色专科评估医院一类指标
是否达标:是□
一级特色专科医院评估二类指标
一级专科医院评估三类指标。

4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

4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3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白内障复明工程,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

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

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一、背景介绍1.1 麻醉科作为医院重要的临床科室之一,承担着重要的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任务。

1.2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麻醉医疗安全方面的要求愈发严格,因此对麻醉科的临床重点专科标准有了更高要求。

二、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2.1 临床重点专科基本条件(1)拥有一支专业的麻醉团队,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2)设有先进的麻醉设备和设施,能够满足各类手术和麻醉的需求。

(3)具备完善的麻醉相关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

2.2 临床重点专科服务能力(1)能够开展各类手术的麻醉管理工作,包括全麻、椎管内麻醉、腰麻等。

(2)具备疼痛管理的能力,包括术后镇痛、慢性疼痛治疗等。

(3)能够应对各类急救和意外情况,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2.3 临床重点专科管理水平(1)建立完善的学科管理体系,包括科室规章制度和人员管理。

(2)开展定期的学术会议和病例讨论,提高麻醉医师的专业水平。

(3)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的协作,提高团队合作效率。

2.4 临床重点专科发展方向(1)不断引进麻醉医疗新技术,提升临床服务水平。

(2)加强科研力量,推动临床麻醉学科的发展。

(3)积极参与麻醉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展学科发展空间。

三、总结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对麻醉科的临床服务、管理水平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有助于提升南京市麻醉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麻醉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希望南京市各医疗单位可以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麻醉医疗服务。

南京市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促进麻醉科学的发展和进步,提高南京市麻醉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从标准中可以看出,麻醉科临床重点专科要求医院和科室具备一定条件、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

3.1 临床重点专科基本条件的丰富与完善(1)拥有一支专业的麻醉团队,其中医师、护士、技术人员等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充分满足麻醉科的临床需求。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湖北省xx年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正式版)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24 接受
进修
4分
接受外单位在职人员进修(进修以半
年以上人员为准,且每年≥2名)
4
查评评审前3年内资料,进修人员以申请表和进修
人员学历证明为准
未接受不得分;每少一名扣2分
25 学生
教育
5分
承担有本科医学生临床教学任务 3
查评审前3年内资料,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
80%,查教案和实习轮转表
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2分,无实习、
见习扣1分
承担有研究生培养任务 2 专科所在的二级或三级学科是硕士学位授予点无硕士学位授予点不得分
26 编写
教材
7分
参编教材7
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
作,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主编5分、副主编3分,编委1分
注:总分1000分。

每项得分不得超过标准分,扣分以扣完标准分为止。

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总1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重症医学科(试行)一、《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总分值为1000分,分为: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病房布局(150分),人员配备(80分),设备设施(150分),医疗质量控制(150分),患者管理(40分),护理质量控制(100分),医院感染管理(100分),制度落实(50分)。

二、申报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二级及以上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指评估时前三年的数据;如无特别注明,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45678910111213。

麻醉常用评分标准

麻醉常用评分标准
0级——无运动神经阻滞; 1级——不能抬腿; 2级——不能弯曲膝部; 3级——不能弯曲踝关节。
麻醉常用评分标准
第7页
Ramsay镇静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6分
为不平静、烦躁; 为平静合作;
为嗜睡,能听从指令; 为睡眠状态,但可唤醒; 为呼吸反应迟钝; 为深睡状态,呼唤不醒。
其中2~4分镇静满意,5~6分镇静过分。
第4页
神经阻滞效果评级标准 (颈丛、神经臂丛、下肢等)
Ⅰ级:阻滞范围完善,病人无痛、平静,
肌松满意,为手术提供良好条件; Ⅱ级:阻滞范围欠完善,肌松效果欠满 意,病人有疼痛表情; Ⅲ级:阻滞范围不完善,疼痛较显著, 肌松效果较差,病人出现呻吟、躁动, 辅助用药后,情况有所改进,但不够理 想,勉强完成手术; Ⅳ级:麻醉失败,需改用其它麻醉方法 后才能完成手术。
麻醉常用评分标准
第5页
Steward清醒评分
2分
1分
0分
清醒程度
完全清醒
对刺激有反应
对刺激无反应
呼吸道通畅程度 可按医师吩咐咳嗽 不用支持能够维持呼吸道通畅 呼吸道需要给予支持
肢体活动度 肢体能作有意识活动
肢体无意识活动
肢体无活动
评分在4分以上方能离开手术室或恢复室。
麻醉常用评分标准
第6页
改良Bromage评分(椎管内麻醉)
麻醉常用评分标准
第8页
BCS(Bruggrmann comfort scale)舒适评分
0分 为连续疼痛; 1分 为平静时无痛,深呼吸或咳嗽时
疼痛严重; 2分 为平卧平静时无痛,深呼吸或咳
嗽时轻微疼痛; 3分 为深呼吸时亦无痛; 4分 为咳嗽时亦无痛。
麻醉常用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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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xx年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正式版)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24 接受
进修
4分
接受外单位在职人员进修(进修以半
年以上人员为准,且每年≥2名)
4
查评评审前3年内资料,进修人员以申请表和进修
人员学历证明为准
未接受不得分;每少一名扣2分
25 学生
教育
5分
承担有本科医学生临床教学任务 3
查评审前3年内资料,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
80%,查教案和实习轮转表
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2分,无实习、
见习扣1分
承担有研究生培养任务 2 专科所在的二级或三级学科是硕士学位授予点无硕士学位授予点不得分
26 编写
教材
7分
参编教材7
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
作,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主编5分、副主编3分,编委1分
注:总分1000分。

每项得分不得超过标准分,扣分以扣完标准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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